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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000620 股票简称:新华联 公告编号:2012-090 新华联不动产股份有限公司针对媒体质疑的说明公告 2013-11-0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3年10月31日,《21世纪经济报道》刊登了题为《新华联"涉银"遭湖南金证办质疑 湘上市公司争抢"头啖汤"》的文章,对新华联不动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参与筹建民营银行的真实性提出质疑,本公司特说明如下: 1、本公司参与发起民营银行的消息是真实的。湖南省人民政府已正式行文(湘政【2013】42号)向国务院请示,由本公司作为共同发起人之一成立民营银行,注册地在湖南长沙,注册资本为50亿元人民币。目前,相关事宜正等待国务院的正式批准。 2、本公司并非首次涉及银行业务。2012年11月,本公司收购了湖南新华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100%的股权。截至目前,湖南新华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持有长沙银行股份约10358万股,占长沙银行总股份的4.48%。 目前,公司正积极推进相关工作,就参股发起设立民营银行事宜与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尚未形成具体设立方案。 特此公告。 新华联不动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月11月4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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