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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隆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3-05-2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601012 证券简称:隆基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3-028号 西安隆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股份后持股比例 低于5%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西安隆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3年5月27日接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邵东亚先生的通知,在2013年5月6日至2013年5月24日期间,邵东亚先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和场外大宗交易系统共减持公司股份13,115,97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435%。 本次减持后,截止2013年5月24日邵东亚先生仍持有公司股份24,477,41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545%,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 特此公告。 西安隆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三年五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1012 证券简称:隆基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3-029号 西安隆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 西安隆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 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隆基股份 股票代码: 601012 信息披露义务人:邵东亚 通讯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7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901室 股份变动性质: 股份减少 签署日期:2013年5月24日 特别提示 一、 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格式与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编写;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西安隆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 四、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持有、控制西安隆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五、 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姓名(包括曾用名):邵东亚 性别:男 国籍:中国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7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901室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无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持股目的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持股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是:收回投资,获得投资收益。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持股计划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内不排除继续减持其持有的隆基股份股票的可能。 第四节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一、 股份变动的方式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隆基股份37,593,396.00股股份。本次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和场外大宗交易系统交易的方式进行减持。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变动情况 截至2013年5月24日,邵东亚累计减持隆基股份13,115,978.00股,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2.435%,减持后,邵东亚持有隆基股份24,477,418.00股股份,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4.545%。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2013年5月6日至5月17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场内竞价交易系统共计卖出5,115,978.00股。 2013年5月24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减持隆基股份8,000,000.00股。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 其他应披露的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其他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被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有关信息进行如实披露,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本报告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邵东亚 签署日期:2013年5月24日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邵东亚 签署日期:2013年5月24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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