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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3-05-3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701 证券简称:厦门信达 公告编号:2013-29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2013年5月29日上午9:00 2.召开地点:厦门市湖里区兴隆路27号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七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周昆山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本次会议出席的股东及股东代表5人,代表股份7209245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比例为30.01%;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1.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记名投票的表决方式 2.表决情况: (1)关于挂牌转让厦门三安电子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同意7209245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表决结果:通过 (2)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7209245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表决结果:通过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公司章程》全文已于2013年5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予以披露。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福建远大联盟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邓乃文、邓再强律师 3.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贵司《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人员及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福建远大联盟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5月29日
证券代码:000701 证券简称:厦门信达 公告编号:2013-30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挂牌转让厦门三安电子有限公司 股权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关于挂牌转让厦门三安电子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已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见《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挂牌转让厦门三安电子有限公司股权的公告》及《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载于2013年5月14日及2013年5月30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根据公司发展战略,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将在厦门产权交易中心挂牌转让厦门三安电子有限公司4%的股权,挂牌转让底价251,041,922.76元。 公司将及时披露本次股权转让的进展情况。本转让事项可能存在流拍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5月29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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