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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3-01-23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股票简称:同洲电子 股票代码:002052 编号:2013—002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13年1月16日以传真、电子邮件形式发出,补充通知于2013年1月18日以传真、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13年1月21日下午三时在深圳市南山区高新科技园北区彩虹科技大厦六楼会议室召开,应参加会议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其中董事袁明先生、马昕先生、独立董事潘玲曼女士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会议由副董事长孙莉莉女士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以书面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议案一、《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及公司章程的议案》,为了便于公司业务的开拓,特申请在公司的经营范围增加相关事项,同时变更公司章程的相应条款,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变更内容详见附件一)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议案二、《关于公司以募集资金向南通增资的议案》,该议案详细内容请参见2013年1月23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2013-004公告。本次增资事项未超过董事会审议范围,尚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此次增资事项监事会意见详见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郝珠江先生、潘玲曼女士、欧阳建国先生、钟廉先生对公司以募集资金向南通增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该次增资是根据募投项目的计划方案以及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进行的,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增资事项的进行。 议案三、《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由于公司发展需要,现聘任袁团柱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简历见附件二) 表决结果: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郝珠江先生、潘玲曼女士、欧阳建国先生、钟廉先生关于聘任袁团柱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副总经理的提名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根据候选人的个人履历,未发现袁团柱先生有《公司法》第147条、149条规定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未解除的现象,符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规定,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因此我们同意聘任袁团柱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议案四、《关于公司2013年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公司2013年从下述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共计人民币26亿元,美金4,000万元(如下表),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代表签署相关授信文件。 单位:人民币(万元)
表决结果: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议案五、《关于修订<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前期差错管理制度>的议案》,全文请参见2013年1月23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议案六、《关于修订<资产减值准备管理制度>的议案》,全文请参见2013年1月23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议案七、《关于将部分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议案详细内容请参见2013年1月21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2013-005公告。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监事会、保荐机构已对该事项出具意见,详见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及《安信证券关于同洲电子将部分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保荐意见》。 公司的独立董事郝珠江先生、欧阳建国先生、潘玲曼女士、钟廉先生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基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进展情况,拟将部分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并有效节省财务成本,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公司在建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该事项的审议履行了必要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对此事项表示同意,并同意进一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议案八、《关于终止募投项目“新产品试制验证线项目”的议案》,议案详情请参见2013年1月23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13-006号公告。该议案需提交2013年第一次股东大会进行审议。监事会、保荐机构已对该事项出具意见,详见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及《安信证券关于同洲电子终止募投项目<新产品试制验证线项目>的保荐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郝珠江先生、欧阳建国先生、潘玲曼女士、钟廉先生一致认为:公司对“新产品试制验证线项目”进行终止,是根据目前公司研发及生产的实际情况进行决策的,充分保证了募集资金的有效利用,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实质性影响,有利于保障募集资金的安全,本次终止募投项目公司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公司终止募投项目“新产品试制验证线”,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九、《关于召开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同意召开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大会会议通知请参见2013年1月23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12-007号公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1月21日 附件一: 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目前公司的经营范围没有包括研发服务、技术转让服务和软件服务的业务,而且由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原部分属于营业税范围的业务改为征收增值税,需开具增值税发票,但因公司业务的经营范围未包含前述业务,此类业务发票已无法开具。为了便于公司业务的开拓,特申请在公司的经营范围增加“研发服务、技术转让服务和软件服务”,并变更公司章程的相应条款,修改情况如下: 《公司章程》原第十四条 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经营范围是: 投资兴办实业;电子产品、计算机软、硬件及应用网络产品、自动化控制设备、无线移动电子信息产品、汽车电子产品、系统集成、移动通讯终端、电子元器件、电视机、显示器、数字电视机顶盒等产品的生产经营(生产项目营业执照另发);家用商用电器和电子产品的制造、销售、服务和回收;通信设备的购销(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进出口业务;卫星电视接收天线、高频头、模拟/数字卫星电视接收机的研发和生产(执照另发)。 