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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3-05-0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股票代码:002055 股票简称:得润电子 公告编号:2013-032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二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于2013年4月12日发出通知,于2013年5月3日上午10:00在公司天安数码时代大厦会议室召开。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计6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189,383,855股,占公司股本总额414,512,080股的45.6884%。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邱建民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和修改议案的情况,无新议案提交表决,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大会按照会议议程审议了议案,并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了现场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1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独立董事向股东大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12年度述职报告》并进行了述职。 表决结果为:赞成:189,383,8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弃权:0股;反对:0股。 (二)审议通过了《201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为:赞成:189,383,8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弃权:0股;反对:0股。 (三)审议通过了《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为:赞成:189,383,8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弃权:0股;反对:0股。 (四)审议通过了《2012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为:赞成:189,383,8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弃权:0股;反对:0股。 (五)审议通过了《2012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表决结果为:赞成:189,383,8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弃权:0股;反对:0股。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1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赞成:189,383,8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弃权:0股;反对:0股。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赞成:189,383,8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弃权:0股;反对:0股。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赞成:189,383,8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弃权:0股;反对:0股。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期进行调整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赞成:189,383,8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弃权:0股;反对:0股。 三、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见证本次股东大会的北京市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栗向阳、李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及形成的决议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出席会议董事签字确认的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三年五月三日
股票代码:002055 股票简称:得润电子 公告编号:2013-033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3年4月27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2013年5月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的董事七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七人。会议由董事长邱建民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三年五月三日
股票代码:002055 股票简称:得润电子 公告编号:2013-034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3年4月27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2013年5月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的监事三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三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沈向民女士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会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50,000,000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六个月。 特此公告。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一三年五月三日
股票代码:002055 股票简称:得润电子 公告编号:2013-035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根据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1]60号)的核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了28,571,428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599,999,988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20,943,552.89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579,056,435.11元。经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深鹏所验字[2011]0065号验资报告验证,此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于2011年2月25日全部到位。 本次募集资金将用于如下项目:
截止2013年3月31日,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431,721,936.13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共计53,796,494.60元(包括暂时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100,000,000.00元)。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将总额为55,000,000.00元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自2011年3月14日起至2011年9月13日止)。2011年9月6日,公司已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总计55,000,000.00元全部如期归至公司相应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将总额为160,000,000.00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自2011年9月14日起至2012年3月13日止)。2012年3月12日,公司已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总计160,000,000.00元全部如期归至公司相应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将总额为150,000,000.00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六个月。2012年10月18日,公司已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总计150,000,000.00元全部如期归至公司相应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2012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将总额为100,000,000.00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六个月。2013年5月2日,公司已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总计100,000,000.00元全部如期归至公司相应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二、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基本情况 1.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节约公司财务费用,同时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将总额为50,000,000.00元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自2013年5月3日起至2013年11月3日止)。 2.由于公司产品生产链较长,原材料及在制品资金占用较多,需要一定的库存维持市场运营;公司的客户主要为家电类大公司,客户内部付款结算周期较长,因此,公司的生产经营模式决定了对流动资金的需求较大。为了确保2013年经营目标的顺利实现,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尽可能的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公司日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是必要的。 3.通过此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可减少同等数额的银行借款,按现行同期银行半年期借款利率(5.6%)、闲置募集资金6个月定期存单利率(3.05%)计算,预计可为公司节约财务费用约63万元左右。 4.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相关规定并承诺: (1)不得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2)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3)单次补充流动资金时间不得超过六个月; (4)单次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不得超过募集资金净额的50%; (5)已归还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6)在过去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风险投资; (7)承诺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风险投资。 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使用该部分资金,在补充流动资金到期日之前,公司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并在资金全部归还后二个交易日内公告。 5.本次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未超过本次募集资金金额的10%,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该议案由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不需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保荐机构、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的意见 (一)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得润电子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人,陈鸿杰、刘晴作为保荐代表人,就上述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得润电子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节约公司财务费用。上述募集资金使用行为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保荐工作指引》等有关规定;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本保荐机构同意得润电子实施上述事项。 (二)公司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如下: 1.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正常进行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50,000,000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单次补充流动资金的时间未超过6个月,不存在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互抵触和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期限届满,公司将该部分用于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并履行了规定的程序。 2.根据公司目前的资产负债状况以及未来的现金流状况,在本次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后或需提前归还时,公司有能力归还。 3.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可以进一步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维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4.我们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50,000,000.00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 (三)公司监事会发表意见如下: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50,000,000.00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3.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4.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专项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五月三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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