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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670 证券简称:S*ST天发 公告编号:2013-014 舜元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3-05-1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在召开期间无否决及修改提案的情况;本次会议未增加或变更提案。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2013年5月16日上午10:30 2、召开地点:上海市长宁区江苏路398号舜元企业发展大厦五楼会议中心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史浩樑先生 6、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股东(代理人)出席17人,代表股份11848713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3.53%。 2、分类股东出席情况 (1)非流通股股东出席情况 非流通股股东(代理人)3名,代表股份1165403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6%。 (2)流通股股东出席情况 流通股股东(代理人)14名,代表股份194681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4%。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参加了本次股东会议。 四、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逐项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公司201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1)总的表决情况 同意118076333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5%;反对35670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弃权5410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 (2)流通股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536013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0%;反对35670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弃权5410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 (3)表决结果:提案通过。 2、审议《公司201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1)总的表决情况 同意118076333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5%;反对35670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弃权5410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 (2)流通股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536013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0%;反对35670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弃权5410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 (3)表决结果:提案通过。 3、审议《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1)总的表决情况 同意118076333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5%;反对24390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弃权16690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 (2)流通股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536013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0%;反对24390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弃权16690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 (3)表决结果:提案通过。 4、审议《公司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1)总的表决情况 同意118250133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0%;反对7010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弃权16690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 (2)流通股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709813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4 %;反对7010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弃权16690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 (3)表决结果:提案通过。 5、审议《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1)总的表决情况 同意118250133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0%;反对18290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弃权5410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 (2)流通股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709813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4%;反对18290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弃权5410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 (3)表决结果:提案通过。 鉴于公司以前亏损严重,且上年度末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仍为负值,公司2012年度利润不进行分配,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全部用于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6、审议《关于授权公司董事会审批土地储备投资额度的议案》 (1)总的表决情况 同意117942833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4%;反对45040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8%;弃权9390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 (2)流通股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402513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8 %;反对45040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8%;弃权9390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 (3)表决结果:提案通过。 7、审议《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1)总的表决情况 同意118229633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8%;反对16360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弃权9390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 (2)流通股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689313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3 %;反对16360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弃权9390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 (3)表决结果:提案通过。 8、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1)总的表决情况 同意118269433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反对16360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弃权5410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 (2)流通股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729113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6 %;反对16360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弃权5410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 (3)表决结果:提案通过。 此外,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股东大会上作出了2012年度述职报告。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徐莹、盛安彦 3、结论性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载有公司董事、监事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舜元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五月十六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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