现变更为:第十四条 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经营范围是: 投资兴办实业;电子产品、计算机软、硬件及应用网络产品、自动化控制设备、无线移动电子信息产品、汽车电子产品、系统集成、移动通讯终端、电子元器件、电视机、显示器、数字电视机顶盒等产品的生产经营(生产项目营业执照另发);家用商用电器和电子产品的制造、销售、服务和回收;通信设备的购销(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进出口业务;卫星电视接收天线、高频头、模拟/数字卫星电视接收机的研发和生产(执照另发);研发服务、技术转让服务和软件服务。 附件二:袁团柱先生个人简历 袁团柱先生,1963年生,中国籍,陕西工学院无线电技术学士。2007年至2008年8月任公司对外合作部副经理,2008年8月至2009年12月任可靠性工程中心总监,2009年1月至2011年12月任公司视讯终端产品线副总经理,2012年至今任公司智能数字家庭事业部副总经理。袁团柱先生与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无在其他公司任职或兼职情况,没有受过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2052 证券简称:同洲电子 公告编号:2013-003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2013年1月16日以传真、电子邮件及书面送达等方式发出了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的通知,补充通知于2013年1月18日以传真、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于2013年1月21日下午四时在深圳市南山区高新科技园北区彩虹科技大厦六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监事会主席刘一平先生主持会议。应参加会议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以书面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议案一、《关于公司以募集资金向南通增资的议案》,监事会发表如下意见: 经审核该次增资事项系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在保证募投项目按计划方案实施的前提下进行的,监事会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向南通同洲增资1,000万元。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议案二、《关于将部分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发表如下意见: 拟将部分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发表了核查意见,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监事会经认真审议对该议案表示同意,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议案三、《关于终止募投项目“新产品试制验证线”的议案》,监事会发表如下意见: 该次对募集项目进行终止是基于对公司生产及研发的实际情况 、项目的实际用途充分了解后进行决策的,充分保证了募集资金的有效利用,该次审议程序合法、有效,没有损害公司股东的利益,同意通过《关于公司终止募投项目“新产品试制验证线项目”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3年1月21日
股票简称:同洲电子 股票代码:002052 编号:2013-004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以募集资金向南通同洲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3年1月21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募集资金向南通同洲增资的议案》,拟以募集资金向南通同洲电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南通同洲”)增资1,000万元。以上增资事项未超过董事会审议范围,不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09年8月3日以“证监许可[2009]721号”文《关于核准深圳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的核准,公司于2009年8月18日完成了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777万股A股的工作。截至2009年8月19日,公司实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777万股,募集资金总额429,93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14,100,797.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415,829,203.00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47,770,000.00元,增加资本公积368,059,203.00元。以上新股发行的募集资金业经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09年8月19日出具深鹏所验字【2009】87号验资报告进行审验。 根据公司非公开发行相关承诺,上述募集资金分别投入以下项目:
其中,“年产200万台高清数字机顶盒生产项目”和“年产200万台双向互动数字机顶盒生产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南通同洲。公司已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募集资金向南通同洲电子有限责任公司增资5000万元人民币的议案》,已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募集资金向南通市同洲电子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对南通同洲增资8,000万元,已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受让全资子公司持有的南通同洲股权暨对南通同洲增资的议案》对南通同洲增资5,000万元,三次增资共18,000万元已全部投入“年产200万台高清数字机顶盒生产项目”和“年产200万台双向互动数字机顶盒生产项目”。根据目前这两个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还需按照原方案继续投入资金。 鉴于此,公司拟再次以增资的方式将部分募集资金投入南通同洲,并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的要求,对募集资金实施监控,增资的资金将根据募投项目的承诺方案进行投入,本次拟增资的金额为1,000万元。该次增资事宜完成后,南通同洲的注册资本将由原来的28000万元变更成29000万元。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在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上就公司以募集资金向南通同洲增资事项出具独立意见如下:该次增资是根据募投项目的计划方案以及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进行的,符合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规定,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增资事项的进行。 三、监事会意见: 2013年1月21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就该事项发表意见如下:经审核该次增资事项系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在保证募投项目按计划方案实施的前提下进行的,监事会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向南通同洲增资1,000万元。 四、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1月21日
股票简称:同洲电子 股票代码:002052 编号:2013-005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将部分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3年1月21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拟将募集资金15,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09年8月3日以“证监许可[2009]721号”文《关于核准深圳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的核准,公司于2009年8月18日完成了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777万股A股的工作。截至2009年8月19日,公司实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777万股,募集资金总额429,93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14,100,797.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415,829,203.00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47,770,000.00元,增加资本公积368,059,203.00元。以上新股发行的募集资金业经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09年8月19日出具深鹏所验字【2009】87号验资报告进行审验。