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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3-05-3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132 证券简称:恒星科技 公告编号:2013023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签订《拆迁协议》 并收到部分补偿费用的公告 本公司及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根据地方政府规划需要,为推进省道S314康店段道路拓宽及生态廊道建设,需占用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巩义市恒星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星金属")及控股子公司巩义市恒星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恒星机械")位于焦湾村的部分土地及其附着物,近日,恒星金属和恒星机械分别与巩义市康店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康店镇政府")签署了《拆迁协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协议主要内容 1、基本情况及补偿费用 因省道S314康店段道路拓宽及生态廊道建设需要,需占用恒星金属和恒星机械的部分土地及其附着物,经过丈量测算,恒星金属应得的建筑物、构筑物、附属物拆迁补偿费7,089,684元;恒星机械应得的建筑物、构筑物、附属物拆迁补偿费473,862元,共计7,563,546元(不含另行补偿金额)。 2、补偿费用支付方法 恒星金属和恒星机械应得的补偿费用,经与康店镇政府双方确认无异议后,按照本协议,于恒星金属和恒星机械在拆迁范围内的建筑物、构筑物、附属物拆除完毕,并经康店镇政府验收合格后,向恒星金属和恒星机械支付补偿费用。 3、另行赔偿事宜 (1)本次拆迁涉及的公司控股子公司河南恒星液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星液压")租用恒星金属的土地及其建筑物,因恒星液压生产设备、变配电系统搬迁及拆迁停工、赔偿客户合同违约金等其他赔偿事宜, 待公司与地方政府协商一致后,另行赔偿; (2)本次拆迁涉及的恒星金属部分设备基础的赔偿待公司与地方政府协商一致后,另行赔偿; (3)本次拆迁所占用的恒星金属和恒星机械已购买的土地使用权(预计土地面积不超过20亩,以实际测量为准)补偿事宜待公司与地方政府协商一致后,另行赔偿。 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拆迁事宜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将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3号》、《企业会计准则-政府补助》等有关规定处理,公司收到的政府拆迁补偿款将作为专项应付款处理,其中,属于对企业在搬迁过程和重建过程中发生的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损失、有关费用性支出、停工损失及搬迁后拟新建资产进行补偿的,应自专项应付款转入递延收益,企业取得的搬迁补偿扣除转入递延收益的金额后如有结余的,作为资本公积处理,对公司当期损益无重大影响。 三、已收到补偿费用情况 近日,恒星金属和恒星机械已按协议收到部分补偿费用共计2,057,065元。 四、其它 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继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省道S314康店段道路拓宽及生态廊道建设拆迁协议》。 特此公告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5月31日 证券代码:002132 证券简称:恒星科技 公告编号:2013024\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2012年报事后 审核意见回复及2012年报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2年度报告于2013年4月23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进行了披露。2013年5月7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3】第180号,以下简称"问询函"),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对问询函提出的问题进行分析整理,现将有关2012年度报告中的相关内容补充公告如下: 一、关于报告期末公司应收江西赛维LDK太阳能高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赛维")货款,公司按20%的比例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依据及公司年审会计师对江西赛维应收账款坏账计提的充分合理性发表意见; 江西赛维是太阳能光伏行业中产业链较为齐全的企业之一,涵盖了包括多晶硅生产、硅片、电池片生产、太阳能组件生产、工程安装等各个环节,但由于太阳能光伏行业的整体下滑,江西赛维受到了一定的影响,而公司与江西赛维发生的业务主要集中在其硅片生产环节。报告期内,公司与江西赛维的合作业务仍在进行。 报告期末,公司考虑到光伏行业的现状和江西赛维的整体经营情况及与公司的合作关系,并结合一些公开信息,本着审慎的原则,针对江西赛维的应收账款(账期大部分在2年以内)不再按照账龄(1年以内5%、1至2年10%)分类进行坏账准备计提,而是将该江西赛维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提高至20%,主要是因为:报告期末,公司与江西赛维发生业务形成的债务往来,均得到了江西赛维的书面确认,虽然部分应收账款的账期较长,但主要是受到太阳能光伏行业波动的影响所致;截止报告期末,公司与江西赛维的业务仍在进行。公司根据江西赛维所欠货款账期较长且太阳能光伏行业波动较大的影响,将该部分应收账款的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提高至20%(与原来按照应收账款账龄测算增加一倍多的坏账准备)。公司适当扩大了对江西赛维应收账款的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主要是考虑账期及太阳能光伏行业波动的风险,增强公司抵御风险的能力。 目前,公司已安排专人与江西赛维就上述应收账款事项进行磋商,公司将密切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进行信息披露。同时,公司将根据江西赛维后续的经营变化情况,结合相关应收账款的期限及太阳能行业变化情况,适时调整该笔应收账款的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会计师意见:截止2012年末,恒星科技对江西赛维的应收账款共计为8,083.77万元,其中,1年以内的应收账款为1,874.98万元,1至2年的应收账款为6,208.79万元。恒星科技已考虑光伏行业的现状和江西赛维的整体经营情况及与公司的合作关系,不按账龄(1年以内5%、1至2年10%)分类进行坏账准备计提,而是单项按20%计提坏账准备,同时,公司将根据江西赛维后续的经营变化情况,调整该笔应收账款的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在2012年度审计沟通记录中已请恒星科技关注光伏行业的变化,关注光伏类应收账款的催收,恒星科技将采取措施进行应对,因此,我们认为,恒星科技2012年末对江西赛维的应收账款按20%计提坏账准备是充分合理的。 特此公告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5月31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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