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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华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3-05-1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150 证券简称:宜华地产 公告编号: 2013-12 宜华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宜华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13年5月16日上午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5月15日以电邮和电话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7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广东宜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拟向华融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申请不超过3亿元信托贷款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项目开发的资金需求,保证公司项目顺利推进,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宜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华房产公司”)拟向华融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融信托”)申请不超过3亿元信托贷款,贷款期限24个月,贷款用于宜华房产公司开发项目的工程建设,贷款综合成本不超过14%/年。该贷款的担保方式为:(1)宜华房产公司以其持有的汕头市外砂新津河南岸约365亩土地使用权提供抵押担保。(2)公司控股股东宜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表决票7票,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表决票7票,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 特此公告! 宜华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5月16日
证券代码:000150 证券简称:宜华地产 公告编号:2013-13 宜华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广东宜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拟向华融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申请不超过3亿元信托贷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本次交易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项目开发的资金需求,保证公司项目顺利推进,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宜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华房产公司”)拟向华融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融信托”)申请不超过3亿元信托贷款,贷款期限24个月,贷款用于宜华房产公司开发项目的工程建设,贷款的综合成本不超过14%/年。该贷款的担保方式为:(1)宜华房产公司以其持有的汕头市外砂新津河南岸约365亩土地使用权提供抵押担保。(2)公司控股股东宜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在公司董事会审议该事项前,获得了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独立董事并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申请信托贷款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本次申请信托贷款的基本情况 1、贷款双方:宜华房产公司,华融信托 (1)、宜华房产公司 公司名称:广东宜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汕头市澄海区莲下镇大坪工业区 法定代表人:刘绍生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房地产经营,房产租赁代理。楼宇维修,市政道路建设;销售:金属材料,建筑材料,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 截止 201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资产为101943.42万元、净资产为38331.23万元、净利润为-352.84万元。 (2)、华融信托 公司名称:华融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乌鲁木齐市中山路333号 法定代表人:隋运生 注册资本:151777万元 经营范围:资金信托;动产信托;不动产信托;有价证券信托;其他财产或财产权信托;作为投资基金或者基金管理公司的发起人从事投资基金业务;经营企业资产的重组、购并及项目融资、公司理财、财务顾问等业务;受托经营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证券承销业务;办理居间、咨询、资信调查等业务;代保管及保管箱业务;存放同业、拆放同业、贷款、租赁、投资方式运用固有资产;以固有资产为他人提供担保;从事同业拆借;法律法规规定或者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据华融信托提供的资料显示:2012年度的总资产为309,303.82万元、净资产为286,476.99万元、净利润为65,182.09万元。 2、贷款金额:不超过3亿元; 3、贷款期限:24个月; 4、贷款综合成本:不超过14%/年; 5、贷款用途:用于宜华房产公司开发项目的工程建设; 6、贷款担保: (1)宜华房产公司以其持有的汕头市外砂新津河南岸约365亩土地使用权提供抵押担保。 (2)公司控股股东宜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三、本次申请信托贷款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次申请信托贷款有助于增加公司的流动资金,解决公司开发项目的资金需求,有利于公司项目顺利推进。 2、本次申请信托贷款一定程度上会增加公司的财务成本,但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开展,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四、备查文件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宜华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5月16日
证券代码:000150 证券简称: 宜华地产 公告编号:2013-14 宜华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 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2. 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上 市公司章程指引》、《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3. 会议时间:2013年6月3日上午9:30 4.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召开 5. 出席会议的对象: (1) 截至2013年5月29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6. 会议地点:汕头市澄海区文冠路口右侧宜都花园宜华地产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全资子公司广东宜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拟向华融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申请不超过3亿元信托贷款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有效证明、股东账户卡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法人股东账户卡、法人代表书面授权委托书(加盖公司公章)和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持本人身份证和股票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需持委托人股票帐户卡、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地点:汕头市澄海区文冠路口右侧宜都花园宜华地产证券部 3.登记时间:2013年5月29日下午收市后至本次股东大会会议主持人宣布出席情况前结束。 四、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广东省汕头市澄海区文冠路口右侧宜都花园宜华地产证券部(邮编:515800) 联系电话:0754-85899788 传 真:0754-85890788 联 系 人:谢文贤 2.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附件:授权委托书 宜华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5月16日 附件: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宜华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股东帐户: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1.委托人对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表决如下: ■ 2.如有其他可能纳入本次会议议程的临时议案,受托人有表决权。 3.如有未作具体指示的其他事项,受托人可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委托日期:2013年 月 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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