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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3-01-23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简称:证通电子 证券代码:002197 公告编号:2013-001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13年1月22日上午10:00以现场表决方式在深圳市光明新区松白路甲子塘证通电子产业园9楼会议室召开。

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3年1月11日以书面、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各位董事。本次会议由曾胜强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6人,董事段永宽委托董事曾胜强代为出席会议。本次会议达到法定人数,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分项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邢俊芳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公司原财务总监黎晓池先生因个人工作变动原因向公司董事会辞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辞职自2013年1月22日起正式生效。辞职后,黎晓池先生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经公司总经理曾胜强先生提名,董事会同意聘任邢俊芳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邢俊芳女士简历附后。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邢俊芳女士未有《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管的情形,亦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高管的任职条件;公司董事会对其提名、推荐、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聘任邢俊芳女士担任公司财务总监。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2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关于做好深圳辖区上市公司内部控制规范试点有关工作的通知》(深证局公司字[2011]31号)的要求,在2011年主动参与开展内控规范实施工作,并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公司2012年上半年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出具了大华内审字[2012]010号《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报告》全文刊登于2012年8月29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为进一步评估公司内控建设的工作效果,公司拟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2年度内控审计机构,审计费用约为40万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临时股东大会召开日期另行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参与发行中小企业集合票据的议案》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拟拓宽融资渠道,通过参与发行《深圳市南山区2013年度第一期中小企业集合票据》在银行间债券市场获得融资。本次拟发行中小企业集合票据的有关资料如下:

1、发行票据总规模不超过人民币1.6亿元,其中本公司占有份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9.52%(截至2011年12月31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52,521.74万元);

2、发行对象:本次发行的对象为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机构投资者,不向社会公众发行;

3、发行期限:本次拟发行中小企业集合票据的期限不超过3年;

4、募集资金用途:用于补充生产经营流动资金;

5、发行利率:本次拟发行中小企业集合票据的利率在参考信用评级的基础上,将按照市场情况最终确定。

6、拟采用授信方式:信用方式,其中中债信用增进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发行本期票据提供信用增进服务;

《深圳市南山区2013年度第一期中小企业集合票据》的发行,尚需获得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的批准,并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接受发行注册后实施。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临时股东大会召开日期另行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因公司拟参与发行《深圳市南山区2013年度第一期中小企业集合票据》,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关于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相关要求及规定,为规范公司的债务信息披露工作,结合《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公司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全文详见刊登于2013年1月23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主营业务为金融支付设备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以及相关的服务提供,因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公司预计在2013年将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银行”)销售自助服务终端、电子支付设备,以及提供维护及其他服务。由于段永宽先生于2010年1月15日起担任公司董事,于2010年12月23日起担任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2年7月27日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此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为公司关联方。

预计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公司与平安银行产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

该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详见公司刊登于2013年1月23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表决结果为:关联董事段永宽回避表决,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独立董事对二届二十五次董事会会议审议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三年一月二十三日

附件:财务总监邢俊芳女士简历

邢俊芳:女,42岁,大学本科学历,中级会计师、中级经济师职称。邢俊芳女士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亦不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2000年7月—2006年6月 深圳市潜龙股份有限公司集团财务经理

2006年7月—2007年6月 深圳市惠嘉理信实业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2007年6月—2012年5月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高级助理

2012年7月后任职于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现任本公司财务总监

    

    

证券简称:证通电子 证券代码:002197 公告编号:2013-002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13年1月22日上午11:30以现场表决方式,在深圳市光明新区松白路甲子塘证通电子产业园9楼会议室召开。

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3年1月11日以书面、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周青伟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2名,程燕娟监事委托周青伟监事代为出席会议,会议达到法定人数,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分项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1、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该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详见公司刊登于2013年1月23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一三年一月二十三日

    

    

证券简称:证通电子 证券代码:002197 公告编号:2013-003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主营业务为金融支付设备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以及相关的服务提供,因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公司预计在2013年将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银行”)销售自助服务终端、电子支付设备,以及提供维护及其他服务。预计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公司与平安银行产生的交易总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

交易类型交易标的物交易定价交易期间交易金额
日常销售自助设备、支付设备的销售与服务市场公允价格定价2013年1月1日到2013年12月31日预计不超过1000万元