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5,488.90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明细如下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三)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将人民币15,0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公司于2012年7月20日归还。 公司201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将人民币15,0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公司已于2013年1月18日归还。 公司2012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将部分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将人民币4420.72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非公开发行相关承诺,募集资金项目及投资额度分别为:“年产200万台高清数字机顶盒生产项目”承诺投资额为9,848.00万元、“年产400万套直播卫星接收设备生产项目”承诺投资额为13,518.00万元、“年产200万台双向互动数字机顶盒生产项目”承诺投资额为9,947.00万元、“可靠性工程中心项目”承诺投资额为5,049.00万元、“组建营销与服务网络平台项目”承诺投资额为5,000.00万元。 1)“年产400万套直播卫星接收设备”项目 公司分别于2012年4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2012年5月18日召开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终止募投项目“年产400万套直播卫星接收设备”的议案》,对“年产400万套直播卫星接收设备”进行了终止。截至目前,该项目的募集资金完全没有进行使用,其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仍为13,518.00万元。 有关公司终止募投项目“年产400万套直播卫星接收设备”的详情请参见公司2012年4月23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12-041号公告。 2)“组建营销与服务网络平台项目”项目 公司分别于2012年9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2012年10月12日召开2012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终止募投项目“组建营销与服务网络平台项目”的议案》,对“组建营销与服务网络平台项目”进行了终止。本项目终止前募集资金已经使用696.37万元,截至目前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4303.63万元。 有关公司终止募投项目“组建营销与服务网络平台项目”的详情请参见公司2012年9月27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12-088号公告。 3)“可靠性工程中心”项目 公司分别于2011年7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及2011年8月16日召开了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变更募投项目“可靠性工程中心”实施方案的议案》。将“可靠性工程中心项目”变更为龙岗生产基地新产品试制验证线的建设。进行变更后的资金计划为2552.87万元,以用来投入龙岗生产基地新产品试制验证线的建设,而节余的募集资金2486.03万元截至目前仍存放在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上。 有关公司变更募投项目“可靠性工程中心”实施方案的详情请参见公司2011年7月26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11-046号公告。 4)“年产200万台高清数字机顶盒生产项目”和“年产200万台双向互动数字机顶盒生产项目” “年产200万台高清数字机顶盒生产项目”和“年产200万台双向互动数字机顶盒生产项目”的基建工程已经全部完成,但相关设备的购买、安装及调试还在进行中。 5)新产品试制验证线项目(NPI线)项目(变更后项目) 截止目前,新产品试制验证线项目的募集资金已经使用130.12万元,主要用于设备购买。公司于2013年1月21日四届三十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募投项目“新产品试制验证线项目”的议案》,该议案还需提交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截至目前新产品试制验证线项目的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2,422.75万元。 截至201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投入情况详见下表:
三、拟将部分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2012年生产经营情况和业务发展趋势有较大好转,订单数量增加,急需营运资金的周转,而公司的募集资金到账已超过三年,公司考虑将部分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能在公司关键发展时期大大降低财务费用,有效提升募集资金的使用率,最终提升公司经营业绩、回报股东。 公司在2012年8月7日于201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将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15,000万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该笔款项已于2013年1月18日归还,公司拟将这笔15,000万元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事项完成之后,不会影响在建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第二条、第(三)款之规定,公司在补充流动资金前12个月未从事证券投资等高风险业务,同时公司承诺补充流动资金完成后的12个月内不会从事证券投资等高风险业务,该笔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不会影响在建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在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上就部分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出具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基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进展情况,拟将部分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并有效节省财务成本,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公司在建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该事项的审议履行了必要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对此事项表示同意,并同意进一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监事会意见: 2013年1月21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就该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拟将部分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发表了核查意见,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监事会经认真审议对该议案表示同意,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保荐人意见: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认为:基于同洲电子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使用情况、部分募集资金项目已履行完项目终止程序或变更程序及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结合同洲电子的生产经营情况,本次同洲电子将部分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可以有效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其财务费用,且并未违反其在2009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中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行为履行了相应的法律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 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等相关规定。同洲电子在此次补充流动资金前12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委托理财、衍生品投资、创业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并承诺未来12个月内也不进行上述高风险投资。 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况下,本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同意同洲电子将15,000.00万元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根据相关规定,上述《关于将部分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尚需经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意见; 4、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保荐代表人出具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1月21日
