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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89 证券简称:宇顺电子 编号:2013-029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2年年度报告、2012年年度审计报告补充公告 2013-05-0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宇顺电子”或“公司”)2012年度报告已于2013年4月23日披露。由于工作人员疏忽导致2012年年度报告及2012年年度审计报告信息披露出现遗漏,现将相关信息补充如下: 《2012年年度报告》 第四节 董事会报告 二、主营业务分析 2、收入 公司重大的在手订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012年2月2 日,中兴康讯与宇顺电子签署《供货框架协议》,涉及产品总价值约为人民币2,305,104,312元,详见2012年2月4日巨潮咨询网(http://www.cninfo.com.cn)《签署重大协议公告暨复牌公告》。 截止2012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向中兴康讯销售金额56,403.78万元。其中一季度销售金额2,927.38万元,二季度销售金额13,387.73万元,三季度销售金额10,970.63万元,四季度销售金额29,118.04万元。详见2013年1月10日巨潮咨询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与中兴康讯签订的意向协议实际执行情况的进展公告》。 第六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份变动情况
股份变动的原因 2012年9月4日至2012年9月10日,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魏连速、魏捷、王忠东通过大宗交易、竞价交易累计减持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934,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707%,本次权益变动后,魏连速、魏捷、王忠东合计持有公司23,602,704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32.1125%,仍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详见巨潮咨询网(http://www.cninfo.com.cn)2012年9月12日《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并拟继续减持股份的公告》。 2010年9月13日至2012年9月11日,高管赵后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合竞价交易系统和大宗交易系统累计减持公司股份3,267,85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4461%,本次减持后,赵后鹏先生仍持有本公司股份3,674,86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9998%%,其中:745,842股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929,025股作为高管股份锁定(赵后鹏先生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任职期间持有的本公司股票,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票数量占本人所持有本公司股票总数(包括有限售条件和无限售条件的股份)的比例不超过50%)。详见巨潮咨询网(http://www.cninfo.com.cn)2012年9月12日《股东股份减持提示性公告》。 2012年9月11日至2012年9月19日,魏连速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魏捷女士、王忠东先生再次减持公司股份,在此期间累计减持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2,737,90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7250%。 前述交易完成后,魏连速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魏捷女士、王忠东先生持有宇顺电子20,864,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8.3875%,不再是持有公司30%以上股东,其中魏连速先生持有宇顺电子20,864,8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8.3875%,其中:3,641,200股为无限集条件流通股;17,223,600股作为高管股份锁定(魏连速先生现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任职期间持有的本公司股票,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票数量占本人所持有本公司股票总数(包括有限售条件和无限售条件的股份)的比例不超过50%);魏捷女士持有宇顺电子0股,王忠东先生持有宇顺电子0股。详见巨潮咨询网(http://www.cninfo.com.cn)2012年9月20日《股东股份减持提示性公告》。 股份变动的批准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股份变动的过户情况 以上变动情况均已办理完毕相关手续。 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无 《2012年年度审计报告》 原《2012年年度审计报告》中遗漏: 二、已审财务报表 <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 <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 以上财务报表现已在《2012年年度审计报告》(更新后)中进行了补充。 原《2012年年度报告》、《2012年年度审计报告》与补充后的公告存在不一致之处的,以补充后的为准,公告的详细内容请见《2012年年度报告》(更新后)、《2012年年度审计报告》(更新后)。由此造成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三年五月三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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