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报告摘要及公告(系列) 2013-05-0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一、重要提示 1.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刊载于本行网站(http://www.cqcbank.com)的年度报告全文。 1.2公司简介 1.2.1 法定中文名称: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简称:重庆银行,下称“本公司”或“本行”) 法定英文名称: Bank of ChongQing Co.,Ltd. 1.2.2 法定代表人:甘为民 1.2.3 董事会秘书:李在宁 1.2.4 注册及办公地址:重庆市渝中区邹容路153号 邮政编码:400010 联系电话:0086-23-63792374 传 真:0086-23-63792238 电子邮箱:tzz@cqcbank.com 互联网网址:http://www.cqcbank.com 二、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千元
报告期内本公司非经常性损益列示如下:
注1:“其他”包含长期挂账不能支付的其他应付款、久悬未取款转入及财政补贴收入。 2.2 前三年主要财务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千元
注:1、存款总额包括:单位存款、储蓄存款、财政性存款、应解汇款、保证金存款、委托存款净额。 2、贷款总额包括:短期贷款、中长期贷款、逾期贷款、进出口押汇、垫款、贴现。 2.3 前三年主要财务指标
注:1、本表中资本充足率、核心资本充足率、流动性比率、单一最大客户贷款比例、最大十家客户贷款比例按照上报监管机构的数据计算; 2、净利差为总生息资产平均收益率与总计息负债平均成本率两者的差额; 3、净利息收益率=净利息收入/总生息资产平均余额; 4、成本收入比=(业务及管理费+其他业务支出)/营业净收入 2.4 报告期股东权益变动情况 单位:人民币千元
注:主要变动原因 1.资本公积变动原因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2.盈余公积、一般风险准备和未分配利润变动原因为净利润增加和进行利润分配。 2.5 资本构成及变化情况
2..6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持股及变动情况 单位:万股
2.7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 三、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回顾 (一)公司银行业务 报告期末,公司存款余额964.05亿元,比上年增长188.05亿元,增幅24.23%;公司一般贷款余额505.85亿元,比上年增长61.60亿元,增幅13.87%。 1、公司存款保持快速稳定的增长趋势,比上年增长188亿元,创历史最好水平;在重庆区域市场,公司存款比上年增长153亿元,位居全市第二。报告期末,公司存款规模逼近“千亿”,余额达964亿,在西部地区城商行中处于领先者的位置;在重庆区域市场,公司存款年末余额为757亿元,排名全市第五。 2、加强对实体经济领域的汽车、能源、材料等重点行业的信贷投放。积极支持重庆轨道交通六号线等重点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加强供应链金融业务创新,运用票据手段支持企业流动资金需求。 3、严格控制地方融资平台、房地产和产能过剩行业的贷款投放,调整信贷结构,加强风险管控,保持了业务发展的稳健性。 (二)零售银行业务 报告期末,个人储蓄存款186.18亿元,比上年增长39亿元,增幅26%;个人贷款余额146.92亿元,比上年增长35.72亿元,增幅32%;累计发行长江借记卡203.17万张,比上年增长29.96万张,增幅17.3%;累计发行信用卡4.08万张,比上年增长42.4%;个人理财产品销售量突破196亿,是上年理财销售总量的3.2倍。 1、个人理财产品全年滚动发行、策略定价,理财业务“三高一低”的产品特色已在市民中形成良好口碑效应。(“三高一低”是指:收益高、口碑高、发行频率高、风险低) 2、产品创新亮点突出。发行金融社保IC卡、“长江商务理财卡”、“长江少年先锋卡”;限量发行生肖龙卡、生肖蛇卡;推出“快易贷”保证保险贷款和出国留学保证金贷款;推出车位、旅游、教育、家装等“任我分”信用卡分期产品,进一步丰富了银行卡及个人消费信贷产品。 3、着力零售营销宣传及品牌建设。开展主题营销及社区宣传活动,进一步扩大营销覆盖面和宣传影响力;被评为全国“2012最具区域竞争力城商行零售银行”。 (三)小微业务 报告期末,小微贷款余额225亿元,比上年增长60.92亿元,增幅37.12%;小微客户数18971户,新增8738户,占公司类贷款客户的95%。 1、在设立小微企业银行部的基础上,试行小微业务独立条线化运行管理模式,推动小微业务规模加速发展,质量稳步提升,效益显著增长。 2、持续推进微型企业发展,创造“四个第一”,成为重庆微金融领域的排头兵。(“四个第一”是指:第一家专门推出小微企业专属信贷产品的银行;第一家专门针对小微企业推出系统性支持政策的银行;第一家与担保公司开展“见贷即保”的银行;支持小微企业的客户数量和信贷额度全市第一) 3、优化业务流程,完善“四有”分级授权机制,探索分级专属运营模式。(“四有”是指:有意愿、有队伍、有能力、有市场) 4、加大创新力度,推出“快捷贷”、“抵易贷”、“超值贷”等专项产品,与担保机构探索实施“见贷即保”合作模式,创新“招人与用人统一、人员与业务匹配、宽进严转正、转正不转岗”的小微队伍建设机制。 5、建立“两差一补”的独立、差异化小微条线考核激励机制,进一步调动分支机构发展动力。