由于段永宽先生于2010年1月15日起担任公司董事,于2010年12月23日起担任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2年7月27日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此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为公司关联方。本交易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于2013年1月22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段永宽先生回避表决。该项议案获得了公司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本日常关联交易金额预计不超过1000万元,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同时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12,335.04万元;注册地址为广东省深圳市深南东路5047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法定代表人孙建一;经营范围为办理人民币存款、贷款、结算业务;办理票据贴现;代理发行金融债务;代理发行、兑汇、销售政府债券;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外汇存款;外汇贷款等业务。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是原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吸收合并原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方式完成两行整合并更名后的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持有平安银行股份共计约26.84亿股,占比约52.38%,为平安银行的控股股东。

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截至2011年12月31日,平安银行总资产为125,817,694万元,净资产为7,331,084万元,营业收入为2,964,306万元,净利润1,027,863万元;以上数据为2011年7月原深圳发展银行购买原平安银行约90.75%的股权后的合并数据。

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截至2012年6月30日,平安银行总资产为149,062,285万元,净资产为7,982,261万元,营业收入1,962,553万元,净利润676,149万元;以上数据为2012年6月原深圳发展银行完成对原平安银行的吸收合并,成为单一法人后的合并数据。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主营业务为金融支付设备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以及相关服务提供。因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拟向平安银行销售自助终端设备、支付设备,提供维护或其他服务,预计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公司与平安银行产生的交易总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

目前银行大额采购一般都经过公开招标程序,双方将根据实际情况另行签署具体业务执行合同。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主营业务是金融电子支付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银行是公司目前的主要客户,公司向平安银行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是公司业务发展实际需要,同时目前银行大额采购一般都经过公开招标程序,关联交易以市场公允价定价,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公司2010年金融电子业务收入为3.75亿元,2011年为5.47亿元,公司主要客户为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等,公司对平安银行的历年销售额均较小。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对公司业务独立性不构成重大影响。

五、公司近三年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关联方关联交易

类型

关联交易

内容

关联交易

定价方式

2010年金额(万元)2011年金额(万元)2012年金额(万元)
平安银行销售本公司销售自助终端等设备及提供维护业务参照市场同类交易价格,协商确定123.0043.5238.76

六、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1、公司事前就上述涉及的关联交易事项与独立董事进行沟通并获得了认可,经独立董事审核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2、公司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出于业务经营的需要,关联交易定价采取市场公允价格,不会损害公司利益。

3、在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三年一月二十三日

    

    

证券简称:证通电子 证券代码:002197 公告编号:2013-004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并征集董事候选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已于2013年1月15日届满。为顺利完成董事会的换届选举(以下简称“本次换届选举”),公司董事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将第三届董事会的组成、选举程序、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等公布如下:

一、第三届董事会的组成、任期及选举方式

(一)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设董事长1名。新任董事就任时间为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任期三年。

(二)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换届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即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也可以分开使用。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的表决分别进行。

二、董事候选人的提名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

现任董事会及在本公告发布之日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发行在外有表决权股份3%以上的股东,可以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由单一股东或者具有关联关系的股东提名的董事候选人数不超过本次拟选非独立董事人数(4名)。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

现任董事会、监事会及在本公告发布之日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发行在外有表决权股份1%以上的股东,可以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由单一股东或者具有关联关系的股东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数不超过本次拟选独立董事人数(3名)。

三、本次换届选举的程序

(一)董事候选人的提名人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3年1月31日17:00前以书面方式向公司董事会提名董事候选人并提交相关文件(详见五、提名人应提供的文件及提名方式);

(二)提名时间截止后,公司董事会将对被提名候选人资格进行审查,确定候选人名单,并以提案的方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候选人作出书面承诺,同意接受提名,承诺公开披露的董事候选人资料真实、完整,保证当选后切实履行董事职责。独立董事候选人亦应依法作出相关声明;

(四)公司发布召开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股东大会通知时,将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有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履历表》、《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经其备案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批。

四、董事任职资格

(一)非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董事候选人应为自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被提名为公司董事候选人: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2、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

3、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4、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

5、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6、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

