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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79 证券简称:久其软件 公告编号:2013-010 北京久其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3-05-1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的情况。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北京久其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于2013年5月16日下午14:00在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西环中路6号公司504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赵福君主持;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出席了会议,其中,独立董事韩凤岐、刘汝林委托独立董事祝卫出席会议;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共11名,代表股份数量为115,739,86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75,795,305股的比例为65.84%。 三、议案审议情况 会议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议案具体内容见公司董事会2013年4月24日相关公告): 1、审议通过了《201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115,739,862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审议通过了《201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115,739,862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审议通过了《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115,739,862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4、审议通过了《201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截至2012年12月31日,公司实现净利润25,032,654.09元。公司以2012年度净利润25,032,654.09元为基数,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2,503,265.41元,加2011年度未分配利润155,580,774.13元,减去已分配的现金股利21,974,413.20元,本次实际可供分配的利润为156,135,749.61元;公司以2012年末总股本175,795,305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股利1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17,579,530.50元,派发现金股利后,公司未分配利润余额为138,556,219.11元。 115,739,862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与会全体股东同意授权董事会办理利润分配及工商备案相关事宜。 5、审议通过了《2012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115,739,862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6、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1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15,739,862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7、审议通过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115,739,862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8、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15,739,862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9、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15,739,862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四、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向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作2012年度述职报告。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会议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的代表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久其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5月17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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