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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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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旷达汽车织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3-05-1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516 证券简称:江苏旷达 公告编号:2013-014

江苏旷达汽车织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旷达汽车织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13年5月5日以书面形式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于2013年5月9日以现场会议加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现场出席董事4人,通讯表决董事5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部分监事列席了现场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投资建设汽车织物生产基地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3,000.00万元注册全资子公司,由新设立的子公司实施总投资为22,320.00 万元的汽车织物生产基地项目。

独立董事意见:同意公司注册设立全资子公司来实施本项目。

本项议案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内容详见2013年5月10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中国证券报》上登载的《公司关于汽车织物生产基地项目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13-016)。

2、会议以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0万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短期的银行等金融机构保本理财产品投资。

独立董事意见:我们同意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及相关项目正常实施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短期保本理财产品投资,以有利提升公司价值和股东回报。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旷达汽车织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5月9日

    

    

证券代码:002516 证券简称:江苏旷达 公告编号:2013-015

江苏旷达汽车织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旷达汽车织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知于2013年 5月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各位监事发出,于 2013年5月9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表决监事3人,实际表决监事3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3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投资建设汽车织物生产基地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3,000.00万元注册全资子公司,由新设立的子公司实施总投资为22,320.00万元的汽车织物生产基地项目。

监事会认为:公司设立全资子公司来实施建设汽车织物生产基地项目可以提高公司的产能,提高市场竞争力及占有率,扩大企业在规模上的优势。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有利于保障汽车织物行业的正常发展,项目的建设是有必要的。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投资建设本项目。

2、会议以3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0万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短期的银行等金融机构保本理财产品投资。

监事会认为:经我们核查,该行为不属于风险投资,同时公司资金状况和现金流状况良好,不存在重大财务风险。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自有闲置资金购买期限不超过1年的保本理财产品。

特此公告。

江苏旷达汽车织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2年5月9日

    

    

证券代码:002516 证券简称:江苏旷达 公告编号:2013-018

江苏旷达汽车织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2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

暨召开2012年度股东大会的补充通知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旷达汽车织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13年4月17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登载了《关于召开201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3-007):公司将于2013年5月30日在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湖塘镇武进纺织工业园人民东路 109 号的公司本部会议室召开2012年度股东大会。

2013年5 月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投资建设汽车织物生产基地项目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关于汽车织物生产基地项目投资的公告》(公司编号:2013-016)。公司控股股东沈介良先生于当日致函公司董事会,提议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投资建设汽车织物生产基地项目的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 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经公司董事会审核,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沈介良先生持有公司股票137,164,30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4.87%,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具备临时提案人资格。提案内容符合公司《重大经营、投资决策及重要财务决策程序和规则》等规定,有明确的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提出提案的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十日前。上述提案内容合法合规, 同意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投资建设汽车织物生产基地项目的议案》作为新增临时议案提交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股东大会独立董事陆刚先生作为征集人就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全部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因此《公司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报告书》(见公司2013年4月17日的公告)中的征集事项同时增加本临时提案。

除上述临时提案外,公司董事会于2013年4月17日发出的《关于召开201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中列明的其他事项均未发生变更,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公司董事会就2012年度股东大会相关事宜补充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2013年4月15日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2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陈慧湘先生、陆刚先生和陈志斌先生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作述职报告。

3、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13年5月30日上午9:30,会期半天。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方式。

5、股权登记日:2013年5月27日。

6、 出席对象:

(1)截至2013年5月27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上述股东可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也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保荐代表人。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7、会议地点:江苏旷达汽车织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部办公楼二楼会议室(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湖塘镇武进纺织工业园人民东路109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201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201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201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5、审议《关于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6、审议《关于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7、审议《关于公司201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8、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9、审议《关于201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的议案》;

10、审议《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11、审议《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投资建设汽车织物生产基地项目的议案》。

上述1-10项议案已经公司2013年4月15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第11项议案已经公司2013年5月9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决议公告。

三、出席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

2013年5月28日-2013年5月29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7:00;

2、登记地点:公司证券事务部;

3、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13年5月29日下午5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四、委托独立董事征集投票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可以采用征集投票权的方式,以保障中小股东话语权。为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由独立董事陆刚先生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本次股东大会全部拟审议的11项议案的投票权,使公司股东充分行使权利,表达自己的意愿。有关征集投票权的时间、方式、程序等具体内容见2013年4月1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报告书》。因增加临时提案,有意使用该方式的股东需填妥本通知附件3之《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并于本次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送达。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会议会期预计为半天。