7、自受到中国证监会最近一次行政处罚未满三年的;

8、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

9、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

10、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

11、国家公务员或担任公司董事违反《公务员法》相关规定的;

12、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内容。

(二)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2011年修订)、《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除需具备上述非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之外,还必须满足下述条件:

1、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2、具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所要求的独立性;

3、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4、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并已按照相关规定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5、以会计专业人士身份被提名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应当具备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并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高级会计师或者会计学副教授以上职称等专业资质;

6、在公司连续任职独立董事已满六年的,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被提名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

7、独立董事候选人最多在五家上市公司(含本公司)兼任独立董事;

8、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被提名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

(1)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儿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

(2)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3)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4)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5)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6)在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或者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7)近一年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情形之一的人员;

(8)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仍处于禁入期的;

(9)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处罚的;

(10)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

(11)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人员;

(12)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五、提名人应提供的文件及提名方式

(一)提名须以书面方式作出,提名人应当向公司董事会提供下列文件:

1、董事候选人提名表;

2、董事候选人履历表、学历/学位/职称证书复印件、资格证复印件;如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还需提供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独立董事履历表及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复印件;

3、董事候选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4、能证明符合公司本公告规定条件的其他文件。

(二)若提名人为公司股东,应同时提供下列文件:

1、提名人为自然人股东的,需提供身份证明复印件;提名人为法人股东的,需提供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股东证券帐户卡复印件;

3、股份持有证明文件。

(三)提名人向公司董事会提名董事候选人的方式:

1、本次提名方式仅限于亲自送达或邮寄送达两种方式;

2、要求提名人将相关资料于2013年1月31日17:00之前送达或邮寄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件以邮戳时间为准)。

联系人:许忠慈,曹钧

联系电话:0755-26490118

联系传真:0755-26490099

通讯地址:深圳市光明新区松白路甲子塘证通电子产业园9楼

邮编:518132

特此公告!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一月二十三日

附件1: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名表

提名人姓名/名称 联系电话 
提名的候选人类别(在对应类别后面划“√”)非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 
被提名的董事候选人信息
姓名 年龄 性别 
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学历 职称 资格证书 
简历(包括工作履历、兼职情况,可提供附件) 
任职资格:是否符合本公告规定的条件 
其他说明(包括但不限于与公司或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持有公司股份数量;是否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等) 
提名人(盖章/签名):

年 月 日


附件2: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现就提名 为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根据《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被提名人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符合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被提名人不是为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被提名人不在与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仍处于禁入期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被提名人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被提名人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处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被提名人最近三年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最近一年内,被提名人、其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不存在其他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违反《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被提名人不是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等其他列入依照、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机关、单位的现职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在与本人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上市公司任职的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未按规定获得本人原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及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同意的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后,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尚未按规定向本人所在党委党组(党委)报告并备案的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被提名人此次拟任独立董事,不属于中央管理干部在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在原任职务管理地区和业务范围内外商持股占25%以上的上市公司任职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中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有关部门对于董事、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包括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同时在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未连续担任独立董事超过六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本提名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督促公司董事会将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经常缺席或经常不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最近三年内,被提名人在本次提名上市公司任职期间应出席董事会会议_______次, 未出席 _______次。(未出席指未亲自出席且未委托他人)

三十、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被提名人最近三年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被提名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上市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被提名人不存在年龄超过70岁,并同时在多家公司、机构或者社会组织任职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被提名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和独立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交所的处分。

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专区(中小企业板业务专区或创业板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提名人(盖章):

2013年 月 日

附件3: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 ,作为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三、本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四、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1%以上的已发行股份或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本人不是为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人不在与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该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仍处于禁入期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人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本人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处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本人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最近一年内,本人、本人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不存在其他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违反《公务员法》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十七、本人不是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等其他列入依照、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机关、单位的现职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十八、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在与本人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上市公司任职的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十九、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未按规定获得本人原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及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同意的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后,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尚未按规定向本人所在党委党组(党委)报告并备案的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一、本人此次拟任独立董事,不属于中央管理干部在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在原任职务管理地区和业务范围内外商持股占25%以上的上市公司任职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二、本人任职不会违反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中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三、本人任职不会违反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四、本人任职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本人任职将不会违反其他有关部门对于董事、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七、包括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且本人未在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达六年以上。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八、本人向拟任职上市公司提供的履历表中本人职业、学历、职称、工作经历以及全部兼职情况等个人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九、本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督促公司董事会将本人的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本人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经常缺席或者经常不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最近三年内,本人在所有曾任职上市公司任职期间应出席董事会会议______次,未出席会议______次。(未出席指未亲自出席且未委托他人)

