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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1818 证券简称:光大银行 公告编号:临2013—016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3-05-1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无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召开的时间和地点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于2013年5月17日在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25号中国光大中心A座三层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和代理人(包括网络和非网络方式)共193名,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25,111,197,232股,占本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62.1029%,分别如下:
(三)表决方式和主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由本公司董事会召集,唐双宁董事长主持。 (四)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公司在任董事15人,出席13人,独立董事王巍先生、谢荣先生因出差未能出席会议;公司在任监事11人,出席7人,监事陈爽先生、王平生先生、吴俊豪先生、叶东海先生因公务原因未能出席会议;公司董事会秘书卢鸿先生出席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郭友、武青、林立、单建保、李杰、邱火发列席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各项提案的表决情况如下: 1、201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1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12年年度报告
4、2013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5、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6、201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以下为A股分段表决结果:
7、首次公开发行H股完成日滚存利润分配方案
8、关于发行合格二级资本工具的议案
注: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9、关于对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2012年度审计工作评价及2013年续聘的议案
10、关于修订《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方案(试行)》的议案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余永强律师和刘涛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表决程序等事项,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本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及其所通过的有关决议均为合法有效。 四、上网公告附件 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5月17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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