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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2013-05-2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上接B14版)

  (2)历史沿革

  ①2005年设立

  2004年12月,天津市汉沽区水务局下发了《关于对自来水公司改制请示的批复》(汉水[2004]34号),同意天津市汉沽区自来水公司(后更名为天津市滨海新区汉沽自来水公司)用净资产进行重组改制,将经营性资产的51%转让给滨海供水,作为滨海供水对改制组建的龙达水务的出资,将经营性资产的49%作为天津市汉沽区自来水公司对改制组建的龙达水务的出资。

  2005年4月,天津市汉沽区自来水公司与滨海供水共同出资设立龙达水务,设立时注册资本为13,778万元人民币,其中天津市汉沽区自来水公司以净资产出资6,751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9%,滨海供水以实物资产出资7,027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1%。

  2005年3月,天津市中和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对上述设立的注册资本实收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津中和验内字(2005)第133号”《验资报告》,报告显示:滨海供水于2005年2月6日在天津产权交易市场以7,027.13万元的价格,受让天津市汉沽区自来水公司的引滦入汉自尔王庄源头泵站至汉沽区入水口方向40.48公里的管道工程,该项管道工程经天津市全通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评估并出具了“全通评字(2004)第092号”《资产评估报告书》。该管道工程在2004年8月31日评估基准日的评估价值为7,027.13万元,评估结果经汉沽区水务局及汉沽区财政局审核同意。滨海供水将上述实物资产按7,027万元对龙达水务出资,0.13万元转入资本公积。天津市汉沽区自来水公司用于对龙达水务出资的净资产经天津市全通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评估并出具了“全通评字(2004)第078号”《资产评估报告书》,该净资产在评估基准日2004年8月31日的评估值为6,751.56万元,评估结果经汉沽区水务局及汉沽区财政局审核同意。天津市汉沽区自来水公司以上述净资产按6,751万元对龙达水务出资,余额0.56万元转入资本公积。截至2005年3月28日止,龙达水务已收到出资双方缴纳的注册资本合计13778万元。

  2005年4月,龙达水务办理了工商设立登记,设立时其股权结构如下:

  ■

  ②2010年第一次增资

  2009年5月,经龙达水务股东会决议,同意对龙达水务增资2,000万元,由天津市汉沽区自来水公司和滨海水业按各自对龙达水务的持股比例进行增资,天津市汉沽区自来水公司以货币增资980万元,滨海水业以货币增资1,020万元。增资后,龙达水务注册资本由13,778万元变更为15,778万元,天津市汉沽区自来水公司出资额由6,751万元变更为7,731万元,占注册资本49%,滨海水业出资额由7,027万元变更为8,047万元,占注册资本51%。

  2010年3月,五洲松德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对上述增资事项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五洲松德验字[2010]1-0057号”《验资报告》,报告显示:截至2010年3月31日止,龙达水务已收到股东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2,000万元,出资方式为货币。龙达水务变更后的累计注册资本人民币157,780,000元,实收资本157,780,000元。

  2010年4月,龙达水务就上述增资事项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本次增资后其股权结构如下:

  ■

  本次增资为两方股东的同比例增资,未涉及国有股权变动,因此未进行评估。

  ③2011年第二次增资

  2011年11月,龙达水务召开股东大会,决议同意滨海水业对其增资3,000万元,其中20,862,308.76元计入实收资本,9,137,691.24元计入资本公积。本次增资后,龙达水务注册资本由15,778万元变更为178,642,308.76元,其中滨海水业出资额占注册资本的56.72%,天津市滨海新区汉沽自来水公司出资额占注册资本的43.28%。

  2011年7月,五洲松德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对滨海水业增资事项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五洲松德验字[2011]1-0252号”《验资报告》,确认:截至2011年7月7日止,龙达水务已收到滨海水业实际缴纳新增出资额30,000,000.00元,其中20,862,308.76元计入公司实收资本,9,137,691.42元计入资本公积,龙达水务变更后的累计注册资本178,642,308.76元,实收资本178,642,308.76元。本次增资为货币出资。

  2011年11月,龙达水务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本次增资后其股权结构如下:

  ■

  本次增资时龙达水务全部股东权益的评估价值为22,688.86万元,对应增资前注册资本13,778万元,每股价值为1.44元,滨海水业本次增资的最终交易价格为3,000万元,每一元注册资本对应的单位交易价格为1.44元。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龙达水务的股权未再发生变动。

  (3)主营业务及经营模式

  龙达水务的主营业务为集中式供水。其经营模式如下图:

  ■

  龙达水务通过引滦入汉管线取得滦河水,再经由自有水厂对原水进行物理处理,生产出自来水供应给所服务区域天津市汉沽区的工业、企业及居民用户。

  (4)最近两年财务数据

  龙达水务2011年、2012年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

  2、泰达水务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天津市泰达水务有限公司

  注册号:1219000031388

  住所:天津市开发区泰华路15号

  法定代表人:刘瑞深

  注册资本:6,600万元

  实收资本:6,6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供水工程建设;水工业新产品、新水源开发与利用;水环境、水技术、水科研咨询与成果转让;给水设备材料批发兼零售;城市供水及相关服务(取得许可证后经营);农产品及农副产品的种植;水产养殖(限区外分支机构经营);初级农产品销售及相关服务(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行业许可的凭许可证件,在有效期限内经营,国家有专营规定的按规定办理)。

  (2)历史沿革

  ①2003年设立

  泰达水务由泰达控股和滨海供水于2003年共同出资设立,设立时注册资本1,900万元,其中泰达控股以货币出资76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0%,滨海供水以货币出资1,14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60%。

  2004年3月,天津金达信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对上述设立的注册资本实收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津金验字(2004)第404号《验资报告》,报告显示:截至2004年3月10日止,泰达水务已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合计人民币1,900万元,各股东均以货币出资。

  2003年10月,泰达水务办理了工商设立登记,设立时其股权结构如下:

