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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3-05-0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375 证券简称:亚厦股份 公告编号:2013-027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于2013年5月3日上午9时30分在杭州市望江东路299号冠盛大厦公司会议室召开。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3年4月27 日以书面、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各位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丁欣欣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9名,亲自出席董事7名。董事谭承平先生因出国委托董事王文广先生出席并代为表决,独立董事董宜君女士因出国委托独立董事唐世定先生出席并代为表决,公司监事和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此次会议达到法定人数,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拟对章程的相关条款进行修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新章程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二、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了顺利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促进公司规范、健康、稳定发展,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共9人,其中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为:丁欣欣、张杏娟、丁海富、王文广、俞曙、吴青谊,独立董事候选人为:顾云昌、汪祥耀、王力,其中汪祥耀为会计专业人士(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上述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股东大会将以累积投票制方式对独立董事候选人和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分别表决。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提交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董事会换届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询。独立董事候选人详细信息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进行公示。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董事职责,不得有任何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三、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提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为充分保障独立董事依法行使职权,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国内同行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整体津贴水平,经公司董事会商议,拟定独立董事年度津贴为8万元/人/年(税后),独立董事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等会议及办理公司其他事务所发生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四、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逐项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12年8月7日召开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决议有效期即将届满。根据《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2011年修订)》等有关规定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及发行价格、决议的有效期进行调整,发行方案其他内容保持不变。方案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1、定价基准日及发行价格 鉴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即将届满,根据《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2011年修订)》等有关规定的要求,需要由董事会重新确定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 调整后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即2013年5月4日),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90%为21.97元/股,公司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仍为不低于23.11元/股(注: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本次发行之发行价格为不低于23.11元/股),亦不低于前述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 如本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权益分派、公积金转增股本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非公开的发行价格下限将做出相应调整。具体发行价格将在公司取得本次中国证监会发行核准批文后,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按照《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2011年修订)》的规定,根据竞价结果由公司董事会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2、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方案之日起12个月,若国家法律、法规对非公开发行股票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对本次发行进行调整。 除上述调整事项外,有关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其他内容不变。 五、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六、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工作相关事宜的授权期限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鉴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即将届满,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在授权事项不变的前提下延长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工作相关事宜的授权期限,授权的有效期为自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 七、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并同意提交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八、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提议召开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13-030号)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三年五月三日 附: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丁欣欣:男,1958年1月出生,大专学历,高级经济师,一级注册建造师,中共党员。曾任上虞市工艺装潢家俱厂厂长,上虞市装饰实业公司总经理,浙江亚厦装饰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长。曾获中国优秀企业家、中国建筑装饰优秀企业家、浙江省杰出青年民营企业家、浙江省建筑业杰出企业家、浙江省建筑业优秀经理、绍兴市优秀共产党员、上虞市优秀共产党员等荣誉称号。现任亚厦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总裁,本公司董事长,中国建筑装饰协会副会长,绍兴市人大代表。丁欣欣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4,761万股,通过持有亚厦控股有限公司75%股权而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为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董事候选人张杏娟女士配偶,董事候选人王文广先生表哥,与其他董事候选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除上述情况外,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张杏娟:女,1963年5月出生,大专学历,经济师,中共党员。曾任上虞市工艺装潢家俱厂副厂长,上虞市装饰实业公司副总经理,浙江亚厦装饰集团有限公司董事。现任本公司董事,浙江亚厦房产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共浙江省上虞市党代表。张杏娟女士持有本公司股份8,280万股,通过持有亚厦控股有限公司25%股权而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为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董事候选人丁欣欣先生配偶,与其他董事候选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除上述情况外,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丁海富:男,1963年1月出生,大专学历,高级工程师,高级经营师,中国工程建设(建筑装饰)高级职业经理人,一级注册建造师,中共党员。曾任浙江亚厦装饰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曾获全国建筑装饰优秀企业家、全国建筑装饰优秀项目经理、全国十佳经营师、浙江省建筑业杰出企业家、浙江省建筑装饰优秀企业家等荣誉称号。现任本公司董事、总经理,上海蓝天房屋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浙江亚厦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和成都恒基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董事,浙江亚厦幕墙有限公司监事,浙江亚厦设计研究院、大连亚厦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和辽宁亚厦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中国建筑装饰协会施工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建筑装饰协会材料委员会高级顾问、浙江省建筑装饰行业协会副会长。丁海富先生持有上市公司639.75万股,与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董事候选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除上述情况外,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王文广:男,1962年8月出生,大专学历,高级工程师,中国工程建设(建筑装饰)高级职业经理人,一级注册建造师,中共党员。曾获全国建筑装饰行业资深优秀企业家、全国建筑装饰优秀企业家、全国建筑装饰优秀项目经理、浙江省建筑装饰优秀企业家、浙江建筑业十大杰出企业家、绍兴市先进生产工作者等荣誉称号。