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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07 证券简称:北新路桥 公告编号:临2013-42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二级子公司签订土地成交确认书的公告 2013-05-2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公司"或"本公司")于2013年5月2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2013年5月20日召开的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二级子公司参与竞买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授权公司二级子公司重庆蕴丰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蕴丰建设")参与竞买位于重庆市合川区草街街道玉龙、百岁村(系公司在重庆合川区采用BT模式承建的中国西部农民创业促进工程(合川)试点区草街示范园园区内土地)的两块国有土地使用权,地块一宗地编号:HC13-111-1,面积35441平方米(53.1615亩);地块二宗地编号: HC13-111-2,面积198787平方米(298.18050亩),用于建设现代农民创业园城市综合体项目。 2013年5月24日,蕴丰建设参与了重庆市合川区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挂牌出让公告为(合川交易中心出让告字[2013]9号)]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竞买,并与合川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签订了《成交确认书》。成交确认书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地块情况: 1、HC13-111-1,面积35441平方米(53.1615亩); 2、HC13-111-2,面积198787平方米(298.18050亩)。 二、成交总价:上述宗地成交总额为281,073,600.00元(大写:贰亿捌仟壹佰零柒万叁仟陆佰元整,具体如下: 土地编号:HC13-111-1成交价格为42529200元(大写:肆仟贰佰伍拾贰万玖仟贰佰元整); 土地编号:HC13-111-2成交价格为238544400元(大写:贰亿叁仟捌佰伍拾肆万肆仟肆佰元整)。 三、公司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共计5621万元,自动转作受让地块的土地价款。蕴丰建设自签订上述《成交确认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缴清交易服务费497151元,10个工作日内到合川区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签订《土地出让合同》,逾期未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付清土地价款,视为自动放弃竞得资格,不退还履约保证金,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在签订上述《土地出让合同》,办理过户手续后及时公告。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蕴丰建设与合川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签订的《成交确认书》。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五月二十七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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