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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常铝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3-08-13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160 证券简称:常铝股份 公告编号:2013-033 江苏常铝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发生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的情况。 二、会议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江苏常铝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或"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3年07月24日以公告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13年08月12日上午9:30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出席本次大会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共2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53,000,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00%。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张平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的表决方式逐项审议了以下议案并形成本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 累积投票制下选举非独立董事,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的总表决票数为612,000,000,其中: (1)以153,000,000股的表决结果选举张平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表决结果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股数的100%; (2)以153,000,000股的表决结果选举钱建民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表决结果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股数的100%; (3)以153,000,000股的表决结果选举孙连键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表决结果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股数的100%; (4)以153,000,000股的表决结果选举肖今声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表决结果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股数的100%。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 累积投票制下选举独立董事,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的总表决票数为459,000,000其中: (1)以153,000,000股的表决结果选举王则斌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表决结果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股数的100%; (2)以153,000,000股的表决结果选举李永盛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表决结果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股数的100%; (3)以153,000,000股的表决结果选举江旅安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表决结果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股数的100%。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53,000,000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股数的100%。 该议案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 以上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类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53,000,000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股数的100%。 该议案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 以上通过。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的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 累积投票制下选举股东代表监事,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的总表决票数为306,000,000,其中: (1)以153,000,000股的表决结果选举汪和奋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表决结果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股数的100%; (2)以153,000,000股的表决结果选举谢蓝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表决结果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股数的100%。 以上各议案已由2013年07月23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唐银锋律师、张伟律师到会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会议备查文件 1、《江苏常铝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江苏常铝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常铝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08月12日
证券代码:002160 证券简称:常铝股份 公告编号:2013-034 江苏常铝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常铝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3年08月12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7名,实际表决的董事7名,会议由董事长张平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的形式逐项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同意选举张平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2.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议案》 1)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主任委员:张平(董事长) 委 员:李永盛(独立董事)、江旅安(独立董事) 2)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主任委员:李永盛(独立董事) 委 员:孙连键(董事)、王则斌(独立董事) 3)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主任委员:江旅安(独立董事) 委 员:肖今声(董事)、李永盛(独立董事) 4)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主任委员:王则斌(独立董事) 委 员:钱建民(董事)、江旅安(独立董事) 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的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其职责权限、决策程序、议事规则遵照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执行。 3.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同意聘任张平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4.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经总经理提名,董事会同意聘任钱建民先生为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支持日常事务,分管采购工作;同意聘任吴光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分管销售工作;同意聘任俞康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分管生产工作;同意聘任计惠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同时经董事长提名,董事会同意聘任孙连键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上述人员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5.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的议案》 同意聘任朱春年先生为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关于内部审计负责人聘任的公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江苏常铝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常铝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08月12日 附件: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张平先生,本公司董事长,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46年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曾任山东工具厂技术科技术员,常熟量具刃具厂技术科科长、副厂长,常熟市铝箔厂厂长、董事长,常熟市常铝铝业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04年5月起,张平先生任本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铝箔厂董事。