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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决将“水货”公司挡在市场门外 2013-05-1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上接A1版)监管层的雷霆之举,正是资本市场人心之所向。 其次,将拟上市企业预披露时间进一步提前。俗话说,“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去年初,监管层将预披露时间提前至上会公告发布前一个月,所有拟上市企业都必须更早地接受公众的监督,一定程度对“水货”公司带病闯关形成了威慑。有的企业信息甫一上榜,问题即被曝光,旋即被立案调查。下一步,有必要将预披露时间进一步提前,给媒体和公众更多的时间进行充分的监督,让造假者无处遁形。 第三,进一步强化中介机构责任。企业从改制到辅导上市,离不开中介机构的专业服务,中介机构最有条件充分了解企业质地。中介机构唯有勤勉尽责,方能将合格产品引入市场。在过去的实践过程中,中介机构风险与收益不对等,权利与义务不对称等问题突出,中介机构和发行人合谋造假追求利益最大化的冲动始终没有从根本上消除,因此,有必要进一步强化中介机构责任,强化处罚措施,促使中介机构诚实守信、归位尽责,不让“水货”公司有机可乘。 此外,还应完善退市和证券违法民事赔偿制度。退市是市场的清道夫,只有严格执行退市制度,将“伪劣商品”清除出市场,才能净化市场环境。有必要适时修订退市规则,启动快速退市机制,让“水货”公司从严从速下架。与严格退市相配套,应通过建立证券违法民事赔偿制度等渠道,有效保护投资者利益。 香港“购物天堂”的美名并非一日铸就,也并非浑然天成。A股市场新股发行制度改革也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当前,启动新一轮新股发行制度改革的时机已经成熟。应当立足于建立长效机制,尽快拿出改革方案,切实推动各方归位尽职,坚决对“水货”公司说“不”,争取在不远的将来,把A股市场打造成让投资者放心的“投资天堂”。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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