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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3-05-0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206 证券简称:海利得 公告编号:2013-017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13年4月8日以直接发放、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13年4月19日下午1: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高利民先生召集并主持,出席会议的董事为:高利民先生、高王伟先生、黄立新先生、孟宏亮先生、沈国芳女士、独立董事王玉萍女士、沈福荣先生、张旭先生、邵毅平女士出席会议并投票表决。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1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董事宋祖英女士因出差授权委托董事长高利民先生出席会议并投票表决,董事葛骏敏先生因出差授权委托董事黄立新先生出席会议并投票表决。董事会秘书及公司监事、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以书面表决的方式,审议并表决了以下议案: 一、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参与土地使用权竞拍的议案》。 具体内容:该土地使用权位于马桥街道经编一路东侧,万方经编北侧,属于公司南北二个厂区的连接道路,为了公司厂区的安全管理和物流管理,公司决定参与竞买该地块,地块编号为(海土字(2013)052号),具体情况如下: 1、出让方名称和地址: 出让方名称:海宁市国土资源局;地址:海宁市梅园路203号。 2、标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土地位置:马桥街道经编一路东侧、万方经编北侧;出让面积:4217平方米;用地性质:工业用地;容积率:不小于1.25;建筑密度:不大于50%不小于26%;出让年限:38年。起拍价:240万元。 董事会同意公司参与该地块的竞拍,由经营层办理相关手续。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6 号:土地使用权及股权竞拍事项》的规定,公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暂缓披露本次董事会会议决议中有关土地使用权竞买的事项。 特此公告。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5月8日
证券代码:002206 证券简称:海利得 公告编号:2013-030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竞得土地使用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土地竞拍情况概述 2013年4月1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参与土地使用权竞拍的议案》,公司决定参与竞买浙江省海宁市马桥街道经编一路东、万方经编北侧一宗地块,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土地款。 鉴于: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的土地使用权竞拍事项属于临时性商业秘密,且参与土地使用权竞拍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6号:土地使用权及股权竞拍事项》的规定,特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暂缓披露本次董事会该项会议决议。 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和法定程序参与了浙江省海宁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竞拍事宜,成功竞得编号为"海土字(2013)052号"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签订《成交确认书》。公司已于2013年5月6日与海宁市国土资源局签订上述地块的《海宁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编号3304812013A21052。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竞拍土地的基本情况 成交土地具体情况如下: 1、土地位置:浙江省海宁市马桥街道经编一路东、万方经编北侧 2、出让面积:4217平方米 3、用地性质及土地使用年限:工业用地(纺织业);出让年限38年 4、规划设计条件:容积率:不小于1.25;建筑密度:不大于50%,不小于26% 5、土地用途:工业厂房及配套设施建设 6、成交总价及资金来源:人民币245万元,自有资金 7、支付时间:2013年6月6日前付清全部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 三、对公司的影响 该土地使用权的成功竞得,切实解决了公司厂区的安全管理,为公司整个厂区的物流管理提供必要的空间。 四、备查文件 (1)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成交确认书》 特此公告。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5月8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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