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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3-05-3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751 证券简称:*ST锌业 公告编号:2013-064 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管理人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3年5月29日下午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前10天,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将会议通知送达或传真给本人。应到会董事8人、实到会董事8人,公司监事和高管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董事长王明辉主持,会议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第十三条 原为: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锌、铜冶炼及深加工产品、硫酸、硫酸铜、镉、铟等综合利用产品加工、重有色金属及制品加工、碳化硅制品、煤炭批发;非贵重矿产品购销。 第十三条 修改为: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锌、铜、铅冶炼及深加工产品、硫酸、硫酸铜、镉、铟等综合利用产品加工、重有色金属及制品加工、碳化硅制品、煤炭批发;非贵重矿产品购销。 表决结果: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修改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3、审议通过了《续聘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为公司201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续聘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为本公司201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年审计费55万元,聘期为一年。 表决结果:8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4、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议案。 表决结果: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以上1、2、3项议案需提交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2013年5月29日 股票代码:000751 股票简称:*ST锌业 公告编号:2013-065 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关于召开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管理人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召开时间:2013年6月27日14:00 2.召开地点: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3.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方式 5.出席对象: (1)截至2013年6月20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会议事项 1、审议公司《201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公司《201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报告摘要》; 4、审议公司《关于固定资产报废处理》的议案; 5、审议公司《201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的议案》; 6、审议公司《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7、审议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8、审议《公司股票暂停上市后聘请股票恢复上市保荐人以及股份托管、转让相关事宜的议案》; 9、审议公司《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议案》; 10、审议《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11、审议《公司高层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12、审议《修改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13、审议《续聘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为公司201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 14、听取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报告内容已于2013年4月25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社会公众股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和委托人身份证;法人股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证券账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 2.登记时间:2013年6月27日13:00-14:00。 3.登记地点:锌业股份股东大会现场。 四、有关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429-2024121 公司传真:0429-2101801 邮政编码:125003 联系人:刘建平 刘采奕 2、会议费用:出席会议者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3、公司地址: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港区锌厂路24号 邮政编码:125003 公司网址:www.hldxygf.com E-mail:xy@hldxygf.com 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2013年5月29日 附件: 委 托 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本人(单位)出席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授权其对会议议案按下表所示进行表决:
(说明:请投票选择时打√符号,同一议案只能在“同意”、“反对”、“弃权”项中选择一项,否则视为废票。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2013年 月 日 股票代码:000751 股票简称:*ST锌业 公告编号:2013-066 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关于公司重整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管理人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辽宁省葫芦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葫芦岛中院”)于2013年1月31日裁定受理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锌业股份”或“公司”)重整,于2013年2月5日指定锌业股份清算组为管理人。 截止2013年5月29日,已向管理人申报的债权人共计414家,申报债权总额为人民币6,827,370,718.29元。此外,与重整相关的资产评估等工作也在进行中。 管理人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股票已于2013年5月8日起暂停上市(详见2013年5月3日巨潮资讯网《管理人关于公司股票暂停上市的公告》),公司存在因《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2 年修订)》规定的原因被终止上市,或依《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原因被宣告破产清算的风险。 本管理人将根据上述事项的进程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管理人提醒广大投资者充分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2013年5月30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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