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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3-05-1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600973 证券简称: 宝胜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13-023 债券代码:122226 债券简称:12宝科创 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3年5月6日以电子邮件及专人送达等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了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的通知及相关议案等资料。公司于2013年5月9日以现场会议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在江苏省宝应县苏中路1号宝胜会议中心1号接待室召开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8人,公司全体监事以及部分高管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孙振华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关联董事孙振华、杨泽元、胡正明和邵文林作为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详细内容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1、将原草案及摘要中的“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授予日起的10年时间。”修改为“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授予日起的五年时间。”。 2、将原草案及摘要中的“行权生效日”修改为“行权日”,“生效期”修改为“行权期”,“生效前”修改为“行权前”。 3、将原草案及摘要中的“授予的股票期权各个生效期绩效考核目标”修改为“授予的股票期权各个行权期绩效考核目标”,并将考核目标中的“生效日”修改为“行权期”。 4、将原草案及摘要中的以下内容: “(四)生效日和行权有效期 股票期权的行权等待期满后进入行权有效期,行权有效期为行权生效日到行权到期日的间隔期,最长为8年。 授予激励对象的股票期权拟按1/3、1/3、1/3的比例在三个生效日分三批生效,即每个行权生效日分别为自授予日起的第2周年当日、第3周年当日及第4周年当日(如有关的周年日并非交易日,则行权生效日顺延至紧接有关的周年日后的首个交易日)。 对于每个行权生效日生效的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可以根据上述生效安排申请行权,但下列期间不得行权: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至公告后2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30日起算; 2、 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至公告后2个交易日内; 3、 重大交易或重大事项决定过程中至该事项公告后2个交易日; 4、 其他可能影响股价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起至公告后2个交易日。 (五)行权安排 股票期权行权安排如下:
激励对象必须在期权行权有效期内行权完毕。若未达到行权条件,则当期股票期权不得行权。若符合行权条件,但未在上述行权期全部行权的该部分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所有股票期权必须在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10年内)行使完毕。” 修改为: “(四)可行权日和行权有效期 在本计划通过后,授予的股票期权自授予日起满24个月后可以开始行权。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行权: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至公告后2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30日起算;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至公告后2个交易日内; (3)重大交易或重大事项决定过程中至该事项公告后2个交易日; (4)其他可能影响股价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起至公告后2个交易日。 上述“重大交易”、“重大事项”及“可能影响股价的重大事件”为公司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 在可行权日内,若达到本计划规定的行权条件,授予的股票期权自授予日起满24个月后,激励对象应在此等待期满后的未来36个月内分三期行权。 本次授予期权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表所示:
激励对象必须在期权行权有效期内行权完毕。若未达到行权条件,则当期股票期权不得行权。若符合行权条件,但未在上述行权期全部行权的该部分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的《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决定于2013年5月27日 (星期一) 以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与征集投票权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详见同日公告的《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和《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五月十日
证券代码:600973 证券简称: 宝胜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13-024 债券代码:122226 债券简称:12宝科创 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3年5月6日以电子邮件及专人送达等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了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的通知及相关议案等资料。2013年5月9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在江苏省宝应县苏中路1号宝胜会议中心1号接待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5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 公司监事会经审核后认为,董事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的程序和决策合法、有效;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可以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公司激励机制,增强公司管理团队和业务骨干对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的责任感、使命感,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和创造性,有利于公司的发展。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三年五月十日
证券代码:600973 证券简称: 宝胜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13-026 债券代码:122226 债券简称:12宝科创 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3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提供网络投票 ●公司股票不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日期、时间:2013年5月27日(星期一)下午2:30。 网络投票的起止日期和时间:2013年5月27日(星期一)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 (四)会议的表决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与征集投票权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应在本通知列明的有关时限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3)委托独立董事投票:操作方式请见与本股东大会通知同时公告的《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报告书》。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应当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因此,根据该办法以及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公司独立董事陆界平先生已发出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向股东征集投票权。公司股东如拟委托公司独立董事陆界平先生在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上就本通知中的相关议案进行投票,请填妥《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并于本次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送达。 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请参阅本公司附件一。 (五)会议地点:江苏省宝应县苏中路1号宝胜会议中心1号接待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逐项审议《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 1.1 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 1.2 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和数量; 1.3 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分配情况; 1.4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授予日、等待期、可行权日、行权有效期、标的股票的禁售期; 1.5 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及行权价格的确定方法; 1.6 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期权的条件以及行权条件; 1.7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调整方法和程序; 1.8 股票期权会计处理; 1.9 公司授予股票期权及激励对象行权的程序; 1.10 公司与激励对象各自的权利义务; 1.11 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时如何实施股权激励计划; 1.12 股权激励计划的变更、终止和其他重要事项。 2、审议《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3、审议《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管理办法》; 4、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另行刊登的股东大会会议资料,有关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资料将不迟于2013年5月20日(星期一)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三、出席会议对象 (一)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3年5月20日(星期一),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出席现场会议的个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法人股股东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股东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因故不能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书面委托他人出席股东大会,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需持有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登记。股东也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本次股东大会参会回执和授权委托书请参见本公告附件二和附件三。 2、出席回复 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当于2013年5月24日(星期五)或以前将拟出席会议的回执通过专人递送、传真或邮寄等方式送达本公司证券部。 3、登记时间 现场会议的登记时间为2013年5月27日(星期一)13:30-14:20,14:20以后将不再办理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登记。 4、登记地点 江苏省宝应县苏中路1号宝胜会议中心1号接待室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 曹荣竹 电话:0514-88248896 传真:0514-88248897 电子邮箱:caorongzhu01@163.com 地址:江苏省宝应县苏中路一号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编:225800 2、现场会期预计半天,与会股东交通费和住宿费自理。 特此公告。 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五月十日 附件一: 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说明 1、网络投票时间:2013年5月27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 2、基本情况
