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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航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3-05-0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043 证券简称:中航地产 公告编号:2013-48 中航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十三次会议决议 (通讯表决)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航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3年5月3日以电子邮件、书面传真和专人送达方式发出召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十三次会议通知。会议于2013年5月8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9人,实际参加表决9人,分别为仇慎谦、张宝华、汪名川、曾军、黄勇峰、石正林、徐俊达、王建新、武建设,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为下属企业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满足资金周转需求,支持业务发展,董事会同意公司下属企业江西佳利商城住宅开发有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整,期限不超过三年,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本次担保事项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和《证券时报》上的《关于为下属企业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3-49)。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经营管理的实际情况,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同意于2013年5月24日召开公司201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和《证券时报》上的《关于召开201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3-50)。 特此公告。 中航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三年五月八日
证券代码:000043 证券简称:中航地产 公告编号:2013-49 中航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下属企业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13年5月8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下属企业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为满足资金周转需求,支持业务发展,董事会同意公司下属企业江西佳利商城住宅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利住宅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整,期限不超过三年,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本次担保事项不构成公司的关联交易,但尚需提交公司201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担保对象简介 1、佳利住宅公司成立于2004年04月16日,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0万元,注册地址为上饶市信州区东湖花园16号楼,法人代表为欧阳昊,经营范围是: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屋租赁;国内贸易(凭许可证或资质证经营)。 2、与公司的股权关系:佳利住宅公司是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西中航地产有限责任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江西中航地产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其67%股权,江西佳利商城发展有限公司持有其33%股权。 3、主要财务指标: 截至2012年12月31日,佳利住宅公司经审计的总资产为45,851.96万元,净资产为10,741.53万元,营业收入为20,966.34万元,净利润为3,431.73万元。 截至2013年3月31日,佳利住宅公司未经审计的总资产为43,617.24万元,净资产为10,741.53万元,营业收入为0万元,净利润为0万元。 4、佳利住宅公司负责江西省上饶市“饶府国用(2005)第334号”地块的开发经营工作。目前,该项目处于施工建设阶段,尚未产生收益。 三、拟签署的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1、担保对象:江西佳利商城住宅开发有限公司; 2、贷款金额:不超过人民币壹亿元整(RMB100,000,000元); 3、贷款期限:不超过三年; 4、担保方式: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四、董事会意见 1、本次公告的担保对象是公司下属企业,对其提供担保是为了支持其业务发展,满足经营资金需求。佳利住宅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具备持续经营能力和偿还债务能力。 2、本次担保事项中被担保对象的少数股东未能按持股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担保,但被担保对象将向公司提供反担保,担保风险在公司控制范围内,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有关规定。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1、截至目前,公司实际已发生的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46,599.52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50.20%,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但尚未开始履行连带保证责任的对外担保金额为198,400.48万元,两项合计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345,0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18.15%。提供本次担保后,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355,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净资产的比例为121.57%。 2、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中航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三年五月八日
证券代码:000043 证券简称:中航地产 公告编号:2013-50 中航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1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3、2013年5月8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2013年5月24日上午9:00。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 6、出席对象: (1)截止2013年5月17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因故不能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详见附件授权委托书)。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振华路163号飞亚达大厦西座8楼大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审议《关于为下属企业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决议公告刊登在巨潮资讯网和《证券时报》上(编号2013-48)。相关事项详见刊登在巨潮资讯网和《证券时报》上的《关于为下属企业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编号2013-49)。 三、会议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和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须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加盖印章或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登记时间: 2013年5月20日至5月23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7:00。 4、登记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振华路163号飞亚达大厦西座6楼 四、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振华路163号飞亚达大厦西座6楼 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电话:0755-83244503 传真:0755—83688903 邮编;518031 联系人:宋丹蕾、张译尹 2、与会股东住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五、备查文件: 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授权委托书 中航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三年五月八日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中航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授权其全权行使表决权。
注: 1、上述审议事项,委托人可在赞成、反对或弃权栏内划“√”,做出投票表示。 2、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表示,则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本授权委托书复印件及剪报均有效)
证券代码:000043 证券简称:中航地产 公告编号:2013-51 中航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3年 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已于2013年4月27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及《关于召开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方便各位股东行使股东大会表决权,现披露关于召开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3、2013年4月26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13年5月15日下午2:00; 网络投票时间:2013年5月14日—5月15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3年5月15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3年5月14日下午3:00—5月15日下午3:00。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出席对象: (1)截止2013年5月8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因故不能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详见附件授权委托书),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振华路163号飞亚达大厦西座6楼第五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公司对下属企业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2、审议《关于中航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接滇池龙岸(南地块)十六区、十七区施工总承包工程的议案》; 3、审议《关于中航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接厦门中航城?