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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3-05-2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金鹰元安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1 公告基本信息
2 基金募集情况
注:(1)本基金设立募集期募集资金及产生的利息金额合计为257,736,730.13元,折合基金份额为257,736,730.13份,已全部计入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基金账户,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 (2)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前的信息披露费、会计师费、律师费等费用由本基金管理人承担,不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3)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金鹰元安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已符合基金备案条件,本基金管理人已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并于2013年5月20日获书面确认,基金合同自该日起正式生效。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基金管理人正式开始管理本基金。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内开始办理申购、赎回。本基金办理申购、赎回业务的具体时间由本基金管理人最迟于申购、赎回开放日前2日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公告及本基金管理人互联网网站(www.gefund.com.cn)公告。投资者如有疑问,请拨打本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4006-135-888)或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获取相关信息。 (2)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投资者在第一个保本周期内申购(包括定投和转换入)本基金,不适用第一个保本周期的保本条款。有关本基金保本和保证的详细约定,请参见本基金《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 (3)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本基金管理人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投资有风险,决策须谨慎,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相关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并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3年5月21日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 调整长期停牌股票估值方法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08]38号),为使持有长期停牌股票的基金估值更加公平、合理,更好的维护持有人利益,经与托管银行协商一致,本公司已自2013年5月20日起对旗下金鹰成份股优选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10001)、金鹰中证技术领先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10007)持有的停牌股票鹏博士(股票代码: 600804)以及金鹰中小盘精选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162102)、金鹰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10006)、金鹰策略配置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10008)、金鹰核心资源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10009)所持有的停牌股票南风股份(股票代码:300004)采用“指数收益法”估值,在确定指数时采用中证协SAC 行业指数作为计算依据。本基金管理人将在上述股票复牌且其交易体现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按市场价格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投资者可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gefund.com.cn)或拨打本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400-6135-888)了解相关情况。 特此公告。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3年5月21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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