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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555 证券简称:ST太光 公告编号:2013-059 深圳市太光电信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3-11-2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2013年11月19日(星期二)上午10:00。 2、召开地点: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滨河大道5022号联合广场A座3608室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4、召集人:深圳市太光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宋波董事长 6、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13年11月1日发出,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7、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3 人,代表股份20,062,42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14%。 8、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审议通过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同意20,062,42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总数的100 %;反对0股;弃权0股。本议案审议通过。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劳维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李鹏、周辉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六、备查文件 1、2013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关于深圳市太光电信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太光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11月20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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