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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莱茵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3-05-0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166 证券简称:莱茵生物 公告编号:2013-029 桂林莱茵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桂林莱茵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于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的通知于2013年4月28日以传真及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13年5月7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应参与表决董事7名,实参与表决董事7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经充分的讨论和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关联人借款的议案》。 为了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保证公司日常经营的稳定性,公司拟向秦本军先生借款人民币8,000万元,借款期限为6个月,借款费用按年化利率9.5%计算。(若公司提前归还借款,则按实际借款天数计息)。 [详细情况请参阅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向关联人借款的公告》。 特此公告。 桂林莱茵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五月九日
证券代码:002166 证券简称:莱茵生物 公告编号:2013-030 桂林莱茵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向关联人借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保证公司日常经营的稳定性,桂林莱茵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秦本军先生借款人民币8,000万元,借款期限为6个月,借款利息按年利率9.5%计算。(若公司提前归还借款,则按实际借款天数计息)。 秦本军先生现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2013年5月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关联人借款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项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本次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在董事会审批的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也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秦本军,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男,出生于1974年,在读研究生。曾担任公司董事长及子公司执行董事职务,现任广西兴安农村合作银行董事、桂林君御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秦本军先生为桂林市人大代表、桂林市工商联副会长、桂林市光彩事业副会长。 秦本军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秦本军先生为公司关联自然人。 三、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1.交易类型:关联方拟向上市公司提供借款; 2.借款金额:人民币8,000万元; 3.借款期限:6个月; 4.定价原则:借款利息按公司外部融资实际成本年利率9.5%计算。(若公司提前归还借款,则按实际借款天数计息)。 四、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考虑到目前国家宏观调控的政策环境及公司的实际资金需求情况,公司董事会认为此次关联交易是必要的,此次借款能及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保证公司日常经营的稳定性,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 本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前述交易外,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与前述关联方未发生其他关联交易。 六、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针对此次关联交易发表了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桂林莱茵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五月九日
证券代码:002166 证券简称:莱茵生物 公告编号:2013-031 桂林莱茵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减持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份减持情况 桂林莱茵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13年5月8日接到公司股东秦本军先生的通知,秦本军先生于2013年5月7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出售股份6,26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83%,成交均价为14.23元,成交金额为8,907.98万元。 二、减持前后的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秦本军先生持有公司33,813,50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6.10%。本次减持后,秦本军先生持有公司27,553,50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27%。 三、其他事项 1、公司于2013年4月24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拟减持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公告中指明:公司控股股东秦本军先生计划未来六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系统出售所持有的公司股份,预计出售的股份可能达到或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5%。 2、公司将督促秦本军先生按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桂林莱茵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五月八日
证券代码:002166 证券简称:莱茵生物 公告编号:2013-032 桂林莱茵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市公司名称:桂林莱茵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莱茵生物 股票代码:002166 信息披露义务人姓名:秦本军、蒋安明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日期:2013年5月8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号”)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准则15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桂林莱茵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桂林莱茵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涵义: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1.(一)姓名(包括曾用名):秦本军 (二)性别:男 (三)国籍:中国 (四)通讯地址:广西桂林市七星区穿山东路29号 (五)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无 2.(一)姓名(包括曾用名):蒋安明 (二)性别:男 (三)国籍:中国 (四)通讯地址:广西灵川县海洋乡大庙圹村委大庙圹街上011号 (五)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无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秦本军先生与股东蒋安明先生属于一致行动人。秦本军先生与蒋安明先生未在公司任职,其所持公司股份须遵守《公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上述人员在最近五年内没有受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没有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境内或境外上市公司的发行在外股份总额百分之五以上的情况 秦本军除持有莱茵生物5%以上发行在外的股份外,未持有、控制其它任何上市公司5%以上发行在外的股份。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 自身资金需求而减持。 未来6个月内,秦本军将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市场状况继续处置其拥有莱茵生物权益的股份,并按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于2013年4月24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拟减持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公告中指明:公司控股股东秦本军计划未来六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系统出售所持有的公司股份,预计出售的股份可能达到或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5%。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2013年5月7日,秦本军先生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系统减持其持有的莱茵生物股份6,260,000股,占莱茵生物股份总数的4.83%。 此次权益变动完成前,秦本军先生持有莱茵生物股份33,813,504股,占莱茵生物总股本的26.10%。此次权益变动完成后,秦本军先生持有莱茵生物股份27,553,504股,占莱茵生物总股本的21.27%,仍为公司第一大股东。 蒋安明先生持有莱茵生物股份3,101,576股,占莱茵生物总股本的2.39%,未发生变动。 二、具体变动情况如下表所示:
秦本军先生拥有权益的莱茵生物股份中有2,423万股目前处于质押状态,其他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莱茵生物股份的情况 秦本军先生及蒋安明先生在此次权益变动发生之日前六个月内买卖莱茵生物股票的具体情况如下: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字): 秦本军 蒋安明 签署日期:2013年5月8日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秦本军及蒋安明先生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二、备查文件备置地点:本报告书及备查文件置备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及莱茵生物办公地点。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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