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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460 证券简称:赣锋锂业 编号:临2013-006 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3-01-23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2、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方式、时间和地点: 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现场会议于2013年1月22日下午14:00在江西省新余市经济开发区龙腾路公司总部综合楼二楼会议室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2013年1月21日--2013年1月22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3年1月22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3年1月21日下午15:00至2013至1月22日下午15:00期间任意时间。 3、股权登记日:2013年1月15日; 6、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李良彬先生; 7、会议出席情况: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共3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7853033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5280.1万股的51.3939%。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16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6929749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5280.1万股的45.351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代理人1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923283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5280.1万股的6.0424%。 公司的部分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的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通力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列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78186242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618%;反对票163,991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88%;弃权票180,1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93%。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关联股东实际控制人李良彬及家族人员回避对该项议案表决。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合计持有34372958股有效表决权。经逐项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股票类型及面值 表决结果:同意票34028867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989%;反对票340,591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909%;弃权票3,5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1%。 2、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表决结果:同意票34028867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989%;反对票319891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306%;弃权票24,2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04%。 3、发行对象及其与公司的关系 表决结果:同意票34028867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989%;反对票339491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877%;弃权票4,6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4%。 4、发行数量 表决结果:同意票34024767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870%;反对票323,991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426%;弃权票24,2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04%。 5、发行价格与定价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票34024767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870%;反对票347091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98%;弃权票11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2%。 6、发行股份限售期 表决结果:同意票34028867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989%;反对票319891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306%;弃权票242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04%。 7、募集资金用途 表决结果:同意票34028867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989%;反对票319891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306%;弃权票242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04%。 8、滚存利润安排 表决结果:同意票34028867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989%;反对票319891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306%;弃权票242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04%。 9、决议有效期 表决结果:同意票34028867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989%;反对票319891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306%;弃权票242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04%。 10、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上市地点 表决结果:同意票34028867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989%;反对票319891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306%;弃权票242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04%。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78186242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618%;反对票163,991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88%;弃权票180,1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93%。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78186242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618%;反对票163,991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88%;弃权票180,1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93%。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关联股东实际控制人李良彬及家族人员回避对该项议案表决。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合计持有34372958股有效表决权。经逐项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票34028867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989%;反对票163,991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771%;弃权票180,1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240%。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关联股东实际控制人李良彬及家族人员回避对该项议案表决。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合计持有34372958股有效表决权。经逐项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票34028867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989%;反对票163,991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771%;弃权票180,1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240%。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与李良彬先生签署之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合同的议案》 关联股东实际控制人李良彬及家族人员回避对该项议案表决。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合计持有34372958股有效表决权。经逐项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票34028867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989%;反对票163,991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771%;弃权票180,1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240%。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同意豁免李良彬先生要约收购义务的议案》 关联股东实际控制人李良彬及家族人员回避对该项议案表决。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合计持有34372958股有效表决权。经逐项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票34028867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989%;反对票163,991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771%;弃权票180,1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240%。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未来三年(2012-2014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78186242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618%;反对票163,991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88%;弃权票180,1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93%。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78186242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618%;反对票163,991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88%;弃权票180,1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93%。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由通力律师事务所陈臻律师和张征轶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一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通力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0一三年一月二十三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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