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券商重建管理架构 资管或分拆或变身子公司 2013-05-2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黄兆隆
证券时报记者 黄兆隆 随着新《基金法》正式实施,证券公司将迎来一波业务结构大调整。 证券时报记者日前获悉,多家证券公司已开始或拟调整资产管理业务架构,高管及投资团队等相关人员也将面临岗位更新,其中公募基金业务已确立必须由一级部门开展或者由资管子公司开展,而高管和投资主办人在兼任方面也将面临监管限制。 架构大调整 券商资管可以开展公募业务,这似乎给不少券商管理层增添了烦恼。 目前业内不少大型券商均参股基金公司,如果券商自身计划开展公募业务,必须面对公募业务是由母公司,还是子公司开展这一问题。 “如果券商自身要开展公募业务,那么已参股基金公司的券商必须撤回人员。”证监会基金部主任王林在日前一次内部座谈会上表示。 证监会目前已基本确定方案,券商开展公募业务必须通过设立一级部门或者通过资产管理子公司运作,即开展公募基金业务的部门必须是独立的,以防范利益冲突及隔离风险。 “一个比较好的模式是,由证券公司母公司申请公募托管资格,资管子公司申请公募基金业务。”王林称。 不过,对于不少券商而言,实施这种方案同样需面对架构调整。 以光大证券为例,该公司既有资产管理子公司,也拥有光大保德信基金,两家子公司将直接面临整合压力。 针对子公司开展公募业务带来的托管资格问题,证监会相关人士明确表示,证券公司不能托管旗下子公司公募业务,但可以允许相互托管。 整合方案不一 针对证监会制定的上述原则,业内券商反应不一。 除却东方证券、国泰君安证券、光大证券、海通证券、浙商证券外,业内绝大部分券商并未有资管子公司,这使得它们不得不对部门进行重大调整。据了解,第一创业证券初步拟定方案,分别设立资产管理部和基金管理部,其中基金管理部专门开展公募基金业务。 “具体方案我们仍在讨论,后续有可能更改方案。”第一创业证券副总裁苏彦祝称,新法条文较多,公司仍在逐条研究,寻找最合适的方案。 值得注意的是,国海证券、中航证券等券商已将资产管理部设为分公司,针对这种架构,证监会也给出了解决方案。 “有两种解决方案,一种是将分公司转变为子公司;另一种是将分公司并入母公司,再以一级部门开展公募基金业务。”证监会基金部主任王林称。 据悉,安信证券等券商已初步确立通过设立资产管理公司开展公募业务。 与此同时,对于拥有基金子公司的券商而言,可以考虑将券商资产管理部门纳入基金子公司。据证券时报记者了解,广发证券正考虑增持旗下广发基金股份,实现绝对控股,从而将母公司资产管理业务并入广发基金。 “我和领导班子正在研究这个方案,希望能够得到证监会认同。”广发证券总裁林治海说。 对此,证监会相关人士表示,监管方面并不存在问题,允许探索。 人员兼任受限 除却部门架构调整外,证券公司还将面临人员调整压力。 目前不少已设立资产管理子公司的券商均有人员兼任现象,比如母公司副总裁兼任资产管理子公司董事长一职,这方面将受到限制。此外,高管任职考试也将重新进行,并由证监会基金部进行审核。证监会相关人士还表示,母公司高管将不可以在子公司兼任独立董事等职务。 针对券商在职高管,证监会基金部主任王林称,将考虑在资格审核上予以一定调整。 而针对基金管理部和资产管理部领导兼任问题,证监会也明确表示,不能由同一人担任,但可由同一高管分管。 除却高管外,目前券商资产管理面临的另一突出问题是,公募业务开闸后,投资经理人即投资主办人极度匮乏。 按照新《基金法》相关规定,基金产品投资主办人兼任将受到限制,比如同一投资经理不允许同时担任小集合和定向资管的投资主办人。 “公募基金业务开闸后,证券公司资产管理规模会有很大增长,但是投资人才也将更加缺乏。”上海某大型券商资产管理公司总经理告诉记者。 据悉,在目前的券商资产管理行业中,由一名投资经理兼任数只产品投资主办人的现象较为普遍。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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