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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29 证券简称:鸿博股份 公告编号:2013-031 福建鸿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2013-05-1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福建鸿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获2013年4月17 日召开的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于2013年4月18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与巨潮资讯网。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2012年度权益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98,186,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56元(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新股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5004元;持有非股改、非新股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0.5282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0834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278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二、 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3年05月22日,除权除息日为:2013年5月23日。 三、 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2013年5月22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 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股息将于2013年5月23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 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五、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福州市金山开发区金达路136号 咨询联系人:李娟 闫春江 咨询电话:0591-88070028 传真电话:0591-83840666 六、备查文件 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福建鸿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一三年五月十六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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