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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简称:九芝堂 证券代码:000989 公告编号:2013-023 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3-05-1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方式:采取现场投票表决的方式 3、会议开始时间:2013年5月16日上午9:30 4、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七楼会议室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魏锋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含代理人)4名,代表股份120100969股,占公司总股本297605268股的40.36%,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参加了会议。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逐项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2012年度董事会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12010096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代理)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2012年度监事会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12010096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代理)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3、201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12010096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代理)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4、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12010096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代理)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5、201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公司2012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11,562,163.02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71,873,594.83元,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计提10%的法定公积金7,187,359.48元,加上母公司年初未分配利润173,036,375.48元,减去2012年依据 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支付了普通股股利119,042,107.20元,2012年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共计118,680,503.63元。 以2012年12月31日总股本297,605,268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 2.00元(含税),按公司年末股本计算共计派送现金59,521,053.6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59,159,450.03元结转下年度分配。 表决情况:同意12010096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代理)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6、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2010096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代理)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7、关于选举王润稣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 表决情况:同意120100969,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代理)表决权总数的100%,反对0,弃权0。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的袁爱平律师、宁华波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法律意见书 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5月17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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