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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行调整组织架构应对场外市场大发展 2013-05-0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目前我国资产证券化的途径主要通过首发(IPO)实现,但公开发行股票的市场容量有限,因此未来资产证券化将主要依托场外市场通过私募实现。 这给场外市场带来了巨大的发展空间,券商投行也同样获得业务发展的机会。目前,有的投行调整了自己的组织架构,以适应未来市场变化。 我国场外股权交易市场泛指在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之外进行非上市公司股票或股权交易的市场,主要包括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俗称“新三板”市场)、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俗称“四板”市场)、产权交易市场等。 投行业务获利机会增多 场外市场是成熟资本市场的“塔基”,服务的公司数量众多。以美国为例,纳斯达克市场拥有5000多家挂牌公司,OTCBB(美国场外柜台交易系统)和粉单市场有超过1万家公司,而纽交所只有3000多家上市公司。目前我国沪深交易所A股上市公司约有2500家,而截至去年底新三板挂牌公司数量只有200多家,相比之下,我国场外市场有着巨大的发展潜力。 目前,我国有大量的优质企业尚不满足IPO申报条件,场外市场为这类中小企业提供了挂牌交易、定向融资、规范化发展、信息公开披露的平台,成为中小企业成长“加速器”和上市“孵化器”。场外业务的开展能够挖掘有潜力的优质企业,使投资银行业务线向前延伸,增加投行业务IPO项目的资源储备。 传统投行业务包括IPO、再融资、并购重组财务顾问等,场外业务的发展能够为投行业务提供多元化的业务品种。目前推荐中小企业到新三板挂牌的业务已被广大投行高度重视,在新三板挂牌时引入投行直投资金、发行中小企业私募债也将成为投行业务重要品种,分流IPO“堰塞湖”的功能也拓宽了投行业务发展的思路。 场外市场与交易所市场相比,进入门槛低,市场包容性强,大量的中小企业均可进入场外市场。随着场外市场规模的逐渐扩大,场外市场挂牌的企业数量将会大大超过沪深交易所上市公司。 随着场外市场规模的扩大,交易规则的日趋成熟,在场外市场交易的产品种类也更为丰富。资产证券化产品、中小企业私募债、金融衍生品及多种私募产品等都将是场外市场的重要交易品种。场外市场的壮大,也为投行业务产品提供了更加广阔的交易平台。 而且新三板市场挂牌企业可以通过定向增资方式实现并购重组,从而进一步加强场外市场资源配置功能;也可以通过现金方式收购或者以其他公司股份置换挂牌企业股票的方式,实现其他企业对挂牌企业的控制或挂牌企业原股东退出等。 大量的产业并购机会将给投行并购重组业务带来广阔的增长空间,同时也提供投行建立并购基金业务的机遇,使并购重组真正为客户创造价值,更好地体现投行并购重组财务顾问角色的重要性与价值。 随着场外市场的发展,场外业务对投行的业绩贡献很可能会超过主板市场。对于投行来说,可以通过推荐企业到新三板市场挂牌收取财务顾问费用;通过将投行直投资金注入挂牌企业获取投资收益;通过挂牌企业发行可转债、企业债获取承销费收入;通过挂牌企业转板IPO获取保荐承销费收入。上述收入来源都将大大增加投行收入,提高投行收入规模。 此外,证券公司作为做市商可以获得交易价差收益,在场外市场品种交易中亦可获利;挂牌公司股份在经纪业务线托管的,证券公司可以获得托管收入,从而带来证券公司其他业务的收入增长。 更多创新产品进入场外市场 业务创新和制度改革将是未来证券行业发展的主旋律,而场外市场为多种金融产品的流通提供了交易平台。随着金融产品不断创新,中小企业私募债、资产抵押证券、各类私募产品及衍生品将逐步成为场外市场的重要交易品种。做市商制度的建立和柜台交易的扩大试点将进一步强化场外市场交易平台的功能,为投行交易业务带来重要发展契机。 未来我国做市商制度有望在多层次资本市场中全面铺开,随着金融改革对场外市场、债券市场和衍生品市场的大力推进,做市业务的交易量也将逐步放大。新三板新规定明确将做市服务纳入主办券商业务范围,做市将成为证券公司重要的创新业务之一,并成为证券公司长期稳定的收入来源。据测算,当新三板挂牌企业达到2000家水平时,比照纳斯达克换手率等指标,新三板做市商交易差价及交易手续费年收入将达到50亿元以上。 2012年12月,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证券公司柜台交易业务规范》。如今,已有多家证券公司获得柜台交易业务试点资格。柜台交易业务在证券公司柜台市场开展,明确定位于私募市场,是证券公司发行、转让、交易私募产品的平台。为配合资产管理业务创新,市场建设初期以销售和转让证券公司理财产品、代销金融产品为主。柜台交易业务的发展将有助于解决我国券商长期以来产品单一、缺乏服务手段的问题。 目前,已有众多证券公司设立了直接投资子公司,业务发展呈现向大中型券商集中的特点。证券公司直投业务和场外业务之间的合作方兴未艾,目前主要集中于新三板项目,主办券商通过一定的市场化机制认购部分挂牌公司的定向增资股份,形成涵盖一级、二级市场的完整业务框架。与场外业务的合作为直投业务增加了早期项目的退出渠道和后期项目的投资渠道。 此外,2013年3月中旬,证监会发布《证券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管理规定》。新规定允许资产支持证券在证券交易所、证券业协会机构间报价与转让系统、证券公司柜台交易市场以及证监会认可的其他交易场所进行转让,允许证券公司为资产支持证券提供双边报价服务,成为资产支持证券的做市商。 银河证券调整投行架构 为顺应场外市场的发展趋势,大力拓宽投资银行业务线,银河证券及时调整部门架构,于2012年6月份正式设立专门开展场外业务的投资银行总部场外业务部。 目前场外业务部的业务开展、人员组织、规章制度建设等各项工作已取得显著进展,部门建设初具规模。在业务整合方面,银河证券发挥大投行优势,打通场外业务部与经纪业务线、直投部门和交易部门的合作,取得了显著的效果。 银河证券还进行了经营架构的战略调整,投行前台业务环节形成以客户为中心,以区域业务部为横轴,以行业业务组和产品业务部为纵轴的矩阵式业务协作关系,构成网格化经营体系。各部门在分工的基础上加强协作,在形成矩阵式业务协作与分布式流程支持的基础上,使专业分工与团队协作相结合,并通过项目分配和项目小组的组建落到实处。 银河证券投资银行总部也进一步建立了区域线、职能线、产品线相结合的矩阵式投行内部管控框架和团队运作体系。在以业绩、专业能力为导向的分配体制和投行绩效考评体系之下,建立职级评定能上能下的人才机制,进一步激活投行人力资源,实现投行业务的快速发展。 (银河证券投行总部场外业务部 本文节选自《中国投资银行业白皮书(2013)》)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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