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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3-11-23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911 112109 证券简称:南宁糖业 12南糖债 公告编号:2013-48 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2013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发出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会议通知已于2013年11月19日通过书面送达、传真等方式通知各位董事。 2、召开会议的时间:2013年11月22日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召开 3、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11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10人(其中委托表决的董事1人)。独立董事黄友清女士因公出差并委托独立董事林仁聪先生代为行使表决权。 4、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肖凌先生 5、列席人员:监事会成员4名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 同意选举董事丁润声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简历详见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弃权0票;反对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给予广西鼎华商业股份有限公司赊销的议案》。 同意在2013/2014榨季期间给予广西鼎华商业股份有限公司3亿元的信用赊销额度。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弃权0票;反对0票。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广西南糖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拟签订重大投资协议的议案》。 同意全资子公司广西南糖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与南宁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和江南区人民政府签署《南宁糖业亭洪片区旧城改造项目投资协议书》。(详情可参阅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签署重大投资协议的公告》。) 本议案尚须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弃权0票;反对0票。 4、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决定于2013年12月13日(星期五)上午9:00在公司总部二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如下议案:(1)关于全资子公司广西南糖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重大投资协议的议案。(详情可参阅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三、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五届董事会2013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0911 112109 证券简称:南宁糖业 12南糖债 公告编号:2013-49 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全资子公司签署重大投资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公司位于亭洪路48号范围内的厂区被列入南宁市旧城改造项目(详见公司于2013的10月11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亭洪路48号厂区被列入旧城改造项目的公告》)。2013年11月21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广西南糖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南糖地产”)在南宁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和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政府(以下简称“江南区政府”)共同组织的投资人公开招标活动中中标,获得“南宁糖业亭洪片区旧城改造—房屋征收补偿投资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投资人资格。根据《南宁市城市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指导意见》(南府发[2011]4号)和《南宁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办法》(南府发[2012]6号)规定,南糖地产拟与江南区政府、南宁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签署《南宁糖业亭洪片区旧城改造-房屋征收补偿投资项目投资协议》,为该项目提供土地熟化房屋征收补偿投资资金,投资总金额约26亿元,在24个月内分期分批投入。 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13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南宁糖业亭洪片区位于星光大道边上,地块形似矩形,由星光大道、亭洪路、福建路、江南大道围合而成。项目总占地面积约703亩,土地性质属划拨、出让、集体土地,其中国有土地676.63亩,集体土地26.37亩;土地级别属商业四级、住宅四级、工业三级地段,主要建筑类型有框架、钢混、砖混、砖木、简易结构,其中以钢混、砖混和砖木为主。项目范围内涉及到需征收的房屋建筑面积约424,158.32㎡,按用途划分:商铺36,784.46㎡、住宅171,330.92㎡、办公、旅社(仓库、其他)216,042.94㎡。涉及单位27个,194个门牌,2,263户,其中房改房 996户、商品房 372户、公房767户、私人住宅 128户;人口数6,789人(具体以实际拆迁为准)。 三、对外投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1、项目名称:南宁糖业亭洪片区旧城改造-房屋征收补偿投资项目。 2、投资人:南糖地产在南宁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和江南区政府共同组织的投资人公开招标活动中中标,南糖地产同意为该项目提供项目前期资金。 3、投资总金额:投资总金额不少于在项目征收公告发布后进行的本项目房屋征收全部评估的总价款(暂按人民币26亿元整计算),具体按征收补偿安置的实际情况,不足部分由南糖地产无条件继续提供,直至本项目征收补偿完毕。 4、保证金约定:本协议履约保证金为3000万元。南糖地产同意在本协议生效后7个工作日内,将投标保证金转作本协议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必须在本项目所有土地征收补偿安置的最后阶段方可使用。 5、支付方式:江南区政府视征收进度分期提取资金。