  ■

  ②2008年增资

  2008年,经泰达水务股东会决议,同意泰达水务注册资本由1,900万元增资至6,600万元,其中泰达控股以货币增资1,880万元,滨海水业以货币增资2,820万元。增资后,泰达控股出资额由760万元变更为2,640万元,滨海水业出资额由1,140万元变更为3,960万元,两股东占泰达水务注册资本的比例不变。

  2008年6月,天津华翔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对上述增资事项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津华翔验字(2008)第070号”《验资报告》,报告显示:截至2008年6月10日止,泰达水务已收到股东缴纳的新增实收资本合计人民币4,700万元,各股东以货币出资。泰达水务变更后的累计注册资本人民币6,600万元,实收资本6,600万元。

  2008年10月,泰达水务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本次增资后其股权结构如下:

  ■

  截至本摘要签署日,泰达水务股权未再发生变动。

  (3)主营业务及经营模式

  泰达水务的主营业务为城市供水及相关服务。其经营模式如下图:

  ■

  泰达水务通过岳龙管线将取得的地下水注入蓄水池后加氯处理,生产出粗质水,部分直接供给工业用户,其余通过自来水厂生产为自来水,供应给所服务区域天津市开发区的工业、企业用户。

  (4)最近两年财务数据

  泰达水务2011年、2012年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

  3、润达环境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天津市润达环境治理服务有限公司

  注册号:120224000083308

  住所:天津宝坻塑料制品工业区潮阳东路1号

  法定代表人:刘景彬

  注册资本:1,000万元

  实收资本:1,0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环境污染治理;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污泥处理处置;河道水治理及再利用;对环境污染治理项目进行投资、管理;环境污染治理工程;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设计、技术咨询、管理;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机电设备销售、安装。(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行业许可的凭许可证件,在有效期限内经营,国家有专项专营规定的按规定办理。)

  (2)历史沿革

  润达环境是由滨海水业于2012年5月出资设立的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滨海水业出资1,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00%。

  2012年5月,天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上述出资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津立信验字(2012)第Ⅱ031号《验资报告》,确认:截至2012年5月24日止,润达环境已收到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1,000万元,全部为货币资金。

  2012年5月,润达环境办理了工商设立登记,设立时其股权结构如下:

  ■

  截至本摘要签署日,润达环境的股权未发生变动。

  (3)主营业务及经营模式

  润达环境的主营业务为水环境治理及再生利用,污泥处理处置。润达环境业务经营主要采用BOT模式,其业务流程如下图:

  ■

  (4)最近两年财务数据

  润达环境设立于2012年度,其2012年度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

  4、安达供水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天津市安达供水有限公司

  注册号:120109000005817

  住所:天津大港经济开发区

  法定代表人:姜永

  注册资本:680万元

  实收资本:68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工业用水供应;集中供水服务;供水技术咨询服务;水管件销售;自来水供水工程施工。(以上经营范围国家有专营、专项规定的按规定办理)

  (2)历史沿革

  ①2003年设立

  安达供水由天津市大港水利工程公司和滨海供水于2003年共同出资设立。设立时注册资本500万元,其中天津市大港水利工程公司以货币出资15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30%,滨海供水以货币出资35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70%。

  2003年12月,天津市国信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对上述设立的注册资本实收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津国信验字(2003)第259号”《验资报告》,报告显示:截至2003年12月26日止,安达供水已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合计人民币500万元,各股东以货币出资。

  2003年12月,安达供水办理了工商设立登记,设立时其股权结构如下:

  ■

  ②2005年增资

  2005年8月,经安达供水股东会决议,同意由原股东对安达供水追加投资,注册资本由500万元增至680万元,其中天津市大港水利工程公司以货币增资54万元,滨海供水以货币增资126万元。增资后,天津市大港水利工程公司出资额由150万元变更为204万元,滨海供水出资额由350万元变更为476万元,双方占安达供水注册资本比例不变。

  2005年9月,天津市中和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对上述增资事项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津中和验内字(2005)第349号”《验资报告》,报告显示:截至2005年9月12日止,安达供水已收到由股东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合计人民币180万元,出资方式为货币资金,变更后的累计注册资本实收金额为人民币680万元。

  2005年9月,安达供水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本次增资后其股权结构如下:

  ■

  截至本摘要签署日,安达供水股权未再发生变更。

  (3)主营业务及经营模式

  安达供水的主营业务为工业用水供应和集中式供水。其经营模式如下图:

  ■

  安达供水通过跃龙管线取得地下水,再经由自有水厂对原水进行物理处理,生产出自来水供应给所服务区域天津市大港区的工业、企业用户。

  (4)最近两年财务数据

  安达供水2011年、2012年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

  5、多源供水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天津市多源供水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号:120224000083839

  住所:宝坻区尔王庄镇尔王庄村政府街西侧100米

  法定代表人:刘裕辉

  注册资本:500万元

  实收资本:5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城市用水供应;管道供水管理服务;地下水、河道水的水质处理;海水淡化;项目开发、运营管理;供水新技术研发、服务;供水投资管理咨询服务。(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行业许可的凭许可证件,在有效期内经营,国家有专营专项规定的按规定办理。)

  (2)历史沿革

  多源供水是由滨海水业于2012年5月出资设立的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500万元,滨海水业出资5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00%。

  2012年5月,天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上述出资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津立信验字(2012)第Ⅱ030号”《验资报告》,确认:截至2012年5月24日止,多源供水已收到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500万元,全部为货币资金。

  2012年6月,多源供水办理了工商设立登记,设立时其股权结构如下:

  ■

  截至本摘要签署日,多源供水的股权未发生变动。

  (3)主营业务及经营模式

  多源供水的主营业务为城市用水供应和管道供水管理服务。其经营模式如下图:

