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甘肃皇台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3-05-3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995 证券简称:皇台酒业 公告编号:2013—11 甘肃皇台酒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 董事会2013年第2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除独立董事吴晓萍女士外的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甘肃皇台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13年5月25日以电话方式发出了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13年第2次临时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13年05月28日上午以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1名,实到10名,独立董事吴晓萍未出席本次会议,也未委托其他董事代为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审议事项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后,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1、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本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甘肃日新皇台酒销售有限公司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分行授信提供最高额为1500万元的抵押担保,本担保项下的授信用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抵押期为三年。并授权公司财务部具体办理此项业务,抵押物为本公司位于武威市凉州区皇台路151号(房产证号:武房权证凉州区字第20126255号),面积为15136.70平方米的工业用房。经武威天勤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评估,该抵押物抵押价值为3061.18万元,评估报告书号:武天勤评字【2013】185号。 特此公告。 甘肃皇台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3年5月28日 证券代码:000995 证券简称:皇台酒业 公告编号:2013—12 甘肃皇台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公告 本公司及除独立董事吴晓萍女士外的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13年5月28日,本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分行签署了《最高额抵押合同》(合同编号:2013信银兰最抵字第023号),对全资子公司甘肃日新皇台酒销售有限公司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分行申请的最高额1500万元贷款提供抵押担保。 以上担保事项已经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13年第2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本次担保不构成关联交易,且该笔担保属于董事会的权限,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甘肃日新皇台酒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武威市凉州区新建路55号 注册资本:200万元 法定代表人:李沪英 本公司持股比例:100% 经营范围:酒类批发零售(按<酒类商品批发许可证>核定的经营范围经营)。 主要经济指标: (单位:元)
注:2013年一季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抵押人:甘肃皇台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抵押权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分行 担保方式:抵押担保 担保金额:1500万元 担保期限:2013年5月30日至2016年5月29日 四、董事会意见 甘肃日新皇台酒销售有限公司是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本次公司对其提供担保将满足该子公司日常经营的需求,有利于该公司进一步发展。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除此笔对外担保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15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8.06%。 本公司无对外逾期担保。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13年第2次临时会议决议; 2、最高额抵押合同。 特此公告。 甘肃皇台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3年5月29日 甘肃皇台酒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对外担保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我们作为甘肃皇台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13年第2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甘肃日新皇台酒销售有限公司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分行授信提供最高额为1500万元的抵押担保。 上述对外担保的内容和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属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事项,未发现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独立董事:赵近元 贾福宁 李德奎 2013年5月28日 本版导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