证券代码:002052 证券简称:同洲电子 公告编号:2013-006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 募投项目“新产品试制验证线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所资料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3年1月21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终止募投项目“新产品试制验证线”项目》。根据公司研发及生产的实际情况,为了保证募集资金有效的使用,公司拟终止募投项目“新产品试制验证线项目”(以下简称“NPI线”项目)。截至目前“NPI线”项目的募集资金已经使用130.12万元,其专户余额为2,422.75万元。公司将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对该笔募集资金进行合理、合规的后续安排。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募投项目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09年8月3日以“证监许可[2009]721号”文《关于核准深圳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的核准,公司于2009年8月18日完成了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777万股A股的工作。截至2009年8月19日,公司实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777万股,募集资金总额429,93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14,100,797.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415,829,203.00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47,770,000.00元,增加资本公积368,059,203.00元。以上新股发行的募集资金业经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09年8月19日出具深鹏所验字【2009】87号验资报告进行审验。 根据公司该次非公开发行相关承诺,上述募集资金分别投入以下项目:
“可靠性工程中心”项目是在江苏省南通市构建可靠性系统仿真、可靠性试验、可靠性失效研究等三个层面的可靠性试验中心,全面提升产品的前期研发质量,提高产品研发的一次成功率。该项目计划总投资为5,049万元,其中建安工程投资432万元,设备投资4,204 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68万元,基本预备费234万元,其他投入111万元。 2010因南通的资源配给发展缓慢,公司于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及主体的议案》,将募投项目“可靠性工程中心”实施地点由江苏省南通市变更为公司总部深圳市南山科技园北区彩虹科技大厦,实施主体由南通同洲电子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公司,以避免项目投入后难以达到预期效果,浪费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2011年由于公司在此之前已用自有资金在深圳总部投入建设了可靠性工程实验室,公司于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变更募投项目“可靠性工程中心”实施方案的议案》。原来的“可靠性工程中心”不再按原计划进行,变为:公司投入募集资金2552.87万元用于龙岗生产基地新产品试制验证线的建设,其中用于购买2条SMT线、3台AI机及1条智能数字电视机验证线2340万元;用于对NPI线车间进行施工装修212.87万元。剩余的资金仍将存放在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以保证募集资金的有效利用率。 二、“新产品试制验证线”项目的实际情况及停止的原因 1、“NPI线”项目实际情况 “NPI”项目的募集资金已经使用130.12万元,主要用于设备购买。根据目前研发及生产的实际情况,经过多方论证,谨慎考虑,公司认为已经没有必要继续“NPI线”项目的建设,为了保障募集资金的有效使用,公司拟终止“NPI线”项目的投入,截至目前“NPI线”项目的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2,422.75万元。 2、终止“新产品试制验证线”项目的原因 公司投入“NPI线”的初衷是为了公司产品的集成产品开发,集成产品开发要求在研发阶段新产品的设计都需要经过工程验证,设计验证,工艺验证和可靠性测试验证,以确保产品进入大批量生产前的品质达到客户要求和可制造性要求,公司的智能数字电视一体机和相关产品作为公司新的视讯终端产品,需要进行NPI新产品导入,以便在开发设计阶段可以及时发现产品设计缺陷,缩短产品开发周期,同时为产品可靠性验证提供数据支持。 公司在2011年投入建设“NPI线”项目以后,使用“NPI线”项目募集资金130.12万元主要用于购买工程测试仪器及试产验证线。在其后的建设过程中,公司将原来以自有资金购买的设备作了调整及改造,结合新设备的使用,实际效果可以达到“NPI线”项目原计划的大部分预期功能。本着成本节约及有效利用募集资金的原则,公司没有对“NPI线”项目继续进行投入。而同时公司南通生产基地投产以后,“NPI线”项目原计划的预期功能将完全得到满足,所以公司认为根据目前研发及生产的实际情况,如果继续按照原计划实施将会造成大量资源浪费,有必要终止“NPI线”项目的进行。 三、该笔募集资金的后续安排 公司将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对该笔剩余的募集资金进行科学、合理的后续安排,新的投资项目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的相关管理制度进行审慎决策。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郝珠江、欧阳建国先生、潘玲曼女士、钟廉先生仔细了解了公司研发及生产的实际情况,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制度》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该次董事会中《关于公司终止募投项目“新产品试制验证线项目”的议案》发表以下独立意见:我们一致认为:公司对“新产品试制验证线项目”进行终止,是根据目前公司的研发生产的实际情况进行决策的,充分保证了募集资金的有效利用率,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实质性影响,有利于保障募集资金的安全,本次终止募投项目公司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公司终止募投项目“新产品试制验证线”,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监事会意见 2013年1月21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就该事项发表意见如下:该次对募集项目进行终止是基于对公司的生产及研发的实际情况及项目的实际用途充分了解后进行决策的,充分保证了募集资金的有效利用,该次审议程序合法、有效,没有损害公司股东的利益,同意通过《关于公司终止募投项目“新产品试制验证线项目”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保荐机构意见 1、同洲电子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新产品试制验证线项目》的终止,是公司根据实际情况作出的,未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符合公司和包括中小投资者在内的全体股东的利益。 2、同洲电子本次《新产品试制验证线项目》的终止履行了公司投资决策的相关程序,并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监事会都发表了同意意见,本议案还须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3、同洲电子本次《新产品试制验证线项目》终止后,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将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中,公司将根据经营发展的需要,积极寻找新的投资项目来使用该项目剩余的募集资金,并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的监管要求和相应程序报批。 因此,本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同意公司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新产品试制验证线项目》,并将持续关注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七、报备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4、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保荐代表人出具的核查意见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1月21日