(“两差一补”是指:差异化的绩效工资、差异化的绩效费用、对一定信贷额度下的小微业务给予专项补贴) (四)资金业务 报告期内,本行资金业务准确把握宏观经济形势,及时抓住市场机会,在符合相关监管政策以及规范完善新的业务流程的前提下,全面完成各项业务指标,实现考核利润3.9亿元,比上年增长近200%。 1、顺应市场形势,设计了长江积利、鑫利等系列产品,在产品收益类型、期限、收益水平等方面满足了投资者的多样化需求,募集理财产品资金近240亿元,比去年同期新增160亿元,增幅200%。其中个人理财近200亿元,公司理财近40亿元。在提升重庆银行市场知名度和影响力的同时,对争取个人客户,稳定储蓄存款发挥了积极作用。 2、在控制资金风险的前提下,不断探索、创新业务新模式,拓宽交易渠道和交易对手,特别是同几家大的城市商业银行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和合作模式,实现业务合作双赢。 3、积极探索业务新模式,开发投资银行保证类金融产品,并匹配同期限、同档次的同业存款,在保证资金安全,收益稳定的条件下,规避了利率和流动性风险。 (五)中间业务 报告期间,中间业务收入4.06亿元,比上年增长0.78亿元,增幅23.78%;中间业务净收入3.68亿元,比上年增长0.79亿元,增幅27.33%。中间业务收入中:支付结算类收入4,124万元,银行卡业务收入4,575万元,理财业务收入13,624万元,担保及承诺类业务收入2,724万元,咨询顾问类收入15,553万元。 (六)科技建设 报告期内,本行大力推进基础设施建设和应用系统建设,对业务发展起到良好支撑作用。 1、顺利完成新数据中心建设工作,新数据中心获得国家A级机房认定。 2、全面推进核心系统改造、电子渠道完善、管理系统优化等应用项目建设工程,完成了核心银行系统客户信息改造、金融IC卡系统、柜面前端整合系统等三大核心项目建设,完成网银3.0版本升级、手机银行、自助设备综合前置系统、新短信平台等五个渠道重点项目建设。 3、全年信息系统运行情况整体正常,全年基础设施可用率达到99.04%,重要信息系统故障率仅为0.028%。 3.2 营业收入及营业利润构成 单位:人民币千元
注:1、贷款利息收入增加系贷款规模增长和贷款议价能力提高所致。 2、存放央行利息收入系存放央行存款余额增加所致。 3、拆出资金利息收入增加系拆借业务平均余额增加所致。 4、买入返售金融资利息收入增加系买入返售票据平均余额较上期上升所致。 5、存放同业利息收入减少系本公司存放同业款项平均余额较上期大幅下降所致。 6、债券投资利息收入减少系债券投资平均余额较上期下降所致。 7、手续费及佣金收入增加系本行加大了对中间业务的推广力度,提高了理财业务手续费收入所致。 3.3 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结果 (一)主要财务指标增减变动幅度及原因
(二)会计报表中变化幅度超过30%以上项目的情况
变动原因分析: [注1]: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项变动主要原因系本行吸收存款规模增大引起缴存央行存款准备金增加所致。 [注2]:应收款项类投资变动主要原因系由于金融市场的发展,该类投资业务在期限结构、利率水平及投资风险等综合因素方面优于其他种类投资业务,本行加大了该类投资业务的总量所致。 [注3]: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变动主要原因系本行加大与同业机构的合作以及本行流动性匹配等因素引起同业存放款项的余额增加所致。 [注4]:营业税金及附加变动主要原因系本行营业收入较上期有较大增长所致。 [注5]:业务及管理费变动主要原因系本行各项业务持续稳定增长所致。 [注6]:所得税费用变动主要原因系本行营业利润较上期有较大增长所致。 3.4 贷款减值准备情况
3.5 投资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投资余额133.22亿元,较期初增加3.66亿元,增长2.82%。 单位: 人民币千元
3.6 其他主要资产减值准备
3.7 可能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造成重大影响的主要表外项目余额
3.8 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意见 本行2012年度财务报告经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审计,注册会计师石义杰、杨柳签署了“天健审(2013)8-19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3.9 201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执行情况 董事会已具体组织实施了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1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按本年度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公积金14,632万元;提取一般准备19,953万元;按每10股派送现金股利0.50元,共计10,103万元(含税)。 下表列示本行前三年现金分红数额及与净利润的比率: 单位:人民币千元
3.10每股社会贡献值
