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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证180高贝塔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2013-05-3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个人投资者理财服务热线:400 889 4888, (021)38794888 机构投资者理财服务热线:(021)38794999;(010)58369199 公司网站:www.51fund.com 重要提示 1、上证180高贝塔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募集已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2]1629号文批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核准并不代表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风险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推荐或者保证。 2、本基金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 3、本基金的管理人为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4、本基金自2013年6月3日起至2013年6月28日通过销售机构公开发售。投资者可选择网上现金认购、网下现金认购以及网下股票认购三种方式认购本基金。其中,网下现金发售的日期为2013年6月3日起至2013年6月28日,网下股票发售的日期为2013年6月26日起至2013年6月28日,网上现金发售的日期为2013年6月26日起至2013年6月28日。如上海证券交易所对网上现金认购时间做出调整,我司将相应调整并及时公告。 5、本基金管理人只办理网下现金发售。 6、办理网下现金发售和网下股票发售代理机构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7、办理网上现金发售的,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资格的证券公司为: 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高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达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财富里昂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财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大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大同证券经纪有限责任公司、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第一创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恒泰长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江海证券有限公司、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联讯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齐鲁证券有限公司、日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天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天源证券经纪有限公司、万和证券经纪有限公司、万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五矿证券经纪有限责任公司、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藏同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厦门证券有限公司、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新时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银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英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浙商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天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开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等。 8、本基金发售对象包括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它所有投资者。 9、投资者认购本基金时需具有上海证券交易所A股账户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 10、网上现金认购单一账户每笔认购份额需为1000份或其整数倍,最高不得超过99,999,000份。投资人可多次认购,累计认购份额不设上限。 投资者通过发售代理机构办理网下现金认购的,每笔认购份额须为1000份或其整数倍;投资者通过基金管理人办理网下现金认购的,每笔认购份额须在10万份以上(含10万份),超过部分须为1万份的整数倍。投资人可多次认购,累计认购份额不设上限。 网下股票认购的,单只股票最低认购申报股数为1,000股,超过1,000股的部分须为100股的整数倍。投资者可以多次认购,累计申报股数不设上限。 11、网上现金认购可多次申报,不可撤单,申报一经确认,认购资金即被冻结。网下现金认购、网下股票认购申请提交后在销售机构规定的时间之后不得撤销。 12、销售网点(指代销网点和/或直销网点)对申请的受理并不表示对该申请的成功确认,而仅代表销售网点确实接收了认购申请,申请的成功确认应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登记为准。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合同生效后通过原认购网点查询认购确认情况。 13、基金募集期结束后,基金管理人确定本基金的申购赎回代理券商,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经有关部门认可后,由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告。 本基金上市后,指定交易未在一级交易商的投资者只能进行本基金的二级市场买卖,如投资者需进行本基金的申购赎回交易,须指定交易或转指定交易到一级交易商。 14、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发售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阅读同时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的《上证180高贝塔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本公告将同时发布在本公司网站(www.51fund.com)、中国银行网站(www.boc.cn)。投资者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了解本公司的详细情况和本基金发售的相关事宜。 15、对于未开设销售网点地区的投资者,请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 889 4888, (021)38794888咨询有关购买事宜。 16、基金管理人可综合各种情况对发售安排做适当调整。对于具体的募集期限,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变化予以适当缩短。 17、风险提示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需充分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投资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本基金是一只被动投资的股票型指数基金,主要投资于上证180高贝塔指数的成分股和备选成分股,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属于较高风险、较高预期收益的基金产品。投资者在进行投资决策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基金合同》。 一、本次发售基本情况 1、基金名称和代码 基金名称:上证180高贝塔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180高ETF 二级市场交易代码:510450 基金申赎代码:510451 认购代码:510453 2、基金类型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 3、基金存续期限 不定期。 4、基金单位面值 每份基金单位面值为1.00元人民币。 