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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603001 股票简称:奥康国际 公告编号:临2013-015 浙江奥康鞋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2013-05-1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 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与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3年5月17日(星期五)下午13:30 2、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永嘉县千石奥康工业园公司视频会议室 3、会议表决方式:现场表决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代理人的详细情况如下表:
(三)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王振滔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四)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他人员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大会。 二、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方式,对各项议案进行了逐项审议。具体审议情况及表决结果如下: 三、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独立董事向股东大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12年度述职报告》。该报告对2012年度公司独立董事出席会议及投票情况、发表独立意见及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等履职情况进行了报告。与会股东及代理人未提出异议。 四、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由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律师沈娜、张倩现场见证并出具了《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奥康鞋业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 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奥康鞋业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奥康鞋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5月17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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