  ■

  多源供水主要是通过与原水、自来水供应方签订托管协议,对输送水泵站、及管网进行维护、管理,并收取管理费。

  (4)最近两年财务数据

  多源供水设立于2012年度,其2012年度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

  6、宜达水务基本情况

  (1) 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天津宜达水务有限公司

  注册号:120113000014930

  住所:北辰区大张庄村东(引滦工程宜兴埠管理处内)

  法定代表人:赵振环

  注册资本:500万元

  实收资本:5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自来水供水工程施工;工业企业用水供应;集中式供水;供水技术咨询服务;对水务项目进行投资;水务项目设计、咨询、建设服务。(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行业许可的凭许可证件,在有效期限内经营,国家有专营专项规定的按规定办理)

  (2)历史沿革

  ①2007年设立

  宜达水务成立于2007年,由滨海供水、天津市引滦工程宜兴埠管理处(以下简称“宜兴埠管理处”)、天津市兴辰水电工程建筑安装有限公司三方共同出资设立,设立时其注册资本为500万元,其中滨海供水出资225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5%,天津市引滦工程宜兴埠管理处出资2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0%,天津市兴辰水电工程建筑安装有限公司出资75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5%。上述股东均为货币出资。

  2007年12月,天津中企华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对设立的实收资本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中企华验字[2007]第139号”《验资报告》,报告显示:截至2007年11月9日止,宜达水务已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合计人民币500万元,各股东以货币出资500万元。

  2007年12月,宜达水务办理了工商设立登记,设立时其股权结构如下:

  ■

  ②2012年股权转让

  为促进宜达水务业务布局的展开和主营业务的发展,2012年11月6日,经宜达水务股东会决议,同意宜兴埠管理处将持有的宜达水务40%股权转让给滨海水业。

  2012年12月28日,天津市国资委下发了《市国资委关于泉州水务公司等三家企业部分股权协议转让的函》(津国资产权函[2012]6号),同意宜兴埠管理处将所持的40%宜达水务股权,依据2012年6月30日为基准日的评估结果,作价405.53万元转让给滨海水业。

  本次股权转让涉及的宜达水务全部股东权益的评估价值为1,013.82万元,对应500万元的注册资本,每股价值为2.03元。本次滨海水业拟受让的40%股权的评估价值为405.53万元,交易双方按照上述价格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并完成本次股权转让。

  2012年12月,宜达水务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本次转让后其股权结构如下:

  ■

  (3)主营业务及经营模式

  宜达水务的主营业务为工业企业用水供应和集中式供水。其经营模式如下图:

  ■

  宜达水务通过引滦暗渠获取滦河水,通过自有水厂的物理加工制成自来水供应给所服务区域天津市北辰区的工业、企业及居民用户。

  (4)最近两年财务数据

  宜达水务2011年、2012年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

  7、德维津港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天津德维津港水业有限公司

  注册号:120116000131143

  住所:天津市大港海洋石化科技园区

  法定代表人:卢翠萍

  注册资本:200万元

  实收资本:2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自来水供应;供水技术咨询服务;水管件批发兼零售。(国家有专营专项规定的按规定办理)

  (2)历史沿革

  ①2006年设立

  德维津港成立于2006年,是由天津市大港海洋石化科技园区服务中心、天津市大港区供水站、滨海供水三方共同出资设立,设立时注册资本为200万元,其中天津市大港海洋石化科技园区服务中心出资46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3%,天津市大港区供水站出资52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6%,滨海供水出资102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1%。上述出资均为货币出资。

  2006年4月,天津广信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对设立的实收资本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津广信验内K字(2006)第098号”《验资报告》,报告显示:截至2006年4月4日止,德维津港已收到股东缴纳的实收资本合计人民币200万元,实收资本占注册资本的100%,各股东以货币出资。

  2006年5月,德维津港办理了工商设立登记,设立时其股权结构如下:

  ■

  ②2013年注销

  2013年3月29日,德维津港召开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决议同意德维津港进行清算注销,其现有业务未来将由安达供水承接。目前德维津港的注销事项正在办理过程中。

  (3)主营业务及经营模式

  德维津港的主营业务为自来水供应。其经营模式如下图:

  ■

  德维津港的经营模式由两部分组成,原水和自来水供应:原水的经营是通过抽取地下水,经泵站加压后通过地下水供应管网输送给所服务区域大港区的工业、企业用户;自来水经营是通过向大港供水站购买自来水,再通过自来水供应管网出售给大港区工业、企业用户。

  (4)最近两年财务数据

  德维津港2011年、2012年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

  8、瀚博管道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天津瀚博管道工程有限公司

  注册号:120108000000991

  住所:天津市汉沽区新开南路28号

  法定代表人:白玲

  注册资本:50万元

  实收资本:5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供水管网、供水设施安装;水、电工程安装及工程维修;供水技术服务及咨询。(国家有专营专项规定的按规定办理)

  (2)历史沿革

  瀚博管道是滨海供水于2007年出资设立的全资子公司,设立时注册资本为50万元,其中滨海供水以货币出资5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00%。

  2007年8月,天津市津华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对设立的实收资本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津华验字[2007]第4-058号”《验资报告》,报告显示:截至2007年8月16日止,瀚博管道已收到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实收资本)50万元,该股东以货币出资。

  2007年7月,瀚博管道办理了工商设立登记,设立时其股权结构如下:

  ■

  截至本摘要签署日,瀚博管道的股权未再发生变动。

  (3)主营业务及经营模式

  瀚博管道主营业务为供水管网和供水设施安装。其经营模式如下图:

  ■

  (4)最近两年财务数据

  瀚博管道2011年、2012年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

  9、德维担保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天津市德维投资担保有限公司

  注册号:120224000006232

  住所:天津市宝坻区尔王庄乡(乡政府街西侧)

  法定代表人:刘瑞深

  注册资本:5,000万元

  实收资本:5,0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中小企业履约担保(融资性担保除外);投资管理咨询;自有房屋租赁。(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行业许可的凭许可证件,在有效期限内经营,国家有专营专项规定的按规定办理)