现任本公司董事,浙江亚厦幕墙有限公司总经理、法定代表人,浙江亚厦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法定代表人,浙江亚厦木石制品专业安装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法定代表人,浙江省建筑装饰行业协会幕墙委员会副会长,中国建筑装饰行业协会幕墙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浙江农林大学兼职教授,省装协第五届理事会名誉副会长,省装协光辉二十年功勋人物,第九届上虞市政协委员。王文广先生持有上市公司639.75万股,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丁欣欣先生表弟,与其他董事候选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除上述情况外,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俞曙:男,1970年7月生,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高级经营师;曾任浙江亚厦装饰集团有限公司经营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曾获全国建筑装饰行业青年优秀企业家、浙江省建筑装饰行业优秀企业家、浙江门窗幕墙行业感动人物等荣誉称号。现任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中国建筑装饰协会幕墙委员会主任委员,浙江省建筑装饰行业协会幕墙分会副会长、浙江省建设金属制品协会副常务理事长;俞曙先生持有上市公司18.75万股,与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董事候选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除上述情况外,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吴青谊,男,1973年5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毕业于中南财经大学经济管理专业,经济师,浙江省青联委员。1995年8月至1998年3月,任职于杭州盐业公司,1998年3月至1998年12月,任职于杭州市体改委证券处、杭州市人民政府证券委员会办公室,1999年1月至2002年3月,任职于中国证监会杭州特派办。2002年3月至2012年12月,担任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兼副总经理和董事,并任华夏幸福基业投资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吴青谊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董事候选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除上述情况外,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顾云昌:男,1944年4月出生,工学本科学历,研究员,中共党员。曾任建设部城市住宅局处长、建设部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中国房地产业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现任中国房地产研究会副会长。曾两次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一等奖。2013年5月起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兼任易居(中国)控股(纽交所上市)、远洋地产(香港上市)、旭辉控股(香港上市)、中粮地产(深交所上市)独立董事。顾云昌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董事候选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汪祥耀:男, 1957年7月出生,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会计学教授。现任浙江财经大学会计学院院长,博士生导师。兼任浙江省内部审计学会副会长、浙江省总会计师协会副会长等。2013年5月起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兼任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002135)、杭州老板电器股份有限公司(600570)和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600570)的独立董事。汪祥耀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董事候选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王力,男,1959年9月出生,博士生导师,中共党员。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学博士,北京大学经济学院博士后,中国博士后特华科研工作站执行站长,担任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和上海商业发展研究院特聘研究员,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2005年被国家博管办和人事部评为全国优秀博士后工作者,2006年被北京市评为有突出贡献专家。参与了多家上市公司的股份制改造、上市融资、兼并收购、战略规划和管理咨询工作,被多家地方政府和企业聘为经济顾问。2013年5月起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兼任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002146)独立董事。王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董事候选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以上董事任期均为三年,自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
证券代码:002375 证券简称:亚厦股份 公告编号:2013-028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于2013年4月27日以专人送达、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知。会议于2013年5月3日上午10时在公司19楼会议室举行。本次会议应到监事三名,实到三名,符合召开监事会会议的法定人数,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震先生主持。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会议以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提名王震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简历附后)。 上述候选人中,最近二年内曾担任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一三年五月三日 附: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王 震:男,1970年1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中共党员。曾任浙江亚厦装饰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曾获中国优秀企业家称号。现任亚厦控股有限公司董事及副总裁、浙江亚厦房产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浙江亚欧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及总经理、浙江亚厦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董事。任浙江省硬笔书法家协会副主席、浙江省青年书法家协会硬笔委员会副主任,浙江省国际金融学会副主席。王震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621万股,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丁欣欣先生之姐丁薇薇之女婿,董事候选人中的张杏娟女士为丁欣欣先生之配偶,王文广先生为丁欣欣先生之表弟。此外,王震先生与其他董事、监事候选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除上述情况外,与持有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2375 证券简称:亚厦股份 公告编号:2013-030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定,于2013年5月20日(星期一)在杭州市望江东路299号冠盛大厦19楼会议室召开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3年5月20日(星期一)上午9: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3年5月20日-2013年5月21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3年5月2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3年5月19日15:00至2013年5月20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权登记日:2013年5月14日(星期二)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杭州市望江东路299号冠盛大厦公司19楼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参加会议的方式:现场投票+网络投票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根据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但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公司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表决票数,应当与现场投票的表决票数以及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的表决票数一起计入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权总数。 7、提示公告: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司将发布提示公告。提示公告时间为2013年5月17日。 二、本次股东大会出席对象 1、截止2013年5月14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书面授权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三、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1、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该议案需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 2、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的议案》,该议案适用于累积投票制表决; 2.1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丁欣欣先生; 2.2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张杏娟女士; 2.3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丁海富先生; 2.4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王文广先生; 2.5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俞曙先生; 2.6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吴青谊先生; 3、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该议案适用于累积投票制表决; 3.1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顾云昌先生; 3.2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汪祥耀先生; 3.3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王力先生; 4、审议《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5、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5.1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王震先生; 6、审议《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议案》; 6.1 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6.2 决议的有效期; 7、审议《关于修订<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8、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工作相关事宜的授权期限的议案》; 9、审议《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及2013年5月3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 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须提请深圳证券交易所等有关部门审核无异议后方能提交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 四、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1)自然人股东须持股东账户卡、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2)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登记; (4)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格式附后),以便登记确认。