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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建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3-05-1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股票简称:建峰化工 股票代码:000950 编号: 2013-021 债券代码:112122 债券简称:12建峰债 重庆建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通知时间、方式 会议通知于2013年5月5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通知方式发出。 (二)会议召开时间、地点、方式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3年5月15日在重庆市渝北区松牌路81号六楼会议室召开,采用现场表决方式。 (三)董事出席会议情况 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13人,实到12人,公司独立董事刘伟先生因公出差,书面委托独立董事安传礼先生代为行使表决权。 (四)会议主持人和列席人员 会议由董事长曾中全先生主持。监事会成员和全体高管人员列席会议。 (五)会议召开的合规性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重庆建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购重庆建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化肥专用码头、包装楼、栈桥等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008年4月28日,公司和控股股东重庆建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建峰集团”)为解决同业竞争问题,签署了《年产45万吨合成氨、80万吨尿素在建工程项目转让协议》,建峰集团将在建工程年产45万吨合成氨、80万吨尿素工程项目(以下简称“二化项目”)转让给公司,双方分别于2008年4月30日和2008年12月31日按照该协议约定和必要的法律程序完成了“二化项目”的转让交割手续。 公司本次拟收购的化肥包装楼(以下简称“包装楼”)、化肥运输栈桥(以下简称“栈桥”)系“二化项目”的子项目,化肥专用码头为“二化项目”的配套工程。化肥专用码头、包装楼、栈桥同属于三峡移民迁建项目,建峰集团为使用三峡移民迁建项目资金的项目法人,根据《长江三峡工程建设移民条例(2001年)》(国务院令第299号)、《重庆市三峡库区淹没工矿企业迁建管理办法》(渝府发[2000]88号)、《重庆市三峡库区移民资金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规定,三峡库区淹没工矿企业迁建工程在建设期间项目法人不能变更,且建峰集团投资建设的化肥专用码头、包装楼、栈桥在公司收购“二化项目”时尚未完工,无法与“二化项目”合并转让。化肥专用码头于2013年4月18日完成竣(交)工验收,重庆化医控股(集团)公司(以下简称“化医集团”)委托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重庆分所于2013年4月30日完成了包装楼、栈桥竣工财务决算审核,出具了《基本建设竣工决算审核报告》。化肥专用码头、包装楼、栈桥现已具备转让给公司的条件。 公司为减少和建峰集团的关联交易,拟按重庆市国资委核准的资产评估净值作价,以支付现金方式收购化肥专用码头(含土地使用权)、包装楼、栈桥等资产。 根据《资产评估报告书》(重康评报字[2013]第 64 号)(评估基准日为2013年4月30日)所确定的化肥专用码头(含土地使用权)、包装楼、栈桥等资产的评估净值15,820.32万元(大写:壹亿伍仟捌佰贰拾万叁仟贰佰元整)为交易价格(最终以重庆市国资委核准的评估值为准)。 公司独立董事安传礼先生、刘伟先生、王崇举先生、孙芳城先生、陈世泽先生和张孝友先生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同意提交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并在审议本议案时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1、公司聘请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重庆华康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责任公司对本次收购的资产进行评估。重庆华康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书》(重康评报字[2013]第64号),以2013年4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评估结果为15,820.32万元(大写:壹亿伍仟捌佰贰拾万叁仟贰佰元整),双方将以此作为定价依据。该交易价格客观、公允,未损害社会公众及股东权益。 2、董事会在审议本议案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公司收购决策程序合法。 因此,我们同意双方以该交易价格签署《化肥专用码头、包装楼、栈桥等资产转让协议》,并将关联交易议案及资产转让协议提交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因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曾中全先生、何平先生、陈汉清先生、周章庆先生、李刚先生、栾继河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7票, 反对0 票,弃权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若获批准,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与本次收购相关的全部事宜。详细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的《重庆建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购重庆建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化肥专用码头、包装楼、栈桥等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生产经营需要,董事会同意对《公司章程》作如下修改: 原章程“第十三条:公司的经营范围 许可经营项目:生产、销售化肥、氮气、液氨;D1、D2压力容器设计、制造;GC2、GC3压力管道设计、安装。 一般经营项目:生产、销售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利用自有资金对化肥及化工产品开发项目进行投资;化工、电力装置维护、检修;防腐绝热施工;钢结构加工、技术咨询、劳务输出;货物进出口(以上经营范围法律法规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限制的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属子公司取得的行政许可由子公司经营)。(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定的经营范围为准)。” 修改为:“第十三条?公司的经营范围 许可经营项目:生产、销售化肥(含尿素、复合肥)氮气、液氨;向境外派遣各类劳务人员(不含海员)(有效期至2017年3月7日);D1第一类压力容器,D2第二类低、中压力容器设计、制造;GC2、GC3压力管道设计;GC2压力管道安装改造维修;码头及其它港口设施经营;在码头内从事港口货物(化肥)装卸。 一般经营项目:生产、销售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利用自有资金对化肥及化工产品开发项目进行投资;化工、电力装置维护、检修;防腐绝热施工壹级;钢结构加工、技术咨询、劳务输出;货物进出口(以上经营范围法律法规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限制的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属子公司取得的行政许可由子公司经营)。