  (2)历史沿革

  ①2003年设立

  德维担保成立于2003年,是由入港处、经管办、滨海供水、天津市水利工程有限公司、天津市振津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五方共同出资设立。设立时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其中入港处出资1,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0%,经管办出资1,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0%,滨海供水出资2,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0%,天津市水利工程有限公司出资5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0%,天津市振津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出资5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0%。上述股东均以实物出资。

  2004年1月,天津市国信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对设立的实收资本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津国信验字(2004)第009号《验资报告》,报告显示:截至2004年1月14日止,德维担保已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合计人民币5,000万元,各股东以货币出资。

  2003年12月,德维担保办理了工商设立登记,设立时其股权结构如下:

  ■

  ②2008年股权转让

  2008年10月28日,经德维担保股东会决议,同意经管办、天津市水利工程有限公司和天津市振津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分别将所持20%、10%、10%的德维担保股权,折合人民币1,000万元、500万元、500万元,转让给滨海供水。同日,滨海供水分别与上述三方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

  2008年10月,德维担保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本次转让后其股权结构如下:

  ■

  ③2012年股权转让

  因滨海水业系入港处下属控股子公司,为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2012年10月30日,经德维担保股东会决议,同意入港处将持有的德维担保20%股权转让给滨海水业。

  2012年12月28日,天津市国资委下发了《市国资委关于泉州水务公司等三家企业部分股权协议转让的函》(津国资产权函[2012]6号),同意入港处将所持的20%德维担保股权,依据2012年6月30日为基准日的评估结果,作价1949.70万元 转让给滨海水业。

  本次股权转让涉及的德维担保的股东全部权益的评估价值为9,748.50万元,对应5000万元的注册资本,每股价值为1.95元,本次滨海水业拟受让的20%股权的评估价值为1949.70万元。交易双方按照上述价格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并完成本次股权转让。

  2012年12月,德维担保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本次转让后其股权结构如下:

  ■

  ④2013年吸收合并

  2013年4月7日,经滨海水业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同意对下属子公司德维担保进行吸收合并,并将德维担保的资产、负债、人员全部并入滨海水业;吸收合并资产按照德维担保在2012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账面值记账;吸收合并完成后,对德维担保进行注销。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滨海水业对德维担保的吸收合并事项正在进行中。

  (3)主营业务及经营模式

  德维担保的主营业务为自有房屋租赁。最近三年,德维除对外出租自有房屋,收取租金外,未从事其他业务。

  (4)最近两年财务数据

  德维担保2011年、2012年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

  10、南港水务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天津市南港工业区水务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号:120191000077233

  住所:天津开发区南港工业区创业路南港前线指挥部216、217室

  法定代表人:贺志雄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实收资本:2,0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工业企业用水、生活饮水供应及相关水务服务;供水设施施工、管理、维修和保养;水管件批发兼零售;水务项目投资、设计、建设、管理、经营、技术咨询及配套服务。国家有专营、专项规定的按专营专项规定办理。

  南港水务的主营业务为工业企业用水、生活饮水供应及相关水务服务。截至本摘要签署日,南港水务的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

  11、滨海投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天津滨海新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注册号:120191000043822

  住所:天津开发区花园街16号

  法定代表人:李文深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

  实收资本:100,0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从事工业、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业、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仓储业、邮电通讯业、旅游业、餐饮业、旅馆业、娱乐服务业、广告业、租赁服务业、教育、文化艺术业、广播电影电视业的投资;高新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服务;各类商品、物资的物流配送;企业资产经营管理。国家有专营、专项规定的按专营专项规定办理。

  滨海投资的主营业务为基础设施建设和房地产投资服务。截至本摘要签署日,滨海投资的股权结构如下:

  ■

  (五)主要资产的权属状况、对外担保情况及主要负债情况

  1、主要资产情况

  截至2012年12月31日,滨海水业的主要资产(合并报表口径)情况如下:

  单位:元

  ■

  其中,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及无形资产的详细情况如下:

  截至2012年12月31日,滨海水业固定资产的账面余额为118,105.20万元,账面净值为87,796.63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

  截至2012年12月31日,滨海水业无形资产的账面余额为559.89万元,账面净值为512.9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

  2、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摘要签署日,滨海水业提供对外担保情况如下:

  ■

  上述对外担保均为滨海水业对下属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除上述情况外,滨海水业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情况。

  3、主要负债情况

  截至2012年12月31日,滨海水业主要负债情况如下:

  ■

  (六)最近三年主营业务发展情况

  滨海水业业务包括原水开发供应、区域间调水、粗制水、自来水生产及输送、优质地下水高附加值经营、直饮水、海水淡化利用、河道水资源化、城镇集中式供水、水务新技术研发应用、水务基础设施投资建设及运营管理等。公司现有9家控股子公司,管理泵站12座、区域输配水中心3个、水厂4座,经营及管理原水输水管线10条,总长610多公里,供水管网总长1347公里,自来水供水与原水泵站供水能力共计约6.07亿立方米/年。

  公司最近三年主营业务收入及构成情况如下:

  ■

  最近三年,滨海水业在收入结构基本保持稳定的基础上,主营业务收入呈现较为明显的上升态势,业务发展情况良好。

  此外,在立足供水业务的基础上,滨海水业亦积极深化区域水务一体化服务。2012年公司中标了天津市北辰区大双片区污水干管及泵站工程和外延北路北延一期工程BT项目,并承接了武清区第七污水处理厂、宝坻塑料制品工业区污水处理厂、武清汽车园污水处理厂等水环境治理项目,BT项目及水环境治理项目的开展将进一步丰富滨海水业水务服务的内容,优化业务结构并促进滨海水业业务的快速发展。

  (七)最近两年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指标

  1、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元

  ■

  2、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元

  ■

  近年来滨海水业资产规模、净资产规模稳步扩张,营业收入亦呈现逐年增长态势,由于滨海水业修建管线向供水用户收取的容量水费逐年到期,导致毛利率有所下滑,同时,业务规模的扩张以及产业链的延伸加大了公司的管理成本和资金需求,导致最近两年滨海水业管理费用及财务费用上升幅度较大,给净利润的增长带来了一定影响。