南糖地产在收到江南区政府提款通知后10日内,按江南区政府要求提取的金额,将款项转入江南区政府指定的帐户。 6、投资期限:从投资款转入江南区政府指定的帐户之日起至本项目土地完成“招拍挂”、双方履行本协议约定完毕为止。 7、资金返还: (1)在该项目当期土地受让方交清土地出让金之日起60日内,江南区政府返还南糖地产当期房屋征收的投资及回报。本项目所有地块进入招拍挂程序且成功出让后,江南区政府应在土地受让方交清土地出让金之日起60日内,返还南糖地产本项目房屋拆迁的投资及投资回报。 (2)南糖地产参加本项目当期土地使用权竞拍并竞得,江南区政府不再支付其当期投资回报。南糖地产参与竞拍未拍中,江南区政府按约定支付当期房屋征收的投资及投资回报。 8、投资回报:本项目将按南糖地产在投标文件中所报的浮动利率:2%计算投资回报。 本项目中的投资回报指:旧城改造-房屋征收补偿投资资金占用费(下称资金占用费)。 资金占用费计算公式如下: 资金占用费=每期实际使用投资金额×(投标人的资金占用年费率/12)×占用期时间(按月计、不足一个月按一个月) 资金占用费的年费率为:中国人民银行当期公布的1-3年期(一年以上,含三年)银行贷款基准利率与浮动利率之和,即资金占用费的年费率=银行贷款基准利率+浮动利率。 资金占用时间从招标人当期出让地块实际使用房屋征收补偿投资资金到账时间计算至当期出让地块土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成交之日止。 本项目资金占用费具体计算规则由江南区政府负责解释。 本项目实施过程中所涉及的相关税费由南糖地产承担。 9、违约责任: (1)江南区政府无正当理由单方解除本协议,或因江南区政府违约导致本协议不能履行或给南糖地产造成严重损失的,南糖地产有权收回投资款和停止投资,并对江南区政府收取总投资金额3%的违约金。 (2)南糖地产违约的,江南区政府有权终止本协议,南糖地产所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并由江南区政府重新选择新的投资人。当南糖地产需承担的违约金及造成江南区政府的损失数额超出履约保证金时,江南区政府有权就超出数额向南糖地产追偿。因南糖地产不参加本项目土地实际竞买导致本项目土地“招拍挂”出让不成功的,视为南糖地产违约,江南区政府有权终止本协议,南糖地产为本项目所投入的全部资金不予退还。 10、协议生效条件:本协议尚需报南宁糖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对外投资的目的:公司位于亭洪路48号范围内的厂区被列入南宁市旧城改造项目,根据公司“做强主业、做优纸业、做兴第三产业”发展战略的总体要求,南糖地产要参与南宁市旧城改造项目,按照南宁市利用社会资金投资南宁糖业亭洪片区旧城改造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投资《招标文件》规定,南糖地产要成为土地熟化人,并为该项目提供土地熟化房屋征收补偿投资资金,才有参与南宁糖业亭洪片区旧城改造项目拍地竞买资格。 2、存在风险:按照各地经验,旧城改造涉及到城镇居民房屋的拆迁补偿工作耗时长、难度大,有可能致使项目投资期延长。 3、资金来源:由南宁糖业按财务资助方式借给南糖地产,并按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向南糖地产收取利息,南宁糖业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和银行借款。 4、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项目总投资预计26亿元,按项目进度分期分批投入。每期征收补偿工作完成、净地招拍挂成交60日内,江南区政府将返还南糖地产用于当期的征收补偿款及回报,南糖地产可进行下期资金的滚动投资,由此会增加公司的财务费用负担。 通过该项目投资,南糖地产方能参与亭洪路48号片区净地招拍挂,取得土地开发权,进行房地产开发。 五、备查文件目录 1、南宁糖业第五届董事会2013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2、南宁糖业亭洪片区旧城改造-房屋征收补偿投资项目投资协议。 特此公告。 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0911 112109 证券简称:南宁糖业 12南糖债 公告编号:2013-50 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 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2013年12月13日(星期五)上午9: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 6、出席对象: (1)截止2013年12月10日(股权登记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本公司股票的股东或其授权委托的代理人。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的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7、会议地点:广西南宁市亭洪路48号,公司总部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全资子公司广西南糖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重大投资协议的议案。(提案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签署重大投资协议的公告》。)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出席会议;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2、登记时间:2013年12月11日上午:8:30 - 11:30 下午:14:30 - 17:30 3、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 4、拟参加会议的股东可在登记时间内到本公司证券部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外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传真件应注明“拟参加股东大会”的字样。 四、其他事项 1、会议费用:凡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2、联系方式:广西南宁市亭洪路48号,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联系人:庞女士、黄女士 邮政编码:530031 联系电话:0771-4914317 传真:0771-4910755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13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附件: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单位)出席2013年12月13日召开的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上按照以下投票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请在表决意见的“同意”、“反对”、“弃权”项下,用“√”标明表决意见。)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持股数: 股东帐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注:本授权委托书的复印件及重新打印件均有效)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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