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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四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3-05-2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简称:四海股份 证券代码:000611 公告编号:临2013-23 内蒙古四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内蒙古四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13年5月27日(星期一)下午13:30在内蒙古四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绍兴管理总部会议室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13年5月2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各位董事,会议召集、召开程序及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应出席会议董事9名,实际出席9名,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寿浩良先生主持,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审议并以签字表决方式通过以下议案: 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预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和公司实际经营管理情况,拟对《公司章程》(经2012年8月23日召开的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修改)进行修改,具体内容请详见于2013年5月28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内蒙古四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修正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 二、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预案》 为了进一步保护公司及股东的权益,明晰董事会职责权限,规范董事会议事程序,结合公司实际经营管理需要,公司拟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具体内容请详见于2013年5月28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内蒙古四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修正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 三、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明确总经理的职权范围,规范总经理行为,根据公司实际经营管理需要,公司拟修订《总经理工作细则》,具体内容如下: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 四、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证券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严格规范公司证券投资行为,保护公司及股东利益,现公司拟修订《证券投资管理制度》,具体内容如下: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 五、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召开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定于2013年6月13日(星期四)上午10:00召开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将审议上述议案一、二等两项议案。 股东大会详情请见于2013年5月2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内蒙古四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内蒙古四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三年五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611 证券简称:四海股份 公告编码: 临2013-26 内蒙古四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3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其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内蒙古四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司定于2013年6月13日(星期四)召开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召开时间:2013年6月13日(星期四)上午10:00时 (二)召开地点:北京市东城区永定门西滨河路8号院中海地产广场东塔11层 (三)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四)召开方式:现场投票表决 (五)出席对象: 1、截至2013年6月5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本公司股东,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议案名称 1、《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2、《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二)、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相关内容披露于2013月5月28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fo.com.cn)。 三、现场股东大会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受理电话登记。 1、法人股股东登记,法人股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持有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须持有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持有本人身份证、股东亲笔签名、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上述股东应于2013年6月9日前将登记资料复印件传真至登记地点,参会股东应在2013年6月9日前或股东大会召开当日递交上述登记资料原件。 上述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的,应将授权委托书原件于2013年6月9日下午16:00前送达或快递至本公司登记地点。 (二)登记时间:2013年6月9日 上午9:00—11:30 下午13:00—16:00 (三)登记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天平街6号富力摩根中心E-702室 四、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人:袁端淇 电话:010-59361200 传真:010-59362012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天平街6号富力摩根中心E-702室 邮编:100050 2、参加会议股东其住宿、交通费用自理。 3、备查文件:关于提案内容请详见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内蒙古四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三年五月二十七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复印有效) 授 权 委 托 书 ????委托人名称(姓名): 注册号(身份证号): 股东账号: 持股数: 受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内蒙古四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对本次股东会议的议案投赞成、反对或弃权票的表指示;
注:此委托书表决符号为“√” ,请根据授权委托人的本人意见,对上述审议事项选择赞成、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表格内打勾,三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视为授权委托人对审议事项投弃权票。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 说明:1、本授权委托书复印有效。 2、经传真登记后请将委托书原件与股东登记其他相关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后寄至本公司。 3、受托人应提供本人和委托人身份证以及委托人证券账号。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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