(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定的经营范围为准): 表决结果:赞成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将于2013年6月4日(星期二)召开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赞成13票, 反对0 票,弃权0 票。 详细内容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三、备查文件: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重庆建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五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950 证券简称:建峰化工 公告编号:2013-022 债券代码:112122 债券简称:12建峰债 重庆建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重庆建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化肥专用码头、包装楼、栈桥等资产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2008年4月28日,公司和控股股东重庆建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建峰集团”)为解决同业竞争问题,签署了《年产45万吨合成氨、80万吨尿素在建工程项目转让协议》,建峰集团将在建工程年产45万吨合成氨、80万吨尿素工程项目(以下简称“二化项目”)转让给公司,双方分别于2008年4月30日和2008年12月31日按照该协议约定和必要的法律程序完成了“二化项目”的转让交割手续。 公司本次拟收购的化肥包装楼(以下简称“包装楼”)、化肥运输栈桥(以下简称“栈桥”)系“二化项目”的子项目,化肥专用码头为“二化项目”的配套工程。化肥专用码头、包装楼、栈桥同属于三峡移民迁建项目,建峰集团为使用三峡移民迁建项目资金的项目法人,根据《长江三峡工程建设移民条例(2001年)》(国务院令第299号)、《重庆市三峡库区淹没工矿企业迁建管理办法》(渝府发[2000]88号)、《重庆市三峡库区移民资金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规定,三峡库区淹没工矿企业迁建工程在建设期间项目法人不能变更,且建峰集团投资建设的化肥专用码头、包装楼、栈桥在公司收购“二化项目”时尚未完工,无法与“二化项目”合并转让。化肥专用码头于2013年4月18日完成竣(交)工验收,重庆化医控股(集团)公司(以下简称“化医集团”)委托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重庆分所于2013年4月30日完成了包装楼、栈桥竣工财务决算审核,出具了《基本建设竣工决算审核报告》。化肥专用码头、包装楼、栈桥现已具备转让给公司的条件。 公司为减少和建峰集团关联交易,拟按重庆市国资委核准的资产评估净值15,820.32万元(大写:壹亿伍仟捌佰贰拾万叁仟贰佰元整)作价,以支付现金方式收购化肥专用码头(含土地使用权)、包装楼、栈桥等资产。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股权收购构成关联交易;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重大购买、出售、置换资产若干问题的通知》(105号文)规定,重大资产购买的条件为“购买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50%以上”或“购买的资产净额(资产扣除所承担的负债)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50%以上”,本次收购行为未达到该标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因此,本议案确定的收购程序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对一般收购行为的要求。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重庆建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购重庆建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化肥专用码头、包装楼、栈桥等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已经公司于2013年5月1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圴已回避表决。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本次收购建峰集团化肥码头等资产进行了事前认可,同意提交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并在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上述资产收购的目的是为了保证资产的完整性,减少与建峰集团不必要的关联交易,维护了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 4、本次收购属关联交易,尚需获得本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关联方名称:重庆建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重庆市涪陵区白涛街道办事处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营业执照注册号:渝直500000000003316 1-4-1 税务登记号:500102203296251 法定代表人:曾中全 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壹拾壹亿伍仟壹佰伍拾肆万肆仟捌佰元整 成立日期:1998年3月10日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普通货运、货物专用运输(集装箱)(有效期至2014年6月18日); 一般经营项目:制造、销售化肥(仅限销售本企业生产的化肥),精细及其他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销售普通机械,汽车零部件,橡胶制品,塑料制品,日用百货,普通机械设备维修,安装;旅游项目开发,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法律、法规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限制的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等。 2.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建峰集团持有本公司52.05%股权,系本公司控股股东,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第一款的情形。 3、建峰集团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 金额:万元
