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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3-05-2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033 证券简称:新都酒店 公告编号:2013-05-28-01 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 第三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2013年5月21日发出召开公司2013年第三次董事会的会议通知,5月25日在深圳华侨城洲际酒店召开了2013年第三次董事会。 本次会议为现场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7人,戈然董事、王健涛董事因其他事务繁忙未能与会,委托李聚全董事代其行使表决权。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同意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以价格人民币10,374.76万元(人民币壹亿零叁佰柒拾肆万柒仟陆佰元整)购买惠州高尔夫球场有限公司名下(粤房地证字第C0272580号)房产的议案;
独立董事刘书锦、陈友春、郭文杰均事前认可了上述关联交易,并对上述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 上述关联交易详见《关联交易公告》,独立董事意见详见《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拟购买惠州高尔夫球场有限公司名下物业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 8 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关联董事林汉章先生回避了此项议案的表决。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决定于6月18日在公司召开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上述关联交易进行审议; 会议将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召开股东大会的详细情况公司将发布《关于召开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另行通知。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 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 1、《独立董事关于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拟购买惠州高尔夫球场有限公司名下物业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2、《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三次董事会决议》; 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三年五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033 证券简称:新都酒店 公告编号:2013-05-28-02 关于关联交易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拟与惠州高尔夫球场有限公司签订《房屋购买协议》,以人民币10,374.76万元(人民币壹亿零叁佰柒拾肆万柒仟陆佰元整)购买其名下的位于惠州高尔夫球场内部的部分房产。公司董事会已经于2013年5月25日召开了2013年第三次董事会对该事项进行了审议并表决通过。 本公司目前仅有一家在运营的酒店,近几年主营业务连年亏损,此次购买关联企业带有租约并正常履约的商业地产,将为上市公司增加优质资产,带来稳定现金流,为上市公司后续发展以及扭转公司经营业绩提供一定的支持。 该房产位于高尔夫球场的入口处,总建筑面积3343.17平方米,占地面积2460.60平方米,房产证号:粤房地证字第C0272580号。球场会所为2层建筑,为精装修物业。该物业自2012年7月1日起出租给惠州怡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租期10年,首年租金为人民币2000万元,每三年递增10%。 本公司第一大股东深圳市瀚明投资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郭耀名先生同时为惠州高尔夫球场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惠州高尔夫球场有限公司是本公司的关联方;同时,惠州怡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郭赞楼先生和郭耀名先生为兄弟关系,惠州怡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也成为本公司的关联方,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顺利完成后,本公司与惠州怡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正常履行租约的行为将形成日常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所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由于该关联交易所需要披露的评估报告仍有部分资料要求评估机构进行补充,公司将待全部资料收集完备后,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和规范格式发布 《关联交易公告》,届时再公告《关于召开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三年五月二十七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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