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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42 证券简称:九阳股份 公告编号:2013-014 九阳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3-05-1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九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13年5月17日上午10:00在济南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公司副董事长黄淑玲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7名,代表股份549,297,66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19%。 公司部分董事、全体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方式为现场表决。 1、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2012年度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49,297,6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独立董事Ying,Wu先生、张守文先生因工作原因请假,委托公司独立董事刘洪渭先生代为宣读述职报告。 2、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2012年度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49,297,6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3、审议通过《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549,297,6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4、审议通过《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549,297,6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5、审议通过《公司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49,297,6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6、审议通过《公司募集资金2012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表决结果:同意549,297,6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2013年度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49,297,6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2013年度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49,297,6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9、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49,297,6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林琳律师、杨宬律师到会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九阳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所通过的各项决议真实、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九阳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5月17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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