国际社区(A区)A1A2地块公共部位及室内精装修工程的议案》; 4、审议《关于公司参股设立合资公司的议案》; 5、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6、审议《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说明:(1)第1至5项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第6项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分别刊登在巨潮资讯网和《证券时报》上的董事会、监事会决议公告(编号:2013-40、2013-47),以及《关于对下属企业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关于控股子公司承接滇池龙岸(南地块)十六区、十七区施工总承包工程的关联交易公告》、《关于控股子公司承接精装修工程的关联交易公告》和《关于参股设立合资公司的关联交易公告》(编号:2013-42、2013-43、2013-44、2013-45)。(2)本次大会审议的第1至4项议案涉及公司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3)本次大会审议的第5、6项议案涉及董事和监事选举,将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进行。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有关资料将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尚待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其任职资格和独立性进行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和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须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加盖印章或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登记时间: 2013年5月9至10日、5月13至14日上午 9:30-11:30,下午14:00-17:00。 4、登记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振华路163号飞亚达大厦西座6楼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具体说明如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043。 2、投票简称:中航投票。 3、 投票时间:2013年5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4、在投票当日,“中航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 1、100.00元表示总议案(除累积投票的议案5、6外的其他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 2、对于逐项表决的议案,议案5和议案6中有多个需表决的子议案,5.01元代表议案5中的子议案5.1.1,5.02元代表议案5中的子议案5.1.2,依此类推至子议案5.1.6;6.01元代表议案5中的子议案5.2.1,6.02元代表议案5中的子议案5.2.2,6.03元代表议案5中的子议案5.2.3;7.01元代表议案6中的子议案6.1,7.02元代表议案6中的子议案6.2,7.03元代表议案6中的子议案6.3。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 3、如股东对除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5、6外的所有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对总议案表决后,还需对适用累积投票表决的议案5、6的各子议案逐项进行表决。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3)采用非累积投票制的第1至4项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表2 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4)第5至6项议案:涉及董事和监事选举,将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进行。选举时,每位股东拥有的投票权数等于其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数乘以待选出的董事/独立董事/监事人数的乘积。股东既可以将所有的投票权数集中投票选举一位董事/独立董事/监事候选人,也可以将投票权分散行使,投票给数位董事/独立董事/监事候选人。每位候选人需逐一表决,每一股份拥有与候选董事/独立董事/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6)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深交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视为未参与投票。 6、投票举例 (1)股权登记日持有“中航地产”股票的投资者,对公司非累积投票的议案1投同意票,其申报如下:
如某股东对议案1投反对票或弃权票,只需将委托股数改为2股或3股 (2)对适用于累积投票的议案5、6,如某股东持有股数为100股,对议案5.2中候选人拥有的总票数为300股,该股东可以按自己的意愿将300股集中使用或在各候选人之间分配。当股东将平均分配票数给三名候选人时,申报顺序如下: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3年5月14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3年5月15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如下: (1)申请服务密码的股东可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点击“申请密码”,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激活校验码”。 (2)激活服务密码:投资者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
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前发出的,当日下午13:00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后发出的,次日方可使用。 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 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
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申请数字证书咨询电话:0755-83991880/25918485/25918486 申请数字证书咨询电子邮件地址:xuningyan@p5w.net 网络投票业务咨询电话:0755-83991022/83990728/83991192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1)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中航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券账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证书登录; (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1、会议联系方式: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振华路163号飞亚达大厦西座6楼 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电话:0755-83244503 传真:0755—83688903 邮编;518031 联系人:宋丹蕾、张译尹 2、与会股东住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授权委托书 中航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三年五月八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中航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授权其全权行使表决权。
注:1、审议上述1-4项议案时,委托人可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栏内划“√”,做出投票表决。 2、审议上述5-6项议案时,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进行。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单位推荐的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以及股东单位推荐的监事候选人在股东大会选举时分别采用累积投票的方法进行。选举时,每位股东拥有的投票权数等于其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数乘以待选出的董事/独立董事/监事人数的乘积。股东既可以将所有的投票权数集中投票选举一位董事/独立董事/监事候选人,也可以将投票权分散行使,投票给数位董事/独立董事/监事候选人。每位候选人需逐一表决,每一股份拥有与候选董事/独立董事/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请在候选人对应行中注明股数。 3、如委托人未对投票做明确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本授权委托书复印件及剪报均有效)
证券代码:000043 证券简称:中航地产 公告编号:2013-52 中航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3年5月8日,公司与中国航空技术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国际”)、深圳市里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里城公司”)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协议约定公司与中航国际、里城公司在深圳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具体名称以工商注册为准,以下简称“合资公司”)。合资公司成立后,将主要从事住宅地产项目运营开发。合资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0,000万元。其中,中航国际投资人民币100,000万元,占50%股权;公司投资人民币60,000万元,占30%股权;里城公司投资人民币40,000万元,占20%股权。各投资方均以现金出资。第一期缴纳的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75,000万元,其中,中航国际投资不低于人民币37,500万元,公司投资不低于人民币22,500万元,里城公司投资不低于人民币15,000万元,由各股东方在合资公司开立验资账户后15个工作日内向账户划转首期出资款。其余注册资本金由各方按该持股比例自合资公司获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之日起贰年内缴足,具体出资进度由合资公司股东会根据项目进展的具体情况决定。 投资方之一的中航国际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公司的关联交易。 2013年4月26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前述事项,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13年4月27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和《证券时报》上的《关于参股设立合资公司的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13-45)。本事项将提交2013年5月15日召开的公司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中航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五月八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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