  (八)最近三年滨海水业权益曾进行资产评估、交易、增资或改制情况

  滨海水业权益最近三年(2010年度至今)的增资情况,详见本摘要“第四节 交易标的基本情况”之“二、置入资产的基本情况”之“(二)历史沿革”的相关内容。

  最近三年内,天津华夏金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曾于2010年度就滨海水业增资事项出具了“华夏金信评报字[2010]084号”《资产评估报告》,该次资产评估的具体情况及其评估结果与本次置入资产评估结果的差异分析,详见本摘要“第四节 交易标的基本情况”之“二、置入资产的基本情况”之 “(九)置入资产评估情况”。

  (九)重要资产交易情况

  2012年度,滨海水业出售所持原控股子公司天津泉州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泉州水务”)51%的股权,具体情况如下:

  本次股权出售前,泉州水务为滨海水业的控股子公司,泉州水务原隶属于天津市宝坻区自来水管理所,主营业务的经营区域为天津市宝坻区。由于所处区域内政策性因素等客观条件限制,该公司长期面临人员编制无法由事业编制转为企业编制,不能按照市场价格收取水费等现实困难,且上述问题预计在短期内难以解决。基于明确市场化运作方向并优化业务布局的考虑,滨海水业依据《市国资委关于泉州水务公司等三家企业部分股权协议转让的函》(津国资产权函[2012]6号),于2012年12月将其所持泉州水务51%的股权全部转让给天津市宝坻区自来水管理所。

  根据天津华夏金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为此次股权转让事项出具的“华夏金信评报字[2012]275号”《资产评估报告》,泉州水务的股东全部权益的评估价值为4,551.28万元,对应8,208万元的注册资本,每股价值0.55元。滨海水业本次拟转让的51%股权的评估价值为2,321.1528万元,交易双方已按照上述价格完成了该次股权转让。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滨海水业已不再持有泉州水务股权。

  (十)置入资产评估情况

  根据华夏金信出具的华夏金信评报字[2013]012号《滨海水业与四环药业资产重组所涉及的天津市滨海水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本次评估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对滨海水业100%股权价值进行评估。评估对象为滨海水业股东全部权益。评估范围为滨海水业在基准日的全部资产及相关负债。

  1、资产评估方法

  依据现行资产评估制度的有关规定,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企业价值评估业务可采用收益法、市场法和成本法三种方法。

  (1)收益法简介

  企业价值评估中的收益法,是指通过将被评估企业预期收益资本化或折现,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

  收益法常用的具体方法包括股利折现法和现金流量折现法。

  (2)市场法简介

  企业价值评估中的市场法,是指将评估对象与可比上市公司或者可比交易案例进行比较,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

  市场法常用的两种具体方法是上市公司比较法和交易案例比较法。

  (3)成本法简介

  企业价值评估中的成本法,是指以被评估企业评估基准日的资产负债表为基础,合理评估企业表内及表外各项资产、负债价值,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

  (4)评估方法的选择

  由于在市场上不能找到与被评估企业处于同一或类似行业的公司的买卖、收购及合并案例,故本次评估不宜采用市场法。结合本次资产评估的范围、评估目的和评估人员所收集的资料,本次置出资产评估采用收益法和资产基础法两种方法计算评估值。

  2、资产评估假设

  (1) 交易假设:本评估报告假设所有待估资产已处在交易过程中,评估师根据待估资产的交易条件等模拟市场进行估价。

  (2) 公开市场假设:本评估报告假设所有待估资产拟进入的市场为充分发达与完善的市场。

  (3) 持续经营假设:本评估报告假设被评估单位作为经营主体,处于正常经营状态,并将在所处的外部环境下,按照经营目标,持续经营下去。

  (4) 真实性假设:本评估报告假设所有委托方提供的资料具有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

  (5) 评估程序的假设:本评估报告为履行详细的现场调查或无法履行现场勘查、采用了未经调查确认或无法调查确认的资料,对其状态、资料真实性的假设如下:

  1)对于本评估报告中被评估资产的法律描述或法律事项,本公司按准则要求进行一般性的调查。除在工作报告中已有揭示以外,假定评估过程中所评资产的权属为良好的和可在市场上进行交易的;同时也不涉及任何留置权、地役权,没有受侵犯或无其他负担性限制。

  2)对于本评估报告中全部或部分价值评估结论所依据而由委托方及其他各方提供的信息资料,本公司假定其为可信的,但本公司对这些信息资料的真实性不做任何保证。

  3)除在评估报告中已有揭示以外,假定天津市滨海水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已完全遵守现行的国家及地方性有关土地规划、使用、占有、环境及其它相关的法律、法规。

  4)本次交易各方所处地区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环境无重大变化。

  5)假定天津市滨海水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负责任的履行资产所有者的义务并称职地对有关资产实行了有效的管理。

  6)假设天津市滨海水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所有有关的资产所做的一切改良是遵守所有相关法律条款和有关上级主管机构在其他法律、规划或工程方面的规定的。

  7)本评估报告中对前述委估资产价值的分析只适用于评估报告中所陈述的特定使用方式。

  8)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无重大变化;国家的宏观经济形势不会出现恶化。

  9)无其他不可预测和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重大不利影响。

  10)本评估报告中估算涉及的现行税法将不发生重大变化,应付税款的税率将保持不变,所有适用的法规、条例都将得到遵循。

  11)本次评估对未来年度各供水客户的供水单价是依据天津市物价局津价管[2010]200号文件《关于调整引滦入滨海新区等管线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的通知》确定的,营业成本中的原水费单价是依据天津市物价局津价管[2010]196号文件《关于调整我市部分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的通知》确定的,并假设在预测期内保持不变。

  12)公司未来五年预测中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与公司以往各年及撰写本报告时所采用的会计政策在所有重大方面一致。

