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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3-05-1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600168 证券简称:武汉控股 公告编号:2013-020号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武汉控股”、“本公司”或“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13年5月7日以书面及邮件方式通知各位董事,会议于2013年5月13日上午9:30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和传真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9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关于董事会会议出席人数的规定。会议由陈莉茜董事长主持。因本次董事会相关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公司关联董事陈莉茜、严必刚、叶方明回避表决。 会议通过认真审议,采取记名投票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关于延长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决议有效期六个月的议案》 本次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重大资产重组”)的总体方案如下: 1、重大资产置换 武汉控股将其持有的武汉三镇实业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三镇房地产”)98%股权及武汉三镇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镇物业”)40%股权(置出资产)与武汉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水务集团”)持有的武汉市城市排水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排水公司”)100%股权(置入资产)中的等值部分进行资产置换。 2、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武汉控股以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置入资产价值大于置出资产价值的差额部分。 3、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 武汉控股将同时采用询价方式向不超过10名符合条件的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总交易金额的25%,本次募集的配套资金将用于排水公司污水处理厂的改扩建项目。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具体方案已于2012年6月1日经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决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8个月内有效。 现因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尚处于中国证监会审核过程中,为保证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顺利实施,现提请将本次重组相关决议的有效期在原定决议有效期届满后延长6个月,即延长至2014年5月31日。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项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相关事宜有效期一年的议案》 为保证本次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有关事项顺利进行,提高工作效率,公司于2012年6月1日召开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授权董事会在有关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办理与本次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有关的全部事宜,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为保证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顺利实施,现提请股东大会将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相关事宜的有效期延期1年至2014年5月31日。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项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提请召开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13年5月31日以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详见《武汉控股关于召开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项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特此公告。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5月14日 证券代码:600168 证券简称:武汉控股 公告编号:2013-021号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提供网络投票:是 ●公司股票是否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是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武汉控股”、“本公司”或“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定于2013年5月31日召开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本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议案。现将会议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3年5月31日(周五)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3年5月31日9:30—11:30,13:00—15:00 3、会议表决方式: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4、现场会议地点:武汉市武昌区友谊大道特8号长江隧道公司管理大楼公司二楼会议室 5、股权登记日:2013年5月24日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延长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决议有效期六个月的议案》 2:《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相关事宜有效期一年的议案》 以上两项议案需以特别决议通过。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2013年5月14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刊登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临2013-020号)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三、会议出席对象 1、2013年5月24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和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会议登记方法 (一)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3年5月30日(周四)9:00—16:00 2、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及本人身份证;如委托登记,需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委托人身份证、受托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 (2)法人股东代表持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书面委托书(须加盖公章)、出席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到达邮戳或传真到达时间应不迟于2013年5月30日下午16:00),信函或传真登记需认真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见附件一),并附上述3(1)、(2)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二)网络投票登记注意事项 证券投资基金参与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应在股权登记日后两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报送用于网络投票的股东账户;公司其他股东利用交易系统可以直接进行网络投票,不需要提前进行参会登记。 五、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1、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3年5月24日9:30—11:30,13:00—15:00。 2、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详见附件三。 六、其他事项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交通及食宿费自理。 2、根据证券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不发放礼品和有价证券。 3、网络投票期间,如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4、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凯、李丹 电话:027-85725739 传真:027-85725739 邮编:430062 地址:武汉市武昌区友谊大道特8号长江隧道公司管理大楼 特此公告。 附件一:《武汉控股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参会登记表》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武汉控股股东参加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5月14日 附件一: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参会登记表 股东姓名: 身份证号码: 股东账号: 持有股数: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3年5月31日召开的贵公司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注: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上述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三: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参加 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该交易系统参加网络投票。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3年5月31日9:30-11:30,13:00-15:00。网络投票期间,投票程序比照上海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操作。 一、投票流程 1、投票代码
2、表决议案
3、表决意见
二、投票举例 1、所有议案统一投票举例 股权登记日持有“武汉控股”A股的投资者对所有议案投同意票,其申报如下:
2、单项议案投票举例 如某A股投资者对本公司的第二个议案投同意票,其申报如下:
如某A股投资者对本公司的第二个议案投了反对票,只要将申报股数改为2股,其他申报内容相同。
如某A股投资者对公司的第二个议案投了弃权票,只要将申报股数改为3股,其他申报内容相同。
三、投票注意事项 1、股东大会有多个待表决的提案,股东可以根据其意愿决定对提案的投票申报顺序。投票申报不得撤单。 2、对同一议案不能多次进行表决申报,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3、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报将作为无效申报,不纳入表决统计。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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