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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03 证券简称:海亮股份 公告编号:2013-034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2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2013-05-13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会议决定于2013年5月15日以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详细内容见本公司2013年4月24日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召开201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3-019号)。现发布关于召开2012年度股东大会提示性公告,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3年5月15日(星期三)下午1: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3年5月14日—2013年5月15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3年5月15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3年5月14日下午3:00至2013年5月15日下午3:00的任意时间。 (二)股权登记日:2013年5月10日 (三)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诸暨市店口镇中央大道海亮商务酒店二楼会议室。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投票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六)参加会议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二、会议审议事项 1、201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201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201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201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2012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7、2012年度环境报告书; 8、关于聘请公司201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9、关于审核日常性关联交易2013年度计划的议案; 10、关于为控股子公司融资提供一揽子担保的议案; 11、关于201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12、关于2013年度开展金融衍生品投资业务的议案; 13、关于为控股股东海亮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14、关于参股海亮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议案; 15、关于海亮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的议案; 16、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17、关于对诸暨市海博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刘剑文先生、蒋开喜先生、叶雪芳女士、汤淮先生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作述职报告。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已于2013年4月24日登载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述议案需提交2012年度股东大会逐项表决。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关于审核日常性关联交易2013年度计划的议案》、《关于为控股股东海亮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参股海亮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议案》、《关于海亮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的议案》、《关于对诸暨市海博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等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关于为控股子公司融资提供一揽子担保的议案》、《关于为控股股东海亮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需以特别决议通过。 三、出席会议对象 (一)截止2013年5月10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会议;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书面授权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可不必为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保荐代表人及公司邀请的其他嘉宾。 四、参加会议登记办法 (一)登记时间 2013年5月13日上午9:30-11:30、下午13:30-17:30。 (二)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浙江省诸暨市店口镇中央大道海亮商务酒店五楼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311835 (三)登记办法 1、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受委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还需持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2、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需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需持法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和出席人的身份证。 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格式附后),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以便登记确认(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 五、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式的投票平台,网络投票包括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操作流程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3年5月15日的9∶30—11∶30和13∶00—15∶00。 2、投票期间,交易系统将挂牌一只投票证券,股东以申报买入委托的方式对表决事项进行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输入买入指令; (2)输入证券代码362203; (3)在“委托价格”项下输入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1元代表议案1。 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对应申报股数,具体如下表:
(4)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表决意见对应的申报数如下:
(5)确认投票委托完成 4、计票规则: 在计票时,同一表决只能选择现场和网络投票中的任意一种表决方式,如果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5、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不能撤单; (2)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为准; (3)同一表决权既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网络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6∶00以后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投票结果,或通过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6、投票举例: (1)股权登记日持有“海亮股份”股票的投资者,对公司议案1投同意票,其申报如下:
如某股东对议案1投反对票,其申报如下:
如某股东对议案1投弃权票,其申报如下: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操作流程 1、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填写“姓名”、“证券账户号”、“身份证号”等资料,设置6-8位的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2)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
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后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前发出的,当日下午13∶00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后发出的,次日方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申请数字证书时,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咨询电话:0755-83239016。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1)登录http://www.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投票”;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券账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证书登录; (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3、投资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起止时间为2013年5月14日下午3∶00至2013年5月15日下午3∶00间的任意时间。 六、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会议联系人:邵国勇、朱琳 3、联系电话:0575-87069033 87669333 传真:0575-87069031 4、邮政编码:311835 5、联系地址:浙江省诸暨市店口镇中央大道海亮商务酒店五楼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五月十三日 附件(一): 股东参会登记表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本人(单位)作为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东,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特授权如下: 一、授权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 二、该代理人有表决权 □ 无表决权 □ 三、相关议案的表决具体指示如下:
委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持股数量: 股 股东帐号: 委托人签名(签字或盖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受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1、委托人应在授权委托书中同意的相应空格内打“〇”; 2、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3、委托人应完整、正确填写全部事项,如因漏填或错填导致授权委托事项及/或受托人之权限无法确定的,该授权委托书无效。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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