  13)本次对供水管网的评估,由于受客观因素的限制,我们未能对敷设在地下的供水管网的具体状况包括材质、长度、管径等情况进行现场实地勘察,主要是参照被评估单位提供的有关评估申报、竣工图纸等资料进行评估。本次评估假设供水管网的实际情况与被评估单位提供的相关资料载明的情况一致。

  14)收益法评估参考了对比上市公司公开的财务信息及其他相关信息,本次评估假设对比上市公司公开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15)滨海水业经营供水业务主要依靠供水管线进行水产品输送,供水管线为公司供水经营的主要资产之一,公司对供水管线的运营采取两种模式,一种为公司自行建造管线或由股东增资投入,拥有管线所有权,在此基础上进行管线运营管理和实施供水;另一种为由终端需水用户出资建造管线,公司与其签订管线委托运营管理协议取得管线运营管理权,并按约定向其供水。截至评估基准日,由滨海水业本部进行运营管理的输水管线共计9条,其中滨海水业拥有3条管线的所有权,分别是:引滦入石化(聚酯)管线、引滦入塘管线、引滦入塘管线(二线);引滦入汉管线产权归滨海水业下属子公司天津龙达水务有限公司所有;其余5条管线由业主方建造,滨海水业拥有管线运营管理权,分别是:引滦入大港管线、引滦入开发区管线、引滦入开发区备用管线、引滦入开发区逸仙园管线、南水北调津滨管线。 根据滨海水业与业主方签订的管线委托管理及维护协议的规定,滨海水业拥有管线运营权的期限一般为20年,在此期间享有管线的运营、维护、管理权利,业主不得以任何方式处置托管资产或设置权利负担,包括但不限于出售、托管、改变用途、更改设计、为自身或第三方提供担保、抵押、优先权等,滨海水业按照约定指标向业主提供原水并保证供水安全。

  本次评估收益法预测时,假设滨海水业供水管线的运营模式长期、稳定,与业主单位签订的管线运营协议到期后能够顺利续期,受托运营的管线及相关资产的更新费用由业主单位承担。

  成本法预测各输水管线经营权的收益期限,按评估基准日滨海水业与管线业主单位签订的管线维护管理合同尚存有效期限确定。

  16)根据天津市水务局津水资〔2012〕48号文件,滨海水业原水经营期限:自2012年12月31日起至2042年12月30日止,共计30年。 本次评估假设滨海水业原水经营期限届满后,能够持续取得原水经营权。

  3、评估过程及相关参数选择和依据

  (1)成本法评估过程及相关参数选择和依据

  1.货币资金

  本次评估的货币资金包括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

  1)银行存款

  纳入评估范围的银行存款账面价值 117,602,611.70 元,共计17户,全部为人民币存款账户。银行存款的评估值为 117,602,611.70 元。

  评估人员按照被评估单位提供的银行存款各户余额、银行存款开户行及账号,并向被评估单位索取评估基准日各开户行的银行对账单及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核实了银行存款的账面数,对大额银行存款进行函证。函证结果与银行存款对账单相符,对大额未达账项评估前审计已作调整,本次评估以清查核实无误的账面值作为评估值。

  2)其他货币资金

  本次评估的其他货币资金账面值12,000,000.00元,为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其他货币资金评估值为12,000,000.00元。

  评估人员索取了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的银行对账单,并将申报金额与企业账面情况核对,了解应付票据的开具情况,以经核实后的账面值确认评估值。

  2.应收账款

  本次评估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为74,158,444.23元,计提坏账准备34,999.28元,账面价值为 74,123,444.95 元,共16项,为应收各供水客户的供水服务费和应收的房屋租赁收入,应收账款的发生日期均为2012年12月。应收账款的评估值为 74,158,444.23 元。

  评估人员首先对申报的应收账款与有关总账、明细账进行核实,并进一步了解欠款内容、时间、金额、未能及时收回的原因等情况并逐户进行调查、分析、评价,对是否能够收回的可能性作出判断,根据每笔款项经审核无误的账面值确定评估值。

  3.应收股利

  本次评估申报的应收股利账面值 3,440,000.00 元,分别为应收德维担保公司股利和应收应收泰达水务公司股利。应收股利评估值为 3,440,000.00 元。

  评估人员首先将申报的应收股利与被评估单位账面值进行核对,了解应收股利发生时间,对方单位和利润所属期间,索取股利分配的相关资料,以经审核后的账面值确定评估值。

  4.其他应收款

  本次评估申报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为190,128,554.38元,计提坏账准备2,558,973.68元,账面值为 187,569,580.70 元,共33户。业务内容主要为应收天津市安达供水有限公司、天津泰达水务有限公司及天津龙达水务有限公司等关联单位的往来款、暂借款等。其他应收款评估值为 190,128,554.38 元。

  评估人员首先对申报的其他应收款与有关总账、明细账进行核实,并进一步了解欠款内容、时间、金额、未能及时收回的原因等情况并逐户进行调查、分析、评价,对是否能够收回的可能性作出判断,根据每笔款项经审核后的账面值确定评估值。

  5.长期应收款

  本次评估申报的长期应收款账面值 134,145,117.50 元,为支付的BT项目分包工程款。长期应收款评估值为 134,145,117.50 元。

  2012年3月被评估单位作为投资者中标天津市北辰区大双片区污水干管及泵站工程和外延北路北延一期工程BT项目,项目发起人分别为天津市北辰区建设管理委员会和天津市北辰公路处。截止评估基准日被评估单位为上述两项BT项目共支付工程款及勘察费、设计费和工程造价咨询费 134,145,117.50 元,本次评估按经审核后的账面值确认评估值。

  6.投资性房地产

  本次评估的投资性房地产账面值 3,681,099.83 元,评估值为 6,147,855.00 元。

  房地产估价方法有市场比较法、收益法、假设开发法等,一般根据估价目的及估价对象的用途选择估价方法。根据该评估对象的特点和实际情况,在实地勘察和调研的基础上,决定采用市场比较法进行估价:即选用三个可比较实例,在交易日期、交易情况、区域因素和个别因素四个方面分别对其进行修正,最终以三个修正价格的平均值确定评估对象的价值。