注:每股社会贡献值=每股收益+(纳税额+职工费用+利息支出+公益投入总额)/总股本。 3.11其他重大事项 1、根据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发行8亿元次级债券的议案》,本行已于2012年3月完成了8亿元次级债券的发行工作。 2、根据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争取发行小微企业贷款金融债券的议案》,本次债券的发行方案已经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监会审批通过。截止2013年4月末,已完成发行工作,募集资金全部到位。 3、本行于2009年度竞得位于重庆市江北嘴中央商务区A04-1/03地块的土地使用权,用于兴建总部办公大楼,经本行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建设项目建设总投资概算为9.6亿元。本行与重庆渝高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渝高科技)签订了《重庆银行大厦项目建设业主代理合同》,约定由渝高科技代理本行对新总部办公大楼项目建设全过程进行管理。目前,该工程项目尚处于施工建设阶段。截至2012年12月31日,本行已实际支付给渝高科技工程进度款13,420万元。 4、2013年4月,吴家宏先生申请因工作变动,辞去股东董事职务,本行股东—重庆市水利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提名该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总经理向立先生接任吴家宏先生担任本行股东董事,该事项将报请董事会审议、股东大会选举,并经监管机构核准任职资格后生效。 5、2013年4月,任诚先生因退休,不再担任本行职工监事、工会主席,经本行第二届职工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选举,由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黄常胜先生担任本行职工监事、工会主席,同时增选本行西安分行行长林敏先生担任职工监事。 6、2013年5月,本行根据工作需要,拟增选陈正生先生担任外部监事,该事项将报请监事会审议、股东大会选举后生效。 四、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4.1 报告期内追溯调整的事项 4.1.1 关于贷款利息收入和应收贷款利息 调整原因:为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精细化水平,追溯补记各会计年度最后10天的贷款利息,补记应收利息。各年会计影响数如下: 单位:人民币千元
4.1.2关于退休职工补充养老补贴的追溯调整 调整原因:为进一步规范职工薪酬的相关会计处理,逐步消除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差异,对职工薪酬的会计核算政策予以调整,追溯补记应支付给实施年金计划前退休员工的补充养老补贴。各年会计影响数如下: 单位:人民币千元
4.2 追溯调整后对近三年会计报表的影响 单位:人民币千元
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三年五月三日
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二○一三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各位股东: 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定,公司定于2013年5月24日召开“2013年第2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时间 2013年5月24日(星期五)下午3时 二、会议召开地点 重庆市渝中区邹容路153号本行19楼多功能厅 三、会议议程 (一)审议关于吴家宏先生辞去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董事职务的议案; (二)审议关于选举向立先生为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董事的议案(向立先生的简历请见附件2); (三)审议关于选举陈正生先生为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外部监事的议案(陈正生先生简历请见附件3); (四)审议关于对《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外部监事制度》相关条款进行修订的议案; (五)通报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职工监事变动情况。 四、出席会议人员 公司全体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聘请的律师。 五、出席会议的登记方法 (一)自然人股东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股权托管凭证原件;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股权托管凭证原件。 (二)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提前15分钟到达会议地点,办理签到手续。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会议预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二)联系地址:重庆市渝中区邹容路153号 邮政编码:400010 联系电话:63792374 联系人:李聪、张筱圆 (三)附件:1、授权委托书 2、向立先生简历 3、陈正生先生简历 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五月三日 特别提示:本行信息披露指定媒体:《证券时报》 本行网站:www.cqcbank.com附件1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2013年4月2日召开的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在该次会议上行使包括表决权在内的我单位/个人所享有的全部股东权利。