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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事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3-05-3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462 证券简称:嘉事堂 公告编号:2013-026 嘉事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嘉事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 2013 年05月28日收到股东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张江高科)的书面减持股份告知函,告知其于2012年11月12日至2013年5月27日期间,通过大宗交易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嘉事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328.845万股,占嘉事堂股本总额的5.537%,具体情况如下: 一、减持情况 1、减持股份情况
截至发函日,张江高科累计减持公司股份占股本总额的5.537%。 2、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未违反《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其间任意30天减持数量均未超过1%。 2、本次减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3、本次减持的股东张江高科未在相关文件中做过最低减持价格等承诺。 4、本次减持的股东张江高科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后,张江高科仍是本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 5、上述权益变动具体情况参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www.cninfo.com.cn)上的《嘉事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三、备查文件 1、《嘉事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减持股份告知函 特此公告。 嘉事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05月29日 嘉事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嘉事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嘉事堂 股票代码:002462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浦东龙东大道200号 通讯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松涛路560号8层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签署日期:2013?年5月27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1、本报告书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号》)等有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3、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准则15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嘉事堂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止本报告书提交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嘉事堂的股份。 4、本次股东持股变动行为无需获得政府部门批准。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基本情况 1. 名称:上海张江高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 注册地址: 上海浦东龙东大道200号 3.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松涛路560号8层 4. 注册资本:1,548,69,550元 5. 法定代表人:丁磊 6. 企业类型:国有控股企业 7. 经营期限:长期 8. 组织机构代码:13226321-6 9.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10000000043546 10. 税务登记证号码:310115132263216 11.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与经营,公司受让地块内的土地开发与土地使用权经营,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物业投资和经营管理,商业化高科技项目投资与经营,经营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国内贸易(国家需专项审批的商品除外),设备供应与安装,建筑材料经营,仓储投资,与上述有关的有偿咨询业务。 12. 联系电话:(021)38959000 二、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
三、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张江高科持有川河集团有限公司29.9%的股权;持有上海复旦张江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12.43%的内资股。 张江高科全资控股的子公司—上海张江浩成投资创业有限公司持有微创医疗科学有限公司10.29%的股权。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关系 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司前五大其他股东无持股关系或其他重要关系。 第三节 持股目的 权益变动的目的是信息披露义务人经营发展的需要;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张江高科在未来12个月内可能会减少其在嘉事堂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和比例 嘉事堂于2010年8月1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信息披露义务人张江高科原持有嘉事堂15.72%的股份。2011年6月,公司按照每10股转增5股的比例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股份总数增加至24,000万股,其中张江高科持有本公司的股份增加至37,722,90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72%。 2011年8月18日,张江高科所持本公司股份解除限售。 截止到2013年5月27日,张江高科累计减持其所持的嘉事堂股票股,占嘉事堂总股本的5.537%。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张江高科持有嘉事堂股本比例变化情况如下:
二、权益变动方式 张江高科于2012年11月12日至2013年5月27日期间,通过证券交易系统以大宗交易和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嘉事堂股票股,占嘉事堂总股本的5.537%。具体如下:
三、所持股份权利受限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张江高科所持嘉事堂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的情况。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张江高科在签署本报告书之日起前6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系统买卖嘉事堂股票的情况见本报告书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本公司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二、备置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嘉事堂证券部,以备查阅。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昆明湖南路11号1号楼 联系电话:010-88433464 联系人:王文鼎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签署日期:2013年5月 27日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丁 磊 签署日期:2013年5月27 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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