3、投票流程: (1)买卖方向:买入 (2)表决议案: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序号,99.00元代表总议案,1.00 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本次股东大会需表决的议案事项及对应申报价格如下表所示:
(3)表决意见:在“委托股数”项目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如下表:
如果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示同意,则可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如果股东对“议案1”所有子项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只对“议案1”进行投票;股东对总议案的表决结果与对其子议项的一项或多项表决结果不一致时,以对子议项的表决结果为准。 4、投票举例 股权登记日持有“宝胜股份”股票的投资者,投票操作举例如下: (1)如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全部议案投赞成票,应申报如下:
(2)如拟对议案1全部子议项投赞成票,应申报如下:
(3)如拟对议案1的1.1项投反对票,其余投赞成票,应申报如下:
(4)如拟对议案2投弃权票,应申报如下:
5、投票注意事项 (1)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委托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行使表决权,不能重复投票。如果出现重复投票将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2)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对同一议案不能多次进行表决申报,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投票不能撤单; (3)股东仅对股东大会多项议案中某项或某几项议案进行网络投票的,视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其所持表决权数纳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数计算,对于该股东未表决或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投票申报的议案,按照弃权计算。 附件二: 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回执 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贵公司”): 截止2013年5月20日,本人/本单位持有贵公司股票 股,拟参加贵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出席人姓名: 股东帐户: 股东姓名或名称(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三: 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贵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3年5月27日召开的贵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日期:2013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973 证券简称:宝胜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13-025 债券代码:122226 债券简称:12宝科创 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独立董事陆界平先生受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2013年5月27日召开的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所审议的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一、征集人声明 本人陆界平作为征集人,按照《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就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所审议的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征集股东委托投票权而制作并签署本报告书。征集人保证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保证不会利用本次征集投票权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行为。 本次征集投票权行动以无偿方式进行,本报告书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报刊或网站公告,未有擅自发布信息的行为。本次征集行动完全基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职责,所发布信息未有虚假、误导性陈述。征集人本次征集投票权已获得公司其他独立董事同意,征集人已签署本报告书,本报告书的履行不会违反《公司章程》或公司内部制度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产生冲突。 二、公司基本情况及本次征集事项 1、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宝胜股份 股票代码:600973 法定代表人:孙振华 董事会秘书:夏成军 联系地址:江苏省宝应县苏中路1号公司证券部 联系电话:0514-88248896 传 真:0514-88248897 公司网址: www.baoshengcable.com 电子信箱: 600973@baosheng.cn 2、征集事项 由征集人向公司股东征集公司 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所审议的《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管理办法》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的投票权。 三、本次股东大会基本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公告的《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四、征集人基本情况 1、本次投票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陆界平先生,其基本情况如下: 陆界平,男,1946年出生,中国国籍,大学本科。曾任宝应县质量技术监督局主任科员。自2009年9月25日起,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目前担任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 2、征集人目前未因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3、征集人与其主要直系亲属未就本公司股权有关事项达成任何协议或安排;其作为本公司独立董事,与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以及与本次征集事项之间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 五、征集人对征集事项的投票 征集人作为本公司独立董事,出席了本公司于2013年3月1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并且对《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 《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管理办法》、《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投了赞成票;出席了本公司于2013年5月9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并且对《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投了赞成票。 六、 征集方案 征集人依据我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制定了本次征集投票权方案,其具体内容如下: (一)征集对象:截止 2013年 5月20日15:00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二)征集时间:2013 年5月21日和2013年5月24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5:30)。 (三)征集方式:采用公开方式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上发布公告进行投票权征集行动。 (四)征集程序和步骤: 1、按本报告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写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 2、向征集人委托的公司证券部提交授权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由公司证券部签收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 (1)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应提交: ① 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②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③ 授权委托书原件; ④ 法人股东帐户卡复印件。 法人股东所提交的上述文件应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委托投票股东为个人股东的,应提交: ① 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② 授权委托书原件; ③ 个人股东账户卡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3、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内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并按本报告书指定地址送达;采取挂号信或特快专递方式的,到达地邮局加盖邮戳日为送达日。 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为: 地址:江苏省宝应县安宜镇苏中路1号 收件人: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编:225800 电话:0514-88248896 传真:0514-88248897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人,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五)委托投票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经审核,全部满足下述条件的授权委托将被确认为有效: 1、已按本报告书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2、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3、股东已按本报告书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确,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4、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与股权登记日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符。 (六)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投票权重复授权委托征集人,但其授权内容不相同的,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 (七)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 (八)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征集人可以按照以下办法处理: 1、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2、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登记并出席会议,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3、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同意、反对、弃权中选其一项,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无效。 征集人: 2013年5月10日 附件: 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为本次征集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以下简称“《征集投票权报告书》”)全文、《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投票权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在现场会议报到登记截止之前,本人/本公司有权随时按《征集投票权报告书》确定的程序撤回本授权委托书项下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或对本授权委托书内容进行修改。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陆界平先生作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201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投票权。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征集投票权事项的投票意见:
委托人签名(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日期: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 注:委托人应该对授权书的每一表决事项选择赞成、反对、弃权并在相应的空格内划“√”,必选一项,多选或不选均视为无效。本授权委托书打印、复制或按照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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