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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简称:国风塑业 股票代码:000859 编号:2013-016 安徽国风塑业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3-05-0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13年5月8日 2、召开地点:公司一楼第一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4、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黄琼宜先生 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3人,代表股份135,224,71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32.16%。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律师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逐项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国风塑业201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1、表决情况:同意135,224,716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表决结果:该议案获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二)《国风塑业201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1、表决情况:同意135,224,716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表决结果:该议案获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三)《国风塑业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1、表决情况:同意135,224,716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表决结果:该议案获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四)《国风塑业201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因所处行业不景气,公司盈利困难,处于微利状态,且公司目前正投资建设电容膜项目。为保证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以及股东的长远利益,2012年度不进行股利分配和公积金转增股本。 1、表决情况:同意135,224,716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表决结果:该议案获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五)《国风塑业2012年度报告及摘要》 1、表决情况:同意135,224,716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表决结果:该议案获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六)《关于续聘2013年年度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授权董事会根据其全年工作量情况协商确定2013年年度报告审计费用和内控审计费用。 1、表决情况:同意135,224,716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表决结果:该议案获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七)《国风塑业股东未来分红回报规划》 1、表决情况:同意135,224,716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表决结果:该议案获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三、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独立董事朱丹、周亚娜、强昌文和杜国弢向大会作了 2012 年度工作的述职报告。公司独立董事 2012 年度述职报告全文见巨潮资讯网。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卢贤榕、徐兵; 天禾律师认为,国风塑业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本次会议的议案、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会议所审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国风塑业201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安徽国风塑业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安徽国风塑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五月九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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