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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简称:中核科技 股票代码:000777 公告编号:2013-023 中核苏阀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事项获国资委批复的公告 2013-05-2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3年4月1日,本公司对外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中核集团)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权事项的公告。中核集团于2013年3月28日与受让人签署协议,以其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协议置换陈潮钿先生及其夫人王木红女士所持有的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锆业)部分股份,即中核集团分别向陈潮钿先生、王木红女士转让公司部分股份并同步受让陈潮钿先生、王木红女士持有的东方锆业部分股份,并提示该协议转让事项尚待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核批准后生效(详见2013年4月1号本公司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权事项暨公司股票复牌公告》、《中核苏阀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一)》、《中核苏阀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二)》)。 2013年5月20日,公司接到中核集团的通知。中核集团已收到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置换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份有关问题的批复》(国资产权[2013]252号)文件。国资委的批复主要内容是:批复同意中核集团以所持中核科技2986.17万股股份和578.2267万股股份分别置换自然人陈潮钿、王木红所持东方锆业5429.4万股股份和1051.3212万股股份。本次股份置换完成后,中核集团继续持有本公司1986.3233万股,中核集团苏州阀门厂持有本公司3817.52万股,分别占本公司总股本21300.9774万股的9.33%和17.92%;自然人陈潮钿先生、王木红女士则在本次股份置换完成后,将分别持有本公司2986.17万股股份和578.2267万股股份,分别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4.02%和2.71%。 根据上述,本次股权置换事项经批准和实施完成后,中核集团仍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特此公告 中核苏阀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五月二十一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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