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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658 证券简称:雪迪龙 公告编号:2013-022 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3-05-1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本次股东大会于2013年5月7日临时增加由敖小强先生提出的《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13年5月16日(星期四)上午10:00 2、召开地点:北京市昌平区高新三街3号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三楼大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敖小强先生 6、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年度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25人,代表股份102,567,38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6092%。其中参加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18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102,542,800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74.591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24,58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179%。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保荐机构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 同意102,566,686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3%, 反对700股, 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7%, 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公司独立董事在现场股东大会上作了2012年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现场与会股东和股东代表未对报告提出异议。 2.《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 同意102,566,686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3%, 反对700股, 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7%, 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关于2012年度报告正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102,566,686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3%, 反对700股, 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7%, 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4.《关于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102,566,686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3%, 反对700股, 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7%, 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5.《关于201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102,566,686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3%, 反对700股, 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7%, 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6.《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102,566,686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3%, 反对700股, 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7%, 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7.《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102,566,686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3%, 反对700股, 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7%, 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到会见证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及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公司与会董事签字的《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三年五月十七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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