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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101 证券简称:广东鸿图 公告编号:2013-30 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一大股东与第二大股东持股比例差额少于5%的更正公告 2013-08-1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本公司于2013年8月14日披露了《关于第一大股东与第二大股东持股比例差额少于5%的提示性公告》。其中第二大股东广东省科技风险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称"风投公司")的一致行动人仅披露了广东省科技创业投资公司(以下称"科创公司"),对广州市粤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称"粤丰公司")的持股情况未做披露,现作出更正公告对此情况予以补充。 公司股东风投公司参与了本次股份认购,认购数量为17,200,000股,其持股数量从原来6,742,574股增加至23,942,574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2.49%。科创公司没有参与本次股份认购,持股数量为15,387,63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03%;粤丰公司没有参与本次股份认购,持股数量为96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0%。风投公司、科创公司、粤丰公司作为一致行动人,合并持有本公司股份40,290,208股,占公司总股本21.02%,为本公司第二大股东。 高要鸿图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称"高要鸿图")及其一致行动人高要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称"高要国资")没有参与本次股份认购。高要鸿图持股数量为32,047,382股,占公司总股本16.72%,高要国资持股数量为8,305,774股,占公司总股本4.33%,高要鸿图和高要国资合并持有本公司股份40,353,156股,占公司总股本21.05%,为公司第一大股东。 至此,公司第一大股东与第二大股东的持股数量仅相差62,948股,持股比例仅相差0.03%。现将该事实向广大投资者披露,敬请关注。 特此公告。
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八月十四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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