(二)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三)会务联系方式: 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雪堰镇旷达路1号本公司证券事务部。

邮政编码:213179

联 系 人:徐秋、陈艳

联系电话:(0519)86159358

联系传真:(0519)86549358

江苏旷达汽车织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5月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回执

附件3: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附件1:

江苏旷达汽车织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本人)参加江苏旷达汽车织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度 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单位(本人)承担。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

序号议案名称表决意见
同意反对弃权
1《201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1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201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5《关于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6《关于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7《关于公司201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8《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9《关于201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的议案》   
10《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11《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投资建设汽车织物生产基地项目的议案》   

附注:

1、如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的表决做出明确指示,则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2、如欲投赞成票议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议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议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3、授权委托书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附件2:

回 执

截至2013年5月27日,我单位(个人)持有江苏旷达汽车织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股,拟参加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

出席人姓名:

股东帐户:

股东名称:(签章)

注:请拟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于2013年5月29日前将回执传回公司。授权委托书和回执剪报或重新打印均有效。

附件3:

江苏旷达汽车织物集团有限公司

2012年度股东大会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江苏旷达汽车织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陆刚先生代表我单位(本人)参加江苏旷达汽车织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度 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单位(本人)承担。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

序号议案名称表决意见
同意反对弃权
1《201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1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201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5《关于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6《关于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7《关于公司201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8《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9《关于201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的议案》   
10《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11《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投资建设汽车织物生产基地项目的议案》   

附注: 1、如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的表决做出明确指示,则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2、如欲投赞成票议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议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议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3、授权委托书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4、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证券代码:002516 证券简称:江苏旷达 公告编号:2013-017

江苏旷达汽车织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旷达汽车织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增加公司收益,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短期的银行等金融机构保本理财产品投资。

一、投资概况

1、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短期银行等金融机构保本理财产品,增加公司收益。

2、投资额度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短期银行等金融机构保本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

公司及子公司运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的品种为短期的银行等金融机构保本理财产品。为控制风险,以上额度内资金只能用于购买一年以内的短期银行等金融机构保本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证券投资、房地产投资、矿业权投资、信托产品投资及参与投资设立产业投资基金、创业投资企业、商业银行、小额贷款公司、信用合作社、担保公司、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信托公司和其他金融机构的投资行为,不得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以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银行等金融机构理财产品。

4、投资期限

自获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单个银行等金融机构短期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

5、资金来源

公司用于短期银行等金融机构保本理财产品投资的资金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6、决策程序

根据公司《理财产品业务管理制度》,该议案审批权限在公司董事会,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7、公司短期银行等金融机构保本理财受托方均为正规银行等金融机构,均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尽管短期银行等金融机构保本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2、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理财产品业务管理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的要求,开展理财业务,并加强对相关理财产品的分析和研究,认真执行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严控投资风险。

(1)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财务部负责根据公司财务、现金流状况及利率变动等情况,对理财产品业务进行内容审核和风险评估,制定具体理财计划并提交公司财务负责人、总裁审核,由公司董事长在上述投资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财务部应根据与金融机构签署的协议中约定条款,及时与金融机构进行结算。在利率发生剧烈波动时,财务部应及时进行分析,并将有关信息通报公司董事长。财务部应定期将理财业务的盈亏情况上报财务负责人和内部审计部及董事长;理财业务到期后,财务部应及时采取措施回收理财业务本金及利息并进行相关账务处理。

(2)内部审计部对公司理财产品业务进行事前审核、事中监督和事后审计。内部审计部负责审查理财产品业务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督促公司财务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有必要的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短期银行等金融机构保本理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三、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现金管理,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2、、在目前经济发展低迷的背景下,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的保本短期理财, 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是公司根据实际经营状况对资金作出的有序安排。经我们核查,公司资金状况和现金流状况良好,不存在重大财务风险。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0万元自有闲置资金购买期限不超过1年的保本理财产品。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充分使用公司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闲置资金使用效率,节省财务成本费用,有利于维护广大股东的根本利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证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及相关项目正常实施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短期保本理财产品投资,有利提升公司价值和股东回报。

特此公告。

江苏旷达汽车织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5月9日

    

    