三十一、本人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董事意见经证实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三十二、本人最近三年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本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上市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本人不存在年龄超过70岁,并同时在多家公司、机构或者社会组织任职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五、本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和独立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郑重声明: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处分。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做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尽快辞去该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专区(中小企业板业务专区或创业板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声明人: (签署)

日 期:

    

    

证券简称:证通电子 证券代码:002197 公告编号:2013-005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并征集监事候选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已于2013年1月15日届满。为顺利完成监事会的换届选举(以下简称“本次换届选举”),公司监事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将第三届监事会的组成、选举程序、监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等公布如下:

一、第三届监事会的组成、任期及选举方式

(一)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会有3名监事组成,其中股东代表监事2名,职工代表监事1名,设监事会主席1人。新任监事就任时间为股东大会、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任期三年。

(二)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换届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即股东大会选举股东代表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也可以分开使用。

二、监事候选人的提名

(一)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提名

现任监事会及在本公告发布之日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发行在外有表决权股份3%以上的股东,可以提名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不得超过公司监事总数(3名)的1/2。最近两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不得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1/2。

(二)职工代表监事的产生

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的民主方式选举产生。

三、本次换届选举的程序

(一)监事候选人的提名人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3年1月31日17:00前以书面方式向公司监事会提名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并提交相关文件(详见五、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提名人应提供的文件及提名方式);

(二)提名时间截止后,公司监事会对将被提名候选人资格进行审查,对于符合资格的人选,将以提案的方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应作出书面承诺,同意接受提名,承诺公开披露的监事候选人资料真实、完整并保证当选后切实履行监事职责;

四、监事任职资格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监事候选人应为自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被提名为公司监事候选人: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2、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

3、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

4、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3年;

5、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6、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期限未满的;

7、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

8、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

9、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

10、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

11、公司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12、国家公务员或担任公司监事违反《公务员法》相关规定的;

13、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内容。

五、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提名人应提供的文件及提名方式

(一)提名须以书面方式作出,提名人应当向公司监事会提供下列文件:

1、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提名表;

2、监事候选人履历表、学历/学位/职称证书复印件、资格证复印件;

3、监事候选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4、能证明符合公司本公告规定条件的其他文件。

(二)若提名人为本公司股东,应同时提供下列文件:

1、提名人为自然人股东的,需提供身份证明复印件;提名人为法人股东的,需提供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股票帐户卡复印件;

3、股份持有证明文件。

(三)提名人向公司监事会提名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方式:

1、本次提名方式仅限于亲自送达或邮寄送达两种方式;

2、要求提名人将相关资料于2013年1月31日17:00之前送达或邮寄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件以邮戳时间为准)。

联系人:许忠慈,曹钧

联系电话:0755-26490118

联系传真:0755-26490099

通讯地址:深圳市光明新区松白路甲子塘证通电子产业园9楼

邮编:518132

特此公告!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三年一月二十三日

附件: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提名表

提名人姓名/名称 联系电话 
被提名的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信息
姓名 年龄 性别 
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学历 职称 资格证书 
简历(包括工作履历、兼职情况,可提供附件) 
任职资格:是否符合本公告规定的条件 
其他说明(包括但不限于与公司或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持有公司股份数量;是否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等) 
提名人(盖章/签名):

年 月 日


    

    

证券简称:证通电子 证券代码:002197 公告编号:2013-006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总监辞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3年1月22日收到黎晓池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黎晓池先生因个人工作变动原因辞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辞职自2013年1月22日起正式生效。

黎晓池先生辞去财务总监职务后,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公司董事会对黎晓池先生任职期间对公司发展所作的贡献表示感谢。

特此公告!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三年一月二十三日

   第A001版:头 版(今日56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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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B002版:公 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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