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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中福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3-11-0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592 证券简称:中福实业 公告编号:2013-101 福建中福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3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 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中福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13年11月1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了《福建中福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3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的公告,定于2013年11月18日召开公司2013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3年11月7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第一大股东山田林业开发(福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田林业”)的通知,为提高办公效率,减少会议费用,山田林业提议将《关于福建中福海峡建材城有限公司为福建中福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短期融资券提供担保的议案》作为临时议案提交公司2013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内容如下: 2013年6月21日公司201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申请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注册额度不超过4亿元人民币(含4亿元人民币)的短期融资券,并授权董事长在有关法律法规范围内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时间、发行方式、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发行期限、发行利率、批次结构、聘请参与本次发行的相关中介机构等事项(详见2013年6月22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的【2013-052】号公告)。 为增强融资项目可操作性,并进一步降低融资成本,中福实业控股子公司福建中福海峡建材城有限公司拟用其位于平潭实验区金井湾大道与金井一路交汇处西北侧的评估价值为5.60亿元的土地使用权(土地证编号为:平潭国用(2013)第00348号)为中福实业发行短期融资券提供担保。(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的【2013-103】号公告)。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经公司董事会审核,山田林业现持有公司股票283,561,20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3.46%,上述临时提案内容未超出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及股东大会职权范围,该增加临时提案的申请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同意将该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13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福建中福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八日
证券代码:000592 证券简称:中福实业 公告编号:2013-102 福建中福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补充 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中福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13年11月1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了《福建中福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3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的公告,定于2013年11月18日召开公司2013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 一、本次增加临时提案的相关内容 2013年11月7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第一大股东山田林业开发(福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田林业”)的通知,为提高办公效率,减少会议费用,山田林业提议将《关于福建中福海峡建材城有限公司为福建中福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短期融资券提供担保的议案》作为临时议案提交公司2013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详见公司2013年11月8日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的【2013-101】号公告)。 除上述事项外,公司董事会于2013年11月1日发出的《福建中福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3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中列明的其他事项均未发生变更,敬请广大投资者留意。 二、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董事会提议召开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是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4、现场召开会议地点:福建省福州市五四路159号世界金龙大厦23层公司会议室。 5、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3年11月18日 星期五 下午2∶5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3年11月18日9∶30-11∶30 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3年11月17日15∶00 至2013年11月18日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6、出席对象: (1)截止2013年11月12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本公司股票的股东或其授权委托的代理人。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附后)。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三、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控股子公司放弃中福典当有限责任公司股权优先受让权的议案》 详见2013年10月16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2013-095号公告。 2、《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修改对应部分<公司章程>内容的议案》 详见2013年10月16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2013-093】号公告。 3、《关于福建中福海峡建材城有限公司为福建中福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短期融资券提供担保的议案》 详见2013年11月8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2013-103】号公告。 四、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亲临公司办理登记手续或者以传真方式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时间:2013年11月13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3、登记地点:福建省福州市五四路159号世界金龙大厦23层公司证券部。 4、登记手续:出席会议的自然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和股票账户;代理人凭委托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股票账户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和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凭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票账户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 五、参与网络投票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3年11月18日9∶30-11∶30 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3年11月17日15∶00 至2013年11月18日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投票方法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 1、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深市挂牌投票代码:360592,投票简称:中福投票。 (2) 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① 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 。 ② 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相关股东会议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 元代表议案1,2.00代表议案2,以此类推。具体如下表: ■ ③ 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 股代表同意,2 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 ④ 对同一议案不能多次进行表决申报,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报将作为无效申报,不纳入表决统计。 2、采用互联网投票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1) 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① 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填写“姓名”、“证券帐户号”、“身份证”等资料,设置6-8 位的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② 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 ■ 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成功后半日后方可使用。 服务密码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 密码激活或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 ■ 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2)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六、投票规则 在计票时,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或其它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七、投票结果查询 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6:00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在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八、其他事项 1、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李茜、周汉淼 联系电话:0591-87871990转103、101 传 真:0591-87383288 九、备查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山田林业临时提案、股东证明等。 附件:授权委托书 福建中福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八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福建中福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全部议案的表决权。本人(本公司)对本次会议审议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委托代理人有权□ 无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具体表决意见如下: ■ 委托人(签字/盖章): 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0592 证券简称:中福实业 公告编号:2013-103 福建中福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拟为本公司 提供抵押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13年6月21日公司201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申请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注册额度不超过4亿元人民币(含4亿元人民币)的短期融资券,并授权董事长在有关法律法规范围内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时间、发行方式、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发行期限、发行利率、批次结构、聘请参与本次发行的相关中介机构等事项(详见2013年6月22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的【2013-052】号公告)。 为增强融资项目可操作性,进一步降低融资成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福建中福海峡建材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材城公司”)拟用其位于平潭实验区金井湾大道与金井一路交汇处西北侧的评估价值为5.60亿元的土地使用权(土地证编号为:平潭国用(2013)第00348号)为本公司发行短期融资券提供担保。 2013年11月7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第一大股东山田林业开发(福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田林业”)的通知,为提高办公效率,减少会议费用,山田林业提议将《关于福建中福海峡建材城有限公司为福建中福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短期融资券提供担保的议案》以临时议案提交公司2013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详见 2013年11月8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的【2013-101】号公告)。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福建中福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93年9月8日 注册地址:福建省平潭渔平大道与坛西大道交叉口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现场指挥部办公大楼一楼 法定代表人:刘平山 注册资本:847,407,034元 主营业务:造林营林,林地开发与森林资源综合利用,园林景观设计与施工,林木产品的加工与销售,建筑材料的制造与销售等。 截止2012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182,524.12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为102,300.34万元,2012年1-12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2,728.51万元,营业总成本73,897.38万元,营业利润-791.98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200.96万元(上述财务数据经过审计)。 截止2013年9月30日,公司总资产为182,454.19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为104,722.31 万元,2013年1-9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0,814.39万元,营业总成本59,346.72万元,营业利润1,570.84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415.92万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过审计)。 2、本公司及中福海峡建材城公司股权结构 (1)本公司股权结构为: ■ (2)中福海峡建材城公司股权结构: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为拟由公司控股子公司中福海峡建材城公司用其位于平潭实验区金井湾大道与金井一路交汇处西北侧的评估价值为5.60亿元的土地使用权(土地证编号为:平潭国用(2013)第00348号)为公司发行额度不超过4亿元人民币(含4亿元人民币)短期融资券提供担保,抵押期限自抵押资产办理完毕抵押登记手续之日起,至本次公司债券清偿完毕止。公司将严格审查相应合同,控制风险。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发行短期融资券是公司的重要融资渠道,可优化财务结构,节约融资成本。本次控股子公司建材城公司拟用其位于平潭实验区金井湾大道与金井一路交汇处西北侧的评估价值为5.60亿元的土地使用权(土地证编号为:平潭国用(2013)第00348号)为公司发行短期融资券提供担保,有利于提高本次短融的债项评级,降低发行利率,使本次短期融资券顺利发行,也有利于公司未来平稳、健康的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经董事会审核,同意将山田林业提议的《关于福建中福海峡建材城有限公司为福建中福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短期融资券提供担保的议案》以临时议案提交公司2013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累积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对外担保的数量 截止2013年11月7日,公司实际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15,827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5.47%。 其中:1、对外担保金额(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为500万元,为公司2007-2008年度重大资产重组前遗留的逾期涉诉担保;2、对子公司的担保金额为14,000 万元;3、子公司对外担保金额为96.56万元人民币(子公司对外担保金额按该子公司对外担保金额乘以本公司直接和间接持有该子公司的股份比例计算)。 特此公告。 福建中福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十月八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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