证券代码:002516 证券简称:江苏旷达 公告编号:2013-016

江苏旷达汽车织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汽车织物生产基地项目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1、投资背景:

江苏旷达汽车织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旷达”)于2013年3月30日与西充县人民政府签署了《投资意向协议》,约定公司拟总投资2.3亿元人民币在四川西充县征地80亩建设汽车织物生产基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3年4月1日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登载的《关于与西充县人民政府签订<投资意向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3-003)。

2、项目投资基本情况:

公司根据协议要求,顺应西部大开发的市场需求,为实现公司产业升级和提高生产效率的目的,战略布局中西部地区,拟总投资22,320.00万元在四川南充市西充县建设汽车织物生产基地项目。项目以自有资金3,000.00万元设立全资子公司,由新成立的全资子公司实施本项目,使公司生产销售网络布点四川南充来辐射整个大西南,开发中国的西南部地区汽车市场的巨大潜力市场。

3、本次项目投资议案已在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本次项目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主体情况

本公司为该项目的唯一投资主体,并无其他投资方。

三、投资情况

本项目总投资为22,320.00万元,其中建设投资为11,992.50万元,建设期利息为327.50万元,流动资金为10,000.00万元。

本项目资金来源由项目资本金投入12,320.00万元(子公司注册资本及公司对其实施财务资助);由新设子公司向银行申请建设期固定资产贷款10,000.00万元或公司对其实施财务资助。

四、项目规模

本项目利用新增土地80亩,新建36,000㎡建筑、新增主要生产设备274台。项目实施后,正常年达到年产面料及内饰材料500万米,座套30万套,真皮海绵一体化产品7万套,车顶、立柱、遮阳板、高档内衣材料115万米。

本项目达产后正常年营业收入34,000.00万元(不含税),应缴纳增值税额为1,993.96万元。正常年份利润总额为4,664.84万元。

五、拟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公司以现金出资成立全资子公司:

1、公司名称:四川旷达汽车内饰件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四川省西充县多扶工业园;

3、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00万元;

4、法定代表人:沈介良;

5、经营范围:汽车织物面料及内饰材料,座套,真皮海绵一体化产品及车顶、立柱、遮阳板、高档内衣材料的生产及销售。

以上内容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为准。

六、项目实施对公司的影响和风险提示

1、对公司的影响:

本项目以我国和世界经济发展为背景,市场需求为出发点,成熟技术为基础,为汽车制造企业配套,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满足国内外市场的需求,将产生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2、风险分析:

(1)宏观政策风险:汽车的生产和销售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全球经济和国内宏观经济的周期性波动都将对我国汽车生产和消费带来影响,从而直接影响本项目达产后产品的销售。该项目在国家产业政策鼓励范畴内,符合相关行业发展规划重点发展的方向。

(2)经营风险:公司产业链上任何一道产品出现价格波动都会使项目产品受到影响、特别是原油价格波动将极大地影响产业链下游产品。因此,原材料市场存在仍存在价格变化的风险。从当前国内市场看,石油的价格不太稳定,震荡时而不断,应当关注市场局势,把握上游原料来源,从而保持成本的增长在可控的范围,保持产品毛利率的变动趋于稳定。

(3)汇率波动风险:本项目预计用汇438.40万美元,主要用于进口设备的购置,外汇币种将为美元或欧元,外汇汇率的波动,将会对本项目的投资及效益产生一定的影响。

(4)项目管理风险:本项目涉及的工程建设的整体工程量较大,涉及环保、安全、节能等方面,如果规划及计划不周密,会影响到本项目工程的进展。

七、独立董事发表意见

通过投资建设本项目,公司主业实施升级,提升产品附加值,提高效益,降低成本。同时积极开拓、大力发展座套业务,积极拓展汽车二级市场,培育企业新的经济增长点。不仅能巩固和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力,为公司可持续发展打下基础,还能推动我国汽车织物行业的技术进步和行业发展。使公司产品档次及技术水平迈上更高平台,进一步提高综合竞争力。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注册设立全资子公司来建设本项目。

八、监事会发表意见

公司设立全资子公司来实施建设汽车织物生产基地项目可以提高公司的产能,提高企业的竞争力、市场占有率,扩大企业在规模上的优势。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有利于保障汽车织物行业的正常发展,项目的建设是有必要的。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投资建设本项目。

九、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第二届监事会对第二十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旷达汽车织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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