张平先生在铝加工行业拥有近二十年的技术研发和企业管理经验,是江苏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被中国有色金属加工工业协会评选为中国有色金属加工工业行业"优秀企业家"。目前兼任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理事,中国有色金属加工工业协会副理事长。张平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曾受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通报批评处分。 钱建民先生,本公司董事,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58年生,中共党员,大专学历,会计师,高级经济师。曾任常熟医疗器械厂(常熟制药机械厂)财务科科员、科长,常熟市铝箔厂财务科(部)长、厂长助理、副厂长,常熟市常铝铝业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2004年5月起任江苏常铝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铝箔厂董事。钱建民先生通过常熟市铝箔厂间接持有公司2.41%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实际控制人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曾受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通报批评处分。 吴光先生,本公司董事,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54年生,中共党员,大专学历,高级经济师。曾任常熟医疗器械厂(常熟制药机械厂)生产计划科科员、副科长,常熟市铝箔厂企管计划科科长、厂长助理、副厂长,常熟市常铝铝业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2004年5月起任本公司副总经理,2005年11月起任本公司董事。现任本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铝箔厂董事。吴光先生通过常熟市铝箔厂间接持有公司2.41%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实际控制人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 俞康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59年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高级职业经理人资格。曾任常熟市铝箔厂车间副主任、主任,销售科科长,生产制造部副部长、部长,常熟市常铝铝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制造部部长。2004年5月起任本公司生产制造部部长,2008年7月起任本公司总经理助理。俞康先生通过常熟市铝箔厂间接持有本公司1.08%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实际控制人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 计惠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6年生,南京大学工商管理硕士,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曾任吴江汽车客运公司会计、飞迅科技(苏州)有限公司财务主管、苏州霓佳斯工业制品有限公司财务经理、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经理。计惠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孙连键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84年生,研究生学历,工学学士,管理学硕士,经济师。2009年8月参加工作,曾任公司涂层车间主任助理、公司总经理办公室副主任。现任公司证券事务部部长、证券事务代表、总经理办公室副主任,于2011年12月取得深交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孙连键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证券代码:002160 证券简称:常铝股份 公告编号:2013-035 江苏常铝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内部审计负责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等相关规定,经公司管理层审慎考虑并推荐,由公司审计委员会提名,经2013年8月12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聘任朱春年先生担任公司内审部负责人,任期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朱春年,男,1966年生,大专学历,经济师,企业法律顾问,曾任南京第二钢铁厂计划科统计员,常熟市铝箔厂办公室副主任、企管办主任。2004年5月起,朱春年先生担任本公司职工监事。朱春年先生通过常熟市铝箔厂间接持有公司0.68%股份,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特此公告。 江苏常铝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08月12日
证券代码:002160 证券简称:常铝股份 公告编号:2013-036 江苏常铝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常铝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3年08月12日下午14:00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汪和奋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汪和奋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同意选举汪和奋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 三、备查文件 1、江苏常铝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常铝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3年08月12日
证券代码:002160 证券简称:常铝股份 公告编号:2013-037 江苏常铝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选举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江苏常铝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3年8月9日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工会委员会,会议经过民主选举,一致同意选举朱春年先生代表公司全体职工担任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任期至第四届监事会届满。(简历见附件)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将由朱春年先生与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股东监事组成。监事会成员中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江苏常铝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08月12日 附件: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朱春年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66年生,大专学历,经济师,企业法律顾问。曾任南京第二钢铁厂计划科统计员,常熟市铝箔厂办公室副主任、企管办主任。2004年5月起,朱春年先生担任本公司职工监事。现任本公司职工监事、企管部部长。朱春年先生通过常熟市铝箔厂间接持有公司0.68%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2160 证券简称:常铝股份 公告编号:2013-038 江苏常铝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因江苏常铝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到期换届和公司内部工作调整需要,原董事、董事会秘书陆芸女士自2013年8月12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产生之日起不再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陆芸女士辞去董事会秘书职务后,将继续担任公司其他管理职务。公司董事会对陆芸女士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期间,为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经董事长推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董事会同意聘任孙连键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与第四届董事会任期相同。孙连键先生被聘任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同时辞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将尽快聘任符合任职资格的人员担任证券事务代表,在此期间,由董事会秘书负责证券事务代表相关工作。 孙连键先生简历如下: 孙连键,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84年生,研究生学历,工学学士,管理学硕士,经济师。2009年8月参加工作,曾任公司涂层车间主任助理、公司总经理办公室副主任。现任公司证券事务部部长、证券事务代表、总经理办公室副主任,于2011年12月取得深交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孙连键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孙连键先生联系方式如下: 办公地址:江苏省常熟市古里镇白茆西 邮政编码:215532 办公电话:0512-52359011 办公传真:0512-52892675 电子邮箱:sunlianjian@alcha.com 特此公告。 江苏常铝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08月12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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