  7.长期投资

  本次评估的长期投资账面值为 289,941,396.08 元,全部为股权投资,包括控股投资单位9家、合营公司1家、参股投资单位1家。长期股权投资评估结果为 497,508,333.40 元。

  1)合营公司天津市南港工业区水务有限公司被评估单位对其持有49%的股权,本次评估对10家长期股权投资单位(9家控股投资单位和合营公司)均进行了延伸评估。以整体评估结果乘以被评估单位的投资比例确定长期股权投资的评估值。具体情况见下表:

  单位:人民币元

  ■

  2)另外一家参股投资单位为:天津滨海新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评估人员索取并审核了参股投资单位的营业执照、公司章程、验资报告及201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

  该项投资账面价值为6,000,000.00元,投资日期为2004年7月,被评估单位持有天津滨海新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0.6%的股权。被评估单位提供的天津滨海新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2012年度经审计后资产负债表列示的净资产为 9,740,908,248.23 元。评估结果:9,740,908,248.23 *0.6%=58,445,449.49元。

  8.固定资产

  1)机器设备类固定资产

  A、重置全价确定

  评估人员根据该公司资产情况,查阅有关设备购置合同发票等资料,收集整理各种信息,查阅有关资产取费的文件,然后进行整理,最后确定重置全价。

  评估人员根据被评估单位资产情况,查阅有关设备购置合同发票等资料,收集整理各种信息,查阅有关资产取费的文件,然后进行整理,最后确定重置全价。

  B、成新率的确定

  成新率的评定根据不同类型设备,在现场进行逐项查勘的同时向有关设备管理人员、操作人员了解设备的使用、维修、保养、改造、利用等情况,综合考虑设备的来源、维护保养、开工班次、设备完好率、利用率及设备的工作环境条件、外观、性能、精度等多方面因素情况下进行现场技术评定,确定技术评定成新率,然后根据设备的经济寿命年限和已使用年限等因素确定理论法成新率。

  最后按如下公式确定综合成新率。

  综合成新率=技术鉴定成新率×60%+理论法成新率×40%

  对车辆的成新率依据车辆已使用年限和行驶里程分别确定年限法成新率和里程法成新率,根据孰低原则确定理论法成新率,通过对车辆的现场勘察,向被评估单位有关人员了解车辆的性能、保养、大修等情况,确定现场勘察成新率调整系数,从而确定综合成新率,用重置全价乘以综合成新率计算评估净值。

  对电子设备特别是计算机类设备依据其特殊属性以年限法成新率确定为综合成新率。对办公家具等其他设备按年限法确定成新率。

  C、评估值的确定

  计算公式为:

  评估值=重置全价×综合成新率

  2)房屋建筑物类固定资产

  根据该估价对象的特点及实际状况,本此估价对泵站内的房屋和构筑物采用成本法进行评估。

  对泵站系统内房屋建筑物及构筑物的评估评估,评估人员依据被评估单位提供的房屋建筑物(构筑物)清查评估明细表,对房屋建筑物(构筑物)进行了实地勘查、测量,向被评估单位有关人员询问工程概况。依据被评估单位提供的有关资料,参照2008年《天津市建筑工程预算基价》、《天津市安装工程预算基价》、《天津市装饰装修工程预算基价》和2012年12月天津市建设工程定额管理研究站、天津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颁布的《天津市工程造价信息》,并考虑工程的间接成本及相关税费确定房屋建筑物的重置成本。在对房屋建筑物进行现场勘查的基础上,考虑房屋建筑物使用年限、维护保养状况等因素, 采用年限法及完损等级评分法,乘以评分权重系数确定成新率,最终计算出房屋建筑物(构筑物)的评估净值。

  重置全价的确定

  工程技术人员根据所搜集的类似建筑物建安造价和搜集到的被评估房屋建筑物的施工图纸、预算件,建筑安装合同等资料,采用分析对比的方法估算被评估房屋建筑物的工程量,以2008年《天津市建筑工程预算基价》、2008年《天津市安装工程预算基价》、2008年《天津市建设工程计价办法》、天津建设工程造价信息中心发布的建筑安装工程造价指数计算等,确定土建工程造价和安装工程造价,最后计算出重置全价:

  计算公式:重置全价=土建工程造价+设备安装工程造价+前期费用+室外工程配套费+资金成本+管理费用

  土建工程造价计算过程。工程技术人员按照核定的工程量和2008年天津市建筑工程预算基价计算出项目预算基价、利润。按照天津建设工程定额站造价信息中心发布的建筑工程造价指数计算出差价。最后确定土建工程含税造价。

  安装工程造价计算。根据2008年天津市设备安装工程预算基价计算出项目预算基价、费用、利润,再按照天津市建设工程定额是造价信息中心发布的设备安装工程造价指数计算出差价,最后确定设备安装工程造价。

  前期费用:按照规定的建设工程规划执照费、建设工程监理费、招投标代理服务费、勘察设计费、合同审查费计算确定。

  资金成本:假设资金在建筑物的建设期内均匀投入的前提下计算资金利息,利率按一年期定期贷款利率6%计取。

  管理费用:依据建筑物结构、规模确定费率,取值标准1%。

  成新率的确定:评估人员根据企业提供的房屋建筑物(构筑物)评估申报表、厂区平面图及房屋建筑物图纸等资料,对被评估房屋建筑物(构筑物)进行了现场逐项勘察、核实。工程技术人员向企业领勘人详细询问有关房屋建筑物(构筑物)的结构、基础、施工单位、施工时间、竣工后使用、维修及改造、扩建等情况,同时对基础、主体、屋面、地面、内外墙粉饰、水电暖等配套进行重点的进行详细实勘,察勘后写出较详细的现场作业报告,并采用定量、定性分析的方法确定各部位的技术参数,计算出成新率。