三、关联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一)化肥专用码头 2006年8月2日,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发《关于建峰化工总厂三峡淹没码头复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渝发改交[2006]668号),同意中国核工业建峰化工总厂(建峰集团前身,下同)作为项目法人实施该工程。 2006年10月23日,重庆市交通委员会下发《关于涪陵港区建峰化工总厂三峡淹没复建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渝交委港[2006]53号),同意建设500吨级化肥专用泊位2个,设计通过能力为139万吨/年。 建峰集团投资建设的化肥专用码头位于重庆市涪陵区白涛镇(乌江狮子口滩下右岸沱内),共两个泊位。重庆市涪陵区交通委员会于2013年4月18日出具《关于建峰化肥专用码头工程竣(交)工验收备案的函》(涪交委函[2013106号]),载明:“经审查,该码头建设严格执行了国家基本建设程序,并完成验收工作,同意备案。” 2013年4月26日,重庆市涪陵区港航管理局于向建峰集团颁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经营许可证》(证书编号:[渝涪]港经证[2013-10]号)。 (二)包装楼、栈桥 包装楼(建筑面积7775平方米)、袋运栈桥(建筑面积4299平方米)、散运栈桥(建筑面积1671平方米)均系“二化项目”的子项目,亦同属于三峡移民迁建项目,由建峰集团投资建设,2008年1月1日开工,2009年7月24日完成机械竣工,2012年5月28日通过装置性能验收,并已随“二化项目”通过所有单项验收,于2013年4月30日完成竣工财务决算审核。 包装楼使用的土地已随“二化项目”转让给公司,栈桥使用的土地已部分随“二化项目”转让给公司,余部分土地(约16.5亩)呈条形纵贯建峰集团大宗土地(证号为:303房地证2011T第09210号 ,土地使用权类型:出让,土地使用面积:2558.9亩),暂时无法分割办理土地使用权证,因此,建峰集团在《化肥专用码头、包装楼、栈桥等资产转让协议》中承诺:上述约16.5亩土地在未申办土地使用权证并转让给公司之前,允许公司无偿使用。 四、交易的定价依据 1、定价依据 公司聘请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重庆华康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责任公司(批准文号为财企【2009】2号,证书编号为0230015001)对本次收购的资产进行评估。 重庆华康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责任公司采用成本评估法对建峰集团化肥专用码头(含土地使用权)、包装楼、栈桥等资产进行了评估(评估基准日为2013年4月30日),并出具了《资产评估报告书》(重康评报字[2013]第64号),评估结果如下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账面值与评估值相比较,增减变化的主要因素: 1、土地使用权评估增值 497.64 万元,增值的主要原因系近几年土地取得成本上涨,且委估土地使用权系港口码头用地,具有稀缺性,造成土地价格增长较快,故形成评估增值; 2、固定资产评估增值300.64万元,增值的主要原因系建设成本中建筑材料费、人工费等上涨,导致评估增值。 双方以《资产评估报告书》所确定的化肥专用码头(含土地使用权)、包装楼、栈桥等资产的资产评估净值作为本次资产收购的定价依据。 2、交易价格 根据《资产评估报告书》所确定的化肥专用码头(含土地使用权)、包装楼、栈桥等资产的评估净值15,820.32万元(大写:壹亿伍仟捌佰贰拾万叁仟贰佰元整)为交易价格(最终以重庆市国资委核准的评估值为准)。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转让标的 建峰集团拥有的化肥专用码头(含土地使用权)、包装楼、栈桥等资产。 (二)本次资产转让的方式 公司以支付现金方式受让建峰集团化肥专用码头(含土地使用权)、包装楼、栈桥等资产。 (三)评估基准日、交割基准日 1、本次资产转让的评估基准日为2013年4月30日。 2、本次资产转让的交割基准日为本协议经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当月的最后一日。 (四)受让方支付转让款的资金来源、支付期限 1、公司支付转让款的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2、公司在《化肥专用码头、包装楼、栈桥等资产转让协议》生效且交割基准日之后10个工作日内,以现金支付方式将转让款15,820.32万元(大写:壹亿伍仟捌佰贰拾万叁仟贰佰元整)支付给建峰集团。 (五)资产交割 1、《化肥专用码头、包装楼、栈桥等资产转让协议》生效后,公司和建峰集团各自成立资产交接小组,以本协议经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当月的最后一日为交割基准日,具体办理化肥专用码头(含土地使用权)、包装楼、栈桥等资产及相关工程档案等方面的移交工作。 2、自交割基准日之日起60日内,建峰集团配合建峰化工办理完毕相关资产(含土地使用权)的权证及相关资质证书过户手续,所产生的费用由建峰化工承担。 (六)期间损益 本次资产转让的资产在交割基准日之前的损益由建峰集团承担和享有,交割基准日后的损益由公司承担和享有。 (七)费用承担 1、本次资产转让聘请中介机构的服务费由建峰化工承担。 2、因本次资产转让发生的税费,双方各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标准缴纳;国家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概由建峰集团缴纳。 (八)相关土地使用权处置 本次转让的两条栈桥所涉及的土地使用权未纳入转让范围,鉴于两条栈桥占用土地合计约16.5亩,呈条形纵贯建峰集团大宗土地(证号为:303房地证2011T第09210号 ,土地使用权类型:出让,土地使用面积:2558.9亩),暂时无法分割办理土地使用权证,因此,建峰集团承诺:上述两条栈桥所使用的土地在未申办土地使用权证并转让给建峰化工之前,允许建峰化工无偿使用。 (九)协议生效条件 协议在下列条件全部成就后生效: 1、本协议经建峰集团、建峰化工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法人印章; 2、本次资产转让方案获重庆市国资委批准; 3、本协议经建峰化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六、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拟按重庆市国资委核准的资产评估净值作价,以支付现金方式收购化肥专用码头(含土地使用权)、包装楼、栈桥等资产,目的是为了保证资产的完整性,减少与建峰集团不必要的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和长远发展。 七、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交易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年初至披露日,公司与建峰集团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为12,409.47 万元,其中因销售商品产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为1021.58万元,购买商品或接受劳务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为11,166.61 万元。 八、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安传礼先生、刘伟先生、王崇举先生、孙芳城先生、陈世泽先生和张孝友先生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及现行上市规则的规定,对公司本次收购建峰集团化肥专用码头等资产事项进行审慎核查,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聘请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重庆华康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责任公司对本次收购的资产进行评估。重庆华康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书》(重康评报字[2013]第64号),以2013年4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评估结果为15,820.32万元(大写:壹亿伍仟捌佰贰拾万叁仟贰佰元整),双方将以此作为定价依据。该交易价格客观、公允,未损害社会公众及股东权益。 2、董事会在审议本议案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公司收购决策程序合法。 