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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534 证券简称:万泽股份 公告编号:2013-018 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风险提示:
本次活动仅为举行项目意向协议书签署仪式,尚未完成意向协议的签署程序,且所签署的仅为意向协议书,属于双方合作意愿和基本原则的框架性、意向性约定,不存在支付对价及违约、赔偿等条款。
本意向协议书项下具体项目实施仍需要签订相关正式合同,并需履行公司内部(董事会、股东大会等)和外部(政府相关机构)相关决策、审批等前置程序。
本意向协议书内容在付诸实施和实施过程中均存在诸多不确定性因素,本公司郑重提示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为进一步优化公司房地产区域布局,拓展公司对外战略投资方式,今年一月份,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万泽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万泽地产")与呼和浩特市玉泉区人民政府就有关房地产项目的规划开发进行了初步接触和合作意向的商议,在此基础上, 2013年5月24日,万泽地产与呼和浩特市玉泉区人民政府在广州举行了相关事宜的意向协议签署仪式,但目前双方尚未完成意向协议的签署程序。 意向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万泽紫维新城项目(暂定)
2、投资总额:总投资额约100亿元(暂估)
3、建设内容:公司就玉泉区前、后八里庄区块进行整体改造,建设包括居民住宅、商业、回迁以及基础配套设施齐全的万泽紫维新城
4、项目用地:项目总占地约3800亩
5、建设期限:取得相关审批手续后三年内完成项目建设
二、项目地址
项目选址位于:项目区东至后八里庄路,南至南二环路,西至西二环路,北至后八里庄北路。
三、双方承担的责任义务
1、呼和浩特市玉泉区人民政府的责任义务:
协助办理项目建设前期所涉及的注册审批手续等;在取得市相关部门审批手续后,负责组织开展项目用地的征地、拆迁等工作;保障项目建设顺利进行。
2、万泽地产的责任义务:
项目建设要符合呼和浩特市及玉泉区城市建设规划要求和土地利用规划要求,做到建设布局合理,有限利用土地资源等。
特此公告。
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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