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签章): 委托人持有表决权的股权数量: 委托日期:2013年 月 日 附件2 ■ ■ 附件3 陈正生简历 主要学习经历 1986.10—1988.10 在中国统计干部电视函授学院学习,获得由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和西南财经大学联合颁发的“统计大专毕业证书”; 1996.09—1998.06 在原中共四川省委党校(现改为中共重庆市委党校)“区域经济学”研究生班学习,获得“在职研究生毕业证书”。 主要工作经历 1972.04—1984.05 原人民银行重庆七星岗分理处,曾任信贷组副组长,分理处副主任等职; 1984.05—1987.05 任中国工商银行重庆市分行解放碑分理处主任; 1987.05—1991.05 任中国工商银行重庆市市中区(现渝中区)办事处副主任; 1991.05—1995.05 任中国工商银行重庆市分行资金计划处处长; 1995.05—2009.03 任中国工商银行重庆市分行副行长; 2009.03—2011.04 任中国工商银行重庆市分行巡视员; 2011.04—至今 退休。
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 会议决议公告 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于2013年5月3日上午在本行18楼会议室召开。本行现有监事8人,实到6人, 万嘉妤监事委托文玉萍监事表决、刘兴域监事委托周永康监事表决。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及本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本行董事会秘书李在宁列席了会议。 会议由党委书记、监事长马千真主持,会议听取了《关于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职工监事变动的通报》,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陈正生先生为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外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8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对<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外部监事制度>相关条款进行修订的议案》。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8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8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特此公告。 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三年五月三日
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行”)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13年5月3日上午9点00分至10点40 分,在本行19楼多功能厅召开。本行现有董事15人,实到13人, 尹明善董事委托甘为民董事表决、吴家宏董事委托甘为民董事表决。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及本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本行5名监事、7名高管、重庆银监局城商处和市国资委企业管理三处的同志列席了会议。 会议由甘为民董事长主持,听取了《关于本行高级管理人员2012 年度述职评价结果的通报》、《2013 年第一季度经营工作报告》、《2013 年第一季度内审工作报告》、《2013 年第一季度风险监测报告》。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重庆银行风险管理政策>的议案》。。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15 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重庆银行2012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重庆银行2012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吴家宏先生辞去本行股东董事职务的议案》。本行五名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吴家宏董事因与该事项有重大利害关系,回避表决。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向立先生担任本行股东董事侯选人的议案》。本行五名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事项还将提请股东大会选举。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处置历史遗留对外股权投资的议案》。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五月三日 本版导读: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