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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3-01-23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444 证券简称:巨星科技 公告编号:2013-002 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13年1月17日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且全体董事均已书面确认收到全部会议材料。会议于2013年1月22日在杭州市江干区九环路35号公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公司全体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仇建平主持,经全体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书面投票表决方式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审议,为满足公司对流动资金的需求,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30,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主要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业务支出。 表决结果:赞成票为9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公告详见刊登于2013年1月23日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审议,同意于2013年2月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赞成票为9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具体公告详见刊登于2013年1月23日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一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444 证券简称:巨星科技 公告编号:2013-003 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巨星科技”或“公司”)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等有关规定,根据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经审慎研究、规划,拟使用超募资金30,00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 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及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663号文核准,并经深交所同意,公司由主承销商第一创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6,35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29.00元,募集资金为184,150.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6,445.25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177,704.75万元,已由主承销商第一创业有限责任公司于2010年7月5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993.35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176,711.4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0〕187号),目前超募资金全部存放于专管账户内。 (二)截至目前公司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1、使用超募资金32,000万元偿还银行贷款(内容详见公司2010-004号公告《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的公告》); 2、使用超募资金195万美元对全资子公司香港巨星国际有限公司进行增资(内容详见公司2010-013号公告《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对香港巨星国际有限公司增资并收购Goldblatt Tool company等四家公司资产的公告》); 3、使用超募资金5,000万元投资于手工具组装包装项目,新建手工具组装包装生产线(内容详见公司2010-014号公告《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手工具组装包装项目的公告》); 4、使用超募资金249,067,680元受让浙江杭叉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股权(内容详见公司2011-027号公告《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收购浙江杭叉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5、使用超募资金8,000万元投资九堡总部LED照明工具和实用刀组装包装项目(内容详见公司2012-009号公告《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九堡总部LED照明工具和实用刀组装包装项目的公告》); 6、使用超募资金1,000万元增资全资子公司奉化巨星工具有限公司,用于手工具组装包装扩建项目(内容详见公司2012-029号公告《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奉化巨星工具有限公司手工具组装包装扩建项目的公告》)。 综上,截至2012年12月31日,公司超募资金尚可使用余额为43,228.20万元(不含募集资金孳生的利息)。 二、关于用部分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必要性及使用计划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遵循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其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满足公司对流动资金的需求,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30,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主要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业务支出。 本次补充的流动资金将主要用于原材料采购付款、生产技改设备以及研发设备采购付款等方面。 通过补充流动资金,既可以满足公司对营运资金的需求,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又可以降低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经营效率。 三、相关承诺内容 此次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前十二个月内公司不存在从事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的情形,同时公司承诺在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后的十二个月内,公司将不从事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以及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公司承诺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也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 公司在2012年10月25日公告的第031号公告《关于参与国土资源部页岩气探矿权招标的公告》中承诺“在此项风险投资后的十二个月内,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后公司在2013年1月17日公告了第001号公告《关于参与国土资源部页岩气探矿权招标的结果公告》,公司本次参与国土资源部页岩气探矿权招标结果为未中标。故本次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未违反在2012年第031号公告中所作出的承诺。 四、董事会、监事会、保荐机构意见、独立董事意见 (一)董事会决议情况 公司于2013年1月22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30,0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拟将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行。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29 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等相关法规。同意公司使用30,0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三)监事会决议情况 公司于2013年1月22日召开的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利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发展需要,有利于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超募资金使用计划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30,0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巨星科技将超募资金3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可以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对流动资金的需求,同时降低财务成本,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也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巨星科技本次超募资金使用计划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一创摩根对巨星科技实施上述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3、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4、监事会决议及监事会意见。 特此公告。 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一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444 证券简称:巨星科技 公告编号:2013-004 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本次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巨星科技”或“公司”)董事会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通过召开。 3、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召开时间:2013年2月7日(星期四)下午2:0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13年2月6日-2013年2月7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3年2月7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3年2月6日15:00至2013年2月7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13年2月1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书面授权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现场会议地点:公司四楼会议室 8、投票规则: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二、会议审议事项 1、会议审议的议案: 审议《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2、披露情况: 以上议案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13年1月23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13年2月4日-2013年2月6日上午11:30(上午9:30—11:30,下午14:00—17:00)。超出上述登记时间,公司将不再办理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登记。 2、登记地点:公司证券投资部(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九环路35号办公楼4楼) 3、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4)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5)异地股东可以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书面信函或传真须在2013年2月6日下午4:00时前送达至公司证券投资部(书面信函登记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本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或复印件于会前半小时到场办理登记手续。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网络投票。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操作流程: 1、投票代码:362444 2、投票简称:巨星投票 3、投票时间:2013年2月7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4、在投票当日,“巨星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输入买入指令; (2)输入投票代码362444; (3)在“委托价格”项下输入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1.00元代表议案1。议案相应申报价格具体如下表:
(4)输入委托股数,表决意见;表决意见对应的申报股数如下:
(5)确认投票完成。 4、注意事项: (1)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第一章 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的操作流程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3年2月6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3年2月7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 http:// 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填写“姓名”、“证券账户号”、“身份证号”等资料,设置 6-8 位的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2)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
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后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 11:30前发出的,当日下午 13:00 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 11:30 后发出的,次日方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咨询电话:0755-83991192。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网址http:// wltp.cninfo.com.cn 进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1)登录 http:// wltp.cninfo.com.cn ,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券账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 CA 证书登录; (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五、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71-81601076 传真号码:0571-81601088 联 系 人:周思远 闻韬 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九环路35号证券投资部 邮政编码:310019 2、会议费用: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授权委托书》 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一月二十三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单位)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形式方式做出具体指示,受托人可行使酌情裁量权,以其认为适当的方式投票赞成或反对某议案或弃权。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时止。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如下:
附注: 1、如欲投票同意议案,请在“赞成”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议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议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2、“赞成”“反对”“弃权”三个选择项下都不打“√”的视为弃权,同时在两个选择项中打“√”按废票处理; 3、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名称或姓名: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股东账号: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名称或姓名: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委托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证券代码:002444 证券简称:巨星科技 公告编号:2013-005 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13年1月17日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且全体监事均已书面确认收到全部会议材料。会议于2013年1月22日在杭州市江干区九环路35号公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蒋赛萍女士主持,经全体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书面投票表决方式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利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发展需要,有利于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超募资金使用计划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30,0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表决结果:赞成票为3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特此公告。 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一三年一月二十三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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