传真在2013年5月15日17:00前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来信请寄:浙江省杭州市望江东路299号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邮编:310008(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2、登记时间:2013年5月15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7∶00 3、登记地点及联系方式: 浙江省杭州市望江东路299号公司证券投资部 电话:0571-89880808 传真:0571-89880809 联系人:任锋、刘鉴非 五、其他事项: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六、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操作流程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3年5月20日的9∶30—11∶30和13∶00—15∶00。 2、投票期间,交易系统将挂牌一只投票证券,股东以申报买入委托的方式对表决事项进行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输入买入指令; (2)输入证券代码362375; (3)在“委托价格”项下输入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1元代表议案1,2元代表议案2,总议案对应申报价格100元,代表一次性对除累计投票议案外的所有议案进行投票表决。议案相应申报价格具体如下表:
(4) 对2、3项议案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表决,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选举票数,具体如下表:
在对除2、3项外的其它议案表决时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具体如下表:
(5)确认投票委托完成 4、计票规则: 在计票时,同一表决只能选择现场和网络投票中的任意一种表决方式,如果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5、注意事项: (1)在股东大会审议多个议案的情况下,如股东对所有议案(不包括累积投票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累积投票议案还需另行投票。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2)网络投票不能撤单; (3)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为准; (4)同一表决权既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网络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5)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以后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投票结果,或通过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操作流程 1、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wltp .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填写“姓名”、“证券账户号”、“身份证号”等资料,设置6-8位的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2)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
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后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前发出的,当日下午13∶00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后发出的,次日方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申请数字证书时,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咨询电话:0755-83239016。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1)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券账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证书登录; (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3、投资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起止时间为2013年5月19日下午15∶00至2013年5月20日下午15∶00间的任意时间。 特此公告。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三年五月三日 附件: (一)股东参会登记表
(二)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对会议议案作如下表决: 1、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赞成 □ 反对 □ 弃权 □ 2、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的议案》(累计投票制) 2.1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丁欣欣先生; 同意股数: 股; 2.2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张杏娟女士; 同意股数: 股; 2.3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丁海富先生; 同意股数: 股; 2.4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王文广先生; 同意股数: 股; 2.5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俞曙先生; 同意股数: 股; 2.6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吴青谊先生; 同意股数: 股; 3、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累计投票制); 3.1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顾云昌先生; 同意股数: 股; 3.2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汪祥耀先生; 同意股数: 股; 3.3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王力先生; 同意股数: 股; 4、审议《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赞成 □ 反对 □ 弃权 □ 5、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5.1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王震先生 赞成 □ 反对 □ 弃权 □ 6、审议《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议案》; 6.1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赞成 □ 反对 □ 弃权 □ 6.2决议的有效期; 赞成 □ 反对 □ 弃权 □ 7、审议《关于修订<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赞成 □ 反对 □ 弃权 □ 8、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工作相关事宜的授权期限的议案》; 赞成 □ 反对 □ 弃权 □ 9、审议《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赞成 □ 反对 □ 弃权 □ 委托股东姓名及签章: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号: 受托人签名: 受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附注: 1、请在“赞成”、“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号。投票人只能表明“赞成”、“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2、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3、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4、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2375 证券简称:亚厦股份 公告编号:2013-029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选举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决定推举商伟华先生、郭芹女士担任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附后),与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三年。 上述候选人符合《公司法》有关监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 特此公告。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三年五月三日 附: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商伟华:男,1978年9月出生,本科学历,曾在淳安县公安局巡特警大队工作、浙江万马律师事务所法律工作,现任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法务部经理。商伟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董事、监事候选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郭芹:女,1978 年11 月出生,本科学历,助理工程师,中共党员。曾任中天建设集团浙江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办公室副主任,现任浙江亚厦幕墙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经理。郭芹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董事、监事候选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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