因此,我们同意双方以该交易价格签署《化肥专用码头、包装楼、栈桥等资产转让协议》。并将关联交易议案及资产转让协议提交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九、备查文件 1、《资产评估报告书》(重康评报字[2013]第64号)及备案表; 2、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4、《化肥专用码头、包装楼、栈桥等资产转让协议》。 特此公告。 重庆建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五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950 证券简称:建峰化工 编号:2013—023 债券代码:112122 债券简称:12建峰债 重庆建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召开2013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定于2013年6月4日(星期二)召开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会议有关事项如下: 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召集人:重庆建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3年6月4日(星期二)下午2:30 网络投票时间: 2013年6月3日——2013年6月4日,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3年6月4日9:30-11:30、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3年6月3日15:00——2013年6月4日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3、会议地点:重庆市涪陵区白涛街道公司会议室 4、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5、会议出席对象 (1)凡于2013年5月30日(星期四)交易结束后,在深圳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登记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资格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参与表决,也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和参与者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6、参加会议的方式: 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二、会议审议事项 1、《重庆建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购重庆建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化肥专用码头、包装楼、栈桥等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以上议案的相关内容详见2013年5月17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会议登记方式 (一)现场会议登记方式 1、登记方式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社会公众股东如系本人参加会议,应持股东账户卡 、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如系委托代理人参加会议,应持股东账户卡、委托人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异地股东可以在登记日截至前用传真或信函方式办理登记。 2、登记时间 2013年6月3日(星期一) 上午9:00~12:00; 下午2:00~5:00 3、登记地点 重庆市涪陵区白涛街道 重庆建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投资部 (二)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网络投票期间,交易系统将挂牌一只投票证券,股东以申报买入委托的方式对表决事项进行投票。该证券相关信息如下:
2、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 (1)输入买入指令; (2)输入证券代码360950; (3)输入对应申报价格:在“买入价格”项下输入对应申报价格,情况如下:
(4)输入委托股数:在“买入股数”项下,表决意见对应的申报股数如下:
(5)确认投票委托完成。 3、计票规则 在计票时,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4、采用互联网系统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1) 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申请服务密码的,请登陆网址:http://www.szse.cn 或http://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成功后半日后方可使用。 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2) 网络投票的时间 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开始时间为2013年6月3日15:00 时,网络投票结束时间为2013年6月4日15:00 时。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 的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4) 注意事项 ①网络投票不能撤单; ②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③同一表决权既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互联网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④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 后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在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5)投票举例 股权登记日持有“建峰化工”A 股的投资者,对公司议案一至议案二投同意票,其申报如下:
四、其他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重庆市涪陵区白涛街道重庆建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 联系人::刘亚平 刘 燕 联系电话:(023)72591275 传 真:(023)72591275 邮 编:408601 2、现场会议为期半天,与会者住宿和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重庆建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五月十五日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重庆建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委托人签名或法人单位盖章: 受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日期: 委托权限: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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