  本次评估采用的成新率是由完损等级打分法计算的成新率和耐用年限法计算的成新率组成的综合成新率,即工程技术人员依据房屋建筑物(构筑物)使用年限结合实地勘察情况,考虑使用环境、结构功能、受力状况、施工质量、维修状况,采取定量、定性分析的方法,确定各部位的技术参数,通过计算综合确定其成新率,其公式是:

  综合成新率=完损等级打分值×60%+耐用年限法×40%

  评估值的确定:以上述计算的重置全价×成新率即为评估值

  3)管道和沟槽类固定资产

  对供水管网的评估,评估人员根据被评估单位提供的管网明细表,参照天津市建设管理委员会2008年《天津市市政工程预算基价》、2008年《天津市安装工程预算基价》和天津市建设工程定额管理研究站,天津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发布的2012年12月份《天津市工程造价信息》以及被评估单位提供的提供工程设计图纸、竣工图纸、竣工决算报告等资料,向被评估单位有关人员调查了解管网工程施工情况,测算确定供水管线的重置成本。通过对管线投入使用日期和维修保养等情况进行调查、分析,以年限法为基础,确定成新率,据此计算出供水管线(泵站工艺管线)的评估净值。

  管线评估的编制依据:

  ①由被评估单位提供的的竣工图纸。

  ②2008年《天津建设工程计价办法》、2008年《天津市市政工程预算基价》及2008年《天津市安装工程预算基价》。

  ③市场价格信息参照标准:天津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服务中心发布的《天津市工程造价信息》2012年12月的市场信息。

  ④本工程采用采用施工图预算计价方式。

  重置全价的确定:

  以引滦入石化(聚酯)管线工程管线重置全价测算为例,具体情况见下表:

  ■

  二类费用取费依据:

  ■

  成新率的确定采用年限法,根据《资产评估常用数据与参数手册》管线经济寿命年限采用30年。

  计算公式:成新率=尚可使用年限÷(已使用年限+尚可使用年限)×100%

  评估值=重置全价×成新率

  9.在建工程的评估说明

  在建工程共2项,为轧一管网工程和空港管线切改工程,账面值为 44,177,116.74 元,评估值为 46,688,294.46 元。

  对于轧一管网工程,按照固定资产的方法进行评估,评估人员参照天津市建设管理委员会2008年《天津市市政工程预算基价》、2008年《天津市安装工程预算基价》和天津市建设工程定额管理研究站,天津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发布的2012年12月份《天津市工程造价信息》以及被评估单位提供的提供工程设计图纸、工程合同等资料,向被评估单位有关人员调查了解管网工程施工情况,测算确定在建工程—轧一管网的重置成本。

  对于空港管线切改工程,评估人员索取了材料采购发票、盘点表及工程开工情况说明,以经审核后的账面值确认评估值。

  10.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

  本次评估的土地使用权共五宗,占地面积共计74,894.80平方米,用地用途均为公用设施用地,权属性质均为国有土地。土地使用权评估结果: 16,546,826 元。

  评估过程:

  评估人员在了解用地性质的基础上,根据待估宗地的情况和掌握的资料,采用基准地价修正法和市场法进行评估。基准地价修正法是根据被估宗地所在区域土地等级划分标准,结合评估土地坐落地点、位置,将被评估土地与对照与其所处区域的平均条件相比较,并对照修正系数表选取相应的修正系数对基准地价进行修正,得出被评估土地在评估基准日的价值;市场法是利用替代原理将委估宗地与该宗地坐落区域内或相邻区域近期发生的与委估宗地用途相同或相近的交易实例进行对照比较,并依据交易实例的价格,参照该土地的交易情况、交易期日、区域因素和个别因素的差异,通过对比修正得出委估宗地在估价时点的价格的方法。本次评估以上两种方法的算术平均值作为土地使用权的评估结果。

  对于评估基准日使用权类型为划拨,被评估单位于评估基准日后,本次评估报告日之前办理了土地权出让手续并缴纳了土地出让金政府净收益。本次评估确定评估基准日土地价值时,扣除了办理土地权出让手续时需缴纳的土地出让金政府净收益。

  评估依据:

  ①《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细则》;

  ③《城镇土地估价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GB/T18508-2001;

  ④《2009天津市宁河县土地定级估价更新成果报告》;

  ⑤被评估单位提供的《天津市房地产权证》复印件;

  ⑥评估人员实地勘察、调查所获得的资料。

  2)受托运营管线经营权的评估

  ①本次评估的参数测算:

  收益额的测算

  A、输水管线营业收入的预测

  首先按管线、分客户预测未来年度的售水量,见附表1《水量预测情况表》。

  根据预计的未来年度的水量,根据天津市物价局津价管[2010]200号文件《关于调整引滦入滨海新区等管线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的通知》,本次评估工业用户供水价格为2.45元/立方米,水厂用户水价为1.75元/立方米。以预计的售水量乘以供水单价作为各管线未来年度的营业收入。

  B、营业成本的预测

  对于委托运营的管线,无折旧费用,营业成本主要包括原水费、能源电力费、管线维修费和技术服务费、检验费等制造费用。

  由于存在水耗,被评估单位向所有客户总售水量小于泵站总供水量,依据滨海水业历史年度统计资料,每售出1吨原水,泵站需供应原水1.01吨。根据天津市物价局津价管[2010]196号文件《关于调整天津市部分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的通知》,供滨海水业集团有限公司的原水价格为1.11元/吨。本次评估,根据预测的各用管线未来年度的售水量乘以1.01,再乘以原水费单价1.11元/吨作为未来年度各供水管线的原水费。

  2012年被评估单位泵站供水单吨耗电金额为0.1489元,以预计的单吨耗电金额乘以预计的各管线售水量,再乘以1.01的水耗系数,预测未来年度的能源电力费。

  (下转B16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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