5、投资目标 本基金进行被动式指数化投资,通过严格的投资纪律约束和数量化风险管理手段,力争控制本基金的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之间的日均跟踪偏离度不超过0.2%,年跟踪误差不超过2%,以实现对上证180高贝塔指数的有效跟踪。 6、投资范围 本基金投资范围主要为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备选成份股,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备选成份股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90%。 此外,本基金可少量投资于部分非成份股(包含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的股票)、债券资产(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分离交易可转债、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等)、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等固定收益类资产、现金资产,股指期货。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7、发售对象 本基金的发售对象为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 8、发售协调人 发售主协调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9、发售代理机构 (1)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168号上海银行大厦29层 法定代表人:万建华 联系人:芮敏祺 电话:(021) 38676666转6161 传真:(021) 38670161 客户服务咨询电话:400-8888-666 网址:www.gtja.com (2) 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西藏中路336号 法定代表人:郁忠民 电话:(021 53519888 传真:(021) 53519888 客户服务电话:4008918918(全国)、021-962518 网址:www.962518.com (3) 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常熟路171号 法定代表人:储晓明 电话:021-54033888 传真:021-54038844 客户服务电话:(021)962505 网址:www.sywg.com (4)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招商银行大厦A层 办公地址:北京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中信证券大厦20 法定代表人:王东明 电话:010-84588888 传真:010-84865560 客户服务热线:010-95558 (5) 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588号恒鑫大厦主楼19、20层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588号恒鑫大厦主楼19、20层 法人代表:沈强 联系电话:0571-95548 公司网站:www.bigsun.com.cn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0571-95548 (6) 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青岛市崂山区苗岭路29号澳柯玛大厦15层(1507-1510室) 办公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1号楼第20层(266061) 法定代表人:杨宝林 联系人:吴忠超 电话:0532-85022326 传真:0532-85022605 客户服务电话:0532-96577 公司网址:www.zxwt.com.cn (7)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318号2号楼22层-29层 法定代表人:潘鑫军 联系人:吴宇 电话:021-63325888 传真:021-63326173 客户服务热线:95503 东方证券网站:www.dfzq.com.cn (8)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成都市青羊区东城根上街95号 办公地址:成都市青羊区东城根上街95号 法定代表人:冉云 电话:028-86690070 传真:028-86690126 联系人:刘一宏 网址:www.gjzq.com.cn 客户服务电话:95105111(四川地区)、400-660-0109(全国) (9)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淮海中路98号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电话:021-23219000 联系人:李笑鸣 客服电话:95553 公司网址:www.htsec.com (10)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38-45层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联系人:林生迎 客户服务电话:95565 网址:www.newone.com.cn (11)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陈有安 联系人:田薇 电话: 010-66568430 传真:010-66568536 客服电话: 4008888888 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12)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188号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电话:(010)65186758 传真:(010)65182261 联系人:魏明 客户服务咨询电话:400-8888-108; 网址:www.csc108.com 10、发售时间安排与基金成立 本基金自2013年6月3日起至2013年6月28日通过销售机构公开发售。投资者可选择网上现金认购、网下现金认购以及网下股票认购三种方式认购本基金。其中,网下现金发售的日期为2013年6月3日起至2013年6月28日,网下股票发售的日期为2013年6月26日起至2013年6月28日,网上现金发售的日期为2013年6月26日起至2013年6月28日。如上海证券交易所对网上现金认购时间做出调整,我司将相应调整并及时公告。 本基金符合法定成立条件后,本基金可以宣布成立;发售时间内,本基金若未达到法定成立条件,基金管理人将延长发售时间并及时公告,但最长不超过法定募集期。 若募集期满,本基金仍未达到法定成立条件,则本基金不能成立,基金管理人将把已募集资金并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在募集期结束后10天内退还给基金认购人。对于基金募集期间网下股票认购所募集的股票,注册登记机构应予以解冻。 11、认购费用:本基金的认购采用“份额认购”的原则。基金管理人办理网下现金认购时按照下表所示费率收取认购费用。发售代理机构办理网上现金认购、网下现金认购、网下股票认购时可参照下表费率结构收取一定的佣金。投资者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认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 认购费率:
(1)通过基金管理人进行网下现金认购的投资人,认购以基金份额申请,认购费用、认购金额的计算公式为: 认购费用=认购份额×基金份额面值×认购费率 认购金额=认购份额×基金份额面值×(1+认购费率) 净认购份额=认购份额+认购金额产生的利息/基金份额面值 其中:认购费用由基金管理人在投资人认购确认时收取,投资人须以现金方式交纳认购费用。 例一:某投资者在本公司直销网点认购300,000份基金份额,假定认购金额产生的利息为30元,则需准备的资金金额计算如下: 认购费用=300,000×1.00×1.0%=3,000元 认购金额=300,000×1.00×(1+1.0%)=303,000元 该投资者所得基金份额为: 净认购份额=300,000+30/1.00=300,030份 即,若该投资者通过基金管理人认购本基金300,000份,则该投资者的认购金额为 303,000元,假定该笔认购金额产生的利息为30元,则可得到300,030份基金份额。 (2)通过发售代理机构进行网上现金认购、网下现金认购的投资者,认购以基金份额申请,认购佣金和认购金额的计算公式为: 认购金额=认购份额×基金份额面值×(1+佣金比率) 认购佣金=认购份额×基金份额面值×佣金比率 认购佣金由发售代理机构在投资者认购确认时收取,投资者需以现金方式交纳认购佣金。 例二:某投资者到某发售代理机构网点认购10,000份本基金份额,假设该发售代理机构确认的佣金比率为1.0%,则需准备的资金金额计算如下: 认购佣金=10,000×1.00×1.0%=100元 认购金额=10,000×1.00×(1+1.0%)=10,100元 即投资者需准备10,100元资金,方可认购到10,000份本基金基金份额。 (3)通过发售代理机构进行网下股票认购的投资者,认购以单只股票股数申请,在发售代理机构允许的条件下,投资者可选择以现金或基金份额的方式支付认购费用/佣金。认购份额和认购费用/佣金的计算公式为: (下转B16版)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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