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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3-05-1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A 股简称:中国中铁 H 股简称:中国中铁 公告编号:临2013-015 A 股代码:601390 H 股代码: 390 公告编号:临2013-015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提供网络投票(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公司股票不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 根据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现将召开2012年度股东大会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12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3年6月26日(星期三)上午9:30,预计会期半天; 网络投票时间:2013年6月26日(星期三)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 (四)会议的表决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为准。(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三) (五)会议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69号中国中铁广场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会议议案
(二)披露情况 上述第1项、第3项至第6项、第8项议案已经2013年3月28日召开的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本公司于2013年3月29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报刊的本公司公告;第2项议案已经2013年3月27日召开的本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本公司于2013年3月29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报刊的本公司公告;第7项、第9项、第10项议案已经2013年4月26日召开的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本公司于2013年4月27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报刊的本公司公告。 三、会议出席对象 (一)截至股权登记日2013年6月6日(星期四)上海证券交易所A股收市时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A 股股东。如因故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的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一)。H 股股东登记及出席须知请参阅本公司于H 股市场发布的有关公告。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四、会议登记方法 (一)出席回复 拟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填妥及签署股东大会回执(见附件二),并于2013年6月6日(星期四)之前在办公时间(每个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5:30)将回执以专人送递、邮寄或传真的方式送达至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二)出席登记 1.拟出席2012年度股东大会的股东应于2013年6月25日(星期二)在办公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0-5:30)到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办理出席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北京地区以外的股东)也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出席登记手续。但出席登记不作为股东依法参加股东大会的必备条件。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股票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 3.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股票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代理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证明、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 4.股东授权委托书至少应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24小时前备置于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和授权委托书同时备置于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五、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69号中国中铁广场A座(邮编:100039) 2.联系部门: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联系人:段银华,李强 4.联系电话:010-51878069,010-51878061 5.传真:010-51878417 (二)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五月十日 附件: 1.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股东授权委托书 2.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回执 3.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附件一: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度股东大会股东授权委托书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3年6月26日召开的贵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二: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度股东大会回执
注:上述回执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上述格式自制均为有效。 附件三: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本次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投票规则参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操作流程如下: 投票日期及时间:2013年6月26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 总提案数:10个 一、投票流程 (一)投票代码
(二)表决方法 1.一次性表决方法:
2.分项表决办法
(三)表决意见
(四)买卖方向:均为买入 二、投票举例 (一)股权登记日2013年6月6日 A 股收市后,持有本公司A 股(股票代码601390)的某投资者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全部提案投同意票,则申报价格填写“99.00元”,申报股数填写“1股”,应申报如下:
(二)如某投资者拟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1号提案《关于<董事会2012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投同意票,应申报如下:
(三)如某投资者拟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1号提案《关于<董事会2012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投反对票,应申报如下:
(四)如某投资者拟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1号提案《关于<董事会2012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投弃权票,应申报如下: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一)考虑到所需表决的议案较多,若股东需对所有的议案表达相同意见,建议直接委托申报价格99 元进行投票。股东大会有多个待表决的议案,股东可以按照任意次序对各议案进行表决申报,但表决申报不能撤单。 (二)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统计表决结果时,对单项方案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包含该议案的议案组的表决申报,对议案组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全部议案的表决申报。 (四)股东仅对股东大会多项议案中某项或某几项议案进行网络投票的,视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其所持表决权数纳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数计算,对于该股东未表决或不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12年修订)》要求的投票申报的议案,按照弃权计算。 ●报备文件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A 股简称:中国中铁 H 股简称:中国中铁 公告编号:临2013-014 A 股代码:601390 H 股代码:390 公告编号:临2013-014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度现金分红说明会预告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13年5月15日(星期三)上午10:00-11:00 ●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方式 一、 说明会主题 2013年3月2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详见2013年3月29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的第十一条的规定,公司决定通过网络互动的方式召开“2012年度现金分红说明会”,让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现金分红的具体情况。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和形式 会议召开时间:2013年5月15日(星期三)上午10:00-11:00 会议召开形式:在网站http://roadshow.sseinfo.com以网络在线互动的形式召开。 三、公司出席说明会的人员 公司董事长、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和董事会办公室、财务部、资本运营部等有关部门负责人。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1.投资者可在5月15日前通过本公告中提供的联系方式向公司提出所关注的问题,公司将在说明会上选择投资者普遍关注的现金分红问题进行回答。 2.投资者可在5 月15日上午10:00-11:00通过互联网(上线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直接参与本次现金分红说明会。 五、 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010-51878104 传真:010-51878417 邮箱:ir@crec.cn 特此公告。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五月十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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