股票简称:同洲电子 股票代码:002052 编号:2013-007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二O一三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知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于2013年1月21召开,会议作出了关于召开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决议。具体事项如下: 一、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2013年2月7日下午三时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3年2月6日—2月7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3年2月7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3年2月6日下午3:00至2013年2月7日下午3:00的任意时间。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科技园北区彩虹科技大厦六楼会议室 (三)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一种表决方式。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股权登记日:2013年2月4日 (六)会议出席对象: 1、2013年2月4日(星期一)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保荐机构代表等。 二、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议案一、《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及公司章程的议案》; 议案二、《关于将部分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议案三、《关于公司2013年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议案四、《关于终止募投项目“新产品试制验证线项目”的议案》; 上述议案内容详见2013年1月23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及相关公告。 三、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登记方法 (一)欲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于2013年2月5日9:00—17:00到深圳市南山区高新科技园北区彩虹科技大厦六楼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传真或信函的方式于上述时间登记,传真或信函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 (二)法人股东凭股权证书或股票账户卡、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和营业执照复印件登记。 (三)个人股东凭股票账户卡及本人身份证登记;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和身份证登记。 (四)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科技园北区彩虹科技大厦六楼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操作流程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3年2月7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投票代码:362052;投票简称:同洲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输入买入指令; (2)输入证券代码362052; (3)输入对应申报价格:在“买入价格”项下输入对应申报价格,选择拟投票的议案。申报价格与议案序号的对照关系如下表:
注:股东申报一笔买入委托可对一项议案进行投票,多个议案按任意次序多笔委托;如欲快速对全部议案统一投票,可选择申报买入总议案。 (4)输入委托股数:输入“委托股数”表达表决意见,委托股数与表决意见的对照关系如下表:
(5)确认投票委托完成。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的操作流程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填写“姓名”、“证券账户号”、“身份证号”等资料,设置6-8位的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2)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 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后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 前发出的,当日下午1:00 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后发出的,次日方可使用。 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 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1)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券账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证书登录; (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3、投资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起止时间为2013年2月6日下午3:00至2012年2月7日下午3:00的任意时间。 (三)计票规则 1、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的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一项或多项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先投票的一项或多项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再对一项或多项议案进行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为准。 2、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交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3、同一表决权既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互联网投票的,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4、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以后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 五、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其他事项 (一)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二)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科技园北区彩虹科技大厦六楼 电话:0755—26999299/26525099 传真:0755-26722666 邮编:518057 联系人:董事会秘书 叶欣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1月21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以下意向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股东姓名及签章: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票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委托有效期: 委托人对会议审议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
注:1、委托人或委托单位,请在委托书中对应的表决意见栏目:“赞成”“反对”“弃权”明确选择一项表决; 2、同一议案表决意见重复无效; 附件二: 回 执 截至2013年2月4日,我单位(个人)持有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股,拟参加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出席人姓名: 股东账户: 股东名称:(签章) 